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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CEP Techand Ecology&Environment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Apr 2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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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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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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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 2021 )第 110A008955 号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鉴证了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汉生 态公司)董事会对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定。 铁汉生态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建立健全内部控制 并保持其有效性,并确保后附的铁汉生态公司《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 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铁汉生态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我们的责任是对铁汉生态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 —— 历史财务信息审 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 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 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 基础。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且未被发现 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根据内部控制鉴证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 一定风险。
我们认为,铁汉生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效地保持了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建立的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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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鉴证报告仅供铁汉生态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O二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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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 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 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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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 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及其 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 , 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
2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结构、组织架构、内部审计、 人力资源、企业文化、资金活动、资产管理、工程项目、担保业务、财务报告、 预算管理、信息披露、子公司管理、关联交易等业务。
( 1 )治理结构
公司已经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有关监管要求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分别作为公司的权力机构、 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公司根据权力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相互独立、相互 制衡、权责明确的原则,建立健全了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制定了《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监事会议事规 则》、董事会下设各委员会工作细则、《总裁工作细则》,明确决策、执行、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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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促进治理结构有效 运行及各部门各司其职、规范运作。
( 2 )组织架构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 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长期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审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和考核标 准;提名委员会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 择并提出建议;审计委员会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自 设立以来,各委员会运转良好,委员能够履行职责,确保了公司的健康运行。公 司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了符合公司业务规模和经营管理需要的职能部门,各职能 部门分工明确、相互协调、相互监督、相互制约。
( 3 )内部审计
公司设立审计法务中心并配备专职审计人员,设中心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 一名,内部审计工作人员六名,人员配备符合相关要求。审计法务中心直接对审 计委员会负责,在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对公司及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 实施、公司经营情况、财务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独立行使审计监督职权。
( 4 )人力资源政策
公司制定和实施了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对公司员工聘用、 培训、调岗、升迁、离职、休假等事项进行明确规定,并制定了完善的《薪酬福 利管理制度》和《组织绩效管理办法》,进一步引导、激励和管理员工,实现公 司整体素质的提升,并通过评价合理地进行价值分配。
为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公司还不定期开展各类业余活动,丰富员工的文化 生活。公司创造了和谐的工作氛围,提高了公司员工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为企业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 5 )企业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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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厚德、笃行、创新、卓越 ” 是公司的核心价值观,公司力图创造一个和谐、 快乐的工作环境,让员工享受工作,快乐生活,并将快乐传导给家人和朋友,主 张员工通过快乐路径抵达幸福和实现人生的价值。公司认为人才应该具有品格正 直、诚信等特质,具有专业能力、学习力、创新力、执行力等素质能力。公司的 经营目标不只是单纯追求企业利润最大化,而是充分兼顾包括股东、管理者、员 工、供应商、业主、劳务提供方等各个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实现利益相关者的价 值最大化。
( 6 )资金活动
针对资金管理工作,公司及各重要业务子公司均建立了完善的管理制度,包 括资金使用审批、对外投资、货币资金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等方面。公 司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做好资金管理工作,确保公司资金使用符合合理性、效 率性、安全性的原则,确保为公司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
( 7 )资产管理
公司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公司固定资产的购置、登 记、管理、处置以及相关财务核算进行了明确规定。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严格的 登记、管理及记录,严格控制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护固定资产安全。 ( 8 )工程项目
公司制订了一系列的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项目工程的立项、设计、 招标、建设、验收等环节相关控制流程均得到了严格的贯彻实施,确保企业项目 管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和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保证项目管理体系高效运行, 保证工程进度,控制工程造价,促进企业生产经营健康发展和战略目标的实现。
( 9 )担保业务
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制度》,在对外担保的业务流程、风险和审批控制、 被担保企业的资格审查和对外担保的执行控制、对外担保的信息披露、责任追究 等环节均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担保业务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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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 承担的损失等事项。
( 10 )财务报告
公司财务部门直接负责编制公司财务报告,严格按照国家会计政策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完成工作,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针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公司按照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在审计基 础上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保证公司财务报告不存在重大差错。同时, 对于财务报告的信息披露工作,按照公司信息披露管理的制度执行,在此过程中 对相关内幕知情人进行及时的登记监督,保证公司财务信息不会提前泄露。
( 11 )预算管理
公司建立了完整的预算管理机制,重点对投标预算、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进行 监控,对预算进度偏差进行专项分析,及时制止公司不符合预算目标的经济行为, 并要求相关部门落实改善措施。
( 12 )信息披露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由公司证券部负责各项具体工作。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规定进行,保证信 息披露工作的安全、准确、及时。同时,在信息披露方面,公司制定了《投资者 关系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一系列的内控制度,确保公司 内部信息报送及时,重大信息披露前不会提前泄露。 2020 年度,公司未发生信息 披露重大过错、或重大信息提前泄露的情况。
( 13 )子公司管理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管理:重点子公司 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由公司派出人员担任,直接参与其具体经营事务的管理工 作;同时,公司各职能部门从财务、业务、法务等各个方面,对控股子公司进行 对口管理,重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均需按照规定上报公司审核后方可执行,确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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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公司对各子公司的有效控制和管理。
( 14 )关联交易
公司已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严格依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 度》等规定,履行相关的审议、审批程序,公司独立董事均需对相关关联交易事 项出具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2020 年度,公司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损害 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 、内部控制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战略风险、资金风险、市场风 险、投资风险、供应链风险、质量风险、安全生产风险、人力资源风险、技术风 险。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 )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 制指引》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本公司以营业总收入的 3% 作为利润表整体重要性水平的衡量指标。当潜在 错报金额大于或等于营业总收入的 3% ,则认定为重大缺陷;当潜在错报金额小 于营业总收入的 3% 但大于或等于营业总收入的 0.5% ,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当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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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总收入的 0.5% 时,则认定为一般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 1 )控制环境无效;
(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
( 3 )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
-
错报;
-
( 4 )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
-
督无效。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 1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 2 )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
( 3 )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
-
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 4 )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 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本公司以直接损失占公司资产总额的 3% 作为非财务报告重要性水平的衡量 指标。当直接缺失金额大于或等于资产总额的 3% ,则认定为重大缺陷;当直接 缺失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 3% 但大于或等于资产总额的 0.5% ,则认定为重要缺陷; 当直接缺失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 0.5% 时,则认定为一般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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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 性作判定。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 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 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 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 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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