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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CEP Techand Ecology&Environment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1

Dec 30, 2011

55206_rns_2011-12-30_a21dcf94-81d5-4300-bd3e-1d86eddc5ac7.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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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超募资金使用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11年12月30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 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会议资料,并经讨论后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同意公司使用8000万元超募资金建设南通市通州区南山湖等景观 绿化工程。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用8000 万元建设南通市通州区南山湖等 景观绿化工程的内容、程序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 —— 备忘录第1 号 超募资金使用》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 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决定 以超募资金中的8000 万元建设南通市通州区南山湖等景观绿化工程, 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扩大公司业务收入,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以超募资 金8000 万元建设南通市通州区南山湖等景观绿化工程。

特此发表意见。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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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

会议

独立董事签字页:

刘鸿雁 王 斌 尹公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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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