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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CEP Techand Ecology&Environment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2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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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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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刘升文)
本人自2015 年9 月9 日起担任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报告期内,本人 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勤勉、谨慎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认真 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现将本人2020 年履行职责的 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本人认真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履行了独立董事 勤勉尽责义务。各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 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 赞成票,未对董事会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
|---|---|---|---|---|---|---|
| 本报告期应 | 是否连续两 | |||||
| 现场出席次 | 以通讯方式 | 委托出席次 | ||||
| 独立董事姓名 | 参加董事会 | 缺席次数 | 次未亲自参 | |||
| 数 | 参加次数 | 数 | ||||
| 次数 | 加会议 | |||||
| 刘升文 | 13 | 13 |
0 |
0 |
0 |
否 |
| 独立董事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4 |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告 内,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 日期 | 会议 | 议案 | 备注 |
|---|---|---|---|
| 2020-1-5 | 第三届董事会第 六十六次会议 |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的独立意见 |
|
| 2020-1-21 | 第三届董事会第 六十七次会议 |
关于变更公司 2019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
1
| 2020-4-19 | 第三届董事会第 六十八次会议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 | |
|---|---|---|---|
| 2020-4-27 | 第三届董事会第 六十九次会议 |
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0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 2020 年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 2020-5-13 | 第三届董事会第 七十次会议 |
关于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暨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 议案 |
|
| 2020-6-22 | 第三届董事会第 七十二次会议 |
修订后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 | |
| 2020-8-28 | 第三届董事会第 七十三次会议 |
关于新增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 2020-10-27 | 第三届董事会第 七十四次会议 |
修订后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 |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告
内,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 日期 2020-1-5 2020-1-21 2020-4-19 |
会议 | 议案 | 备注 |
|---|---|---|---|
| 第三届董事会第 六十六次会议 |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的独立意见 |
||
| 第三届董事会第 六十七次会议 |
关于聘任马凯光先生为公司高级副总裁的独立意 见、关于变更公司2019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
||
| 第三届董事会第 六十八次会议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 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及预案的独立意 见、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 析报告的独立意见、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本次非 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意见、关于公司非公 |
2
| 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事项的 意见、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分 红回报规划的意见 |
|||
|---|---|---|---|
| 2020-4-29 | 第三届董事会第 六十九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 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关于2019年度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 况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19年关联交易情况的独 立意见、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关于 对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 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获 授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独立意见、关于 2020年度公司以保证金质押方式向银行申请开具 银行承兑汇票和国内信用证的独立意见、关于2019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事宜的独立意见、关于非公司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事项的独立意见 |
|
| 2020-5-13 | 第三届董事会第 七十次会议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独立意见、关于变更及豁免公司间接股东自愿性股 份转让限制承诺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引入战略投 资者暨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独立意见 |
|
| 2020-6-22 | 第三届董事会第 七十二次会议 |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条件的独立意见,关于修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论证分析 报告(修订稿)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 |
3
| 析报告(修订稿)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 措施(修订稿)的独立意见,关于《募集说明书》 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独立意见,关于公 司《2017 年度-2019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的独立意见 |
|||
|---|---|---|---|
| 2020-8-28 | 第三届董事会第 七十三次会议 |
对公司2020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 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募集资 金2020年上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独立意见 |
|
| 2020-10-27 | 第三届董事会第 七十四次会议 |
关于公司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独立意 见、关于《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之募集说明书(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 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资金使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独立意见、关于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摊薄即期 回报及填补措施(修订稿)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 止协议》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战 略合作协议之终止协议》的独立意见、关于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修订稿)的 独立意见、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对象穿透 后涉及出资人数量情况的公告(修订稿)的独立意 见 |
|
| 2020-12-10 | 第三届董事会第 七十六次会议 |
关于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重组的独立意见、关于公 司为债权转让暨债务重组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
4
2020-12-30 第三届董事会第 关于公司签署《盐城城南林木生态园PPP项目终止 七十八次会议 协议》的独立意见
四、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1、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持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并 就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年度报告、季报、中期报告等定期报告事项进行了 审阅。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 规定,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相关资料。指导和监督了内 部审计部门的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工作职责。
2、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的日常工作,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实 地现场考察、沟通,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 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 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 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承接的一些大型项目进 行了实地走访工作,对工程进度、施工安全、项目回款等进行了现场考察。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报告期内,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使公 司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了信息披 露工作。
2、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 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等事项均进行了认真检查,促进了公司治理的合规性,积极 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七、培训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一直注重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法 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全面了解证 券市场发展的现状与问题,增强规范运作意识与风险责任意识,提升基础管理能力
5
与决策能力,更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 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八、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没有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 异议;
2、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
- 3、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
2021 年2 月26 日,公司完成第四届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因任期届满,于2021 年2 月26 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祝愿公司在今后的发展中百尺竿头,更进一 步!
特此报告。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4 月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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