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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CEP Techand Ecology&Environment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3
Mar 18,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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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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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刘鸿雁)
各位董事:
本人作为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2012年度有效 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勤勉、谨慎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 席了2012年度的相关会议,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现将2012年度履行职 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
2012 年度,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至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 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至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共13 次会议。其 间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为公司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 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在董事会上本人认 真阅读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本年度,本人 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本人参加2012 年董事会出席情况:
| 姓名 | 应出席次数 | 现场及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 |
|---|---|---|---|---|---|
| 刘鸿雁 | 13 | 13 | 0 | 0 | 否 |
2、出席股东会
2012 年度,公司共召开六次股东大会(2011 年度股东大会、2012 年第一次 至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期间,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加各议题的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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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 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做出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本人参加 2012 年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 姓名 | 应出席次数 | 现场及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 |
|---|---|---|---|---|---|
| 刘鸿雁 | 6 | 6 | 0 | 0 | 否 |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 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 日期 | 会议 | 议案 | 备注 |
|---|---|---|---|
| 2012-3-11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关于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1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11年度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关于公司2011年关联交易情况》 | |
| 2012-4-21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营运资金的议案》 | |
| 2012-7-12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 |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 年-2014年)(修订草案)》、《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营运资金的议案》 | |
| 2012-8-12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 《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相关事项》 | |
| 2012-8-19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 《公司董事会换届相关事项》 | |
| 2012-9-7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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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21[第二届董事会]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第三次会议 营运资金的议案》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下设的提名委员会委员的委员,依据《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相关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了相关工作职责,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 职资格进行审查。
四、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2012 年度,本人在公司工作 的时间超过10 个工作日,对公司进行了实地现场考察、沟通,了解、指导公司 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 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 的经营情况。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报告期内,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使公司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2012 年度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地完成了信息披露工作。
2、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 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等事项均进行了认真检查,促进了公司治理的合规性, 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六、培训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一直注重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 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 的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 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 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没有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 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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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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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
2013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态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特此报告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鸿雁
2013 年3 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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