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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CEP Techand Ecology&Environment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Aug 29, 2021

55206_rns_2021-08-29_94bc20bd-e378-4e8c-a167-a5c4dd718558.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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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 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公司2021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公司对 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

1、公司严格执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和关联方占用资金 风险;

2、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 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3、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464,362.12万 元,实际担保余额占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62.25亿元的74.6%。公司对参股公司的担保总额为98,753.39万元,占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2.25亿元的

15.86%;公司对其他外部单位的担保总额为150,137.74万元,占2020年 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2.25亿元的24.12%。除此 之外,公司不存在对其它外部单位的担保。

二、关于募集资金2021年上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 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2021年上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及询问公司相关业务人员、内部审计人员和高级管理人 员后,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2021年上半年度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和重大遗漏。公司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2021年上半年度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如实 反映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 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三、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 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要求,能更加公允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准确、更可靠、更真实;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表决程序及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本页无正文,为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李 莎 刘俊国 邓 磊

2021 年8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