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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CEP Techand Ecology&Environment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5
Apr 18, 2016
55206_rns_2016-04-18_9f727803-1270-4cd3-ba16-9dd880d9f12e.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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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或“本保荐机构”或“保荐机 构”)作为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铁汉生态”)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铁汉生态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 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1 年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354 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500,0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 币67.58 元,共募集资金1,047,49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47,208,080.30 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00,281,919.70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1 年3 月24 日全部到 账,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广会所验字[2011] 第 10000220388 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止2015 年12 月31 日,公司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运用的募集资金 572,116,973.62 元,累计以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346,997,536.67 元,以超 募资金偿还借款61,500,000.00 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980,614,510.29 元。加上扣 除手续费后的累计利息收入净额44,773,398.15 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 64,440,807.56 元。
(二)、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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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规定,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5]848 号)核准,公司向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 A 股) 33,108,108.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29.60 元。截至 2015 年 6 月 2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79,999,996.80 元,扣除发行费用 人民币 13,920,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66,079,996.80 元。上述发行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广会验字 [2015]G15000850059 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运用的募集资金 299,215,007.14 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529,891,369.50 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829,106,376.64 元。加上扣除手续费后的累计 利息收入净额 1,784,706.85 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 138,758,327.01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建立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 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颁布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进 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 - 超募 资金使用》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
1 、 201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 用专户存储制度。 2011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和《关于签订 <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 的议案》。根据 上述议案,公司与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分别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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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 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 、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2015 年 6 月 1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 订 <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 的议案》。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在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 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上述银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 资金的使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执行。
2015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 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包括定期存款)的存储金额为 203,199,134.57 元。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开 户 银 行 | 账 号 | 存款方式 | 存款余额 |
| 广发银行深圳南山支行 | 102081512010006063 | 活期存款 | 440,137.83 |
| 广发银行深圳南山支行 | 102081512010006461 | 活期存款 | 220,059.59 |
| 中国民生银行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 | 1818014170003881 | 活期存款 | 4,499,136.47 |
| 中国民生银行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 | 1818014170004155 | 活期存款 | 18,663,910.62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支行 | 7442510182600114617 | 活期存款 | 425,563.94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支行 | 7442510182600110512 | 活期存款 | 191,999.11 |
| 中国民生银行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 | 701931069 | 定期存款 | 10,000,000.00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支行 | 7442510192600063168 | 定期存款 | 30,000,000.00 |
| 平安银行深圳卓越城支行 | 11014772673888 | 活期存款 | 45,372,305.38 |
| 建行深圳园博园支行 | 44201009400052534276 | 活期存款 | 8,797,643.02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沙河支行 | 8110301013400002815 | 活期存款 | 838,714.99 |
| 中国民生银行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 | 694344656 | 活期存款 | 21,123,536.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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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 户 银 行 | 账 号 | 存款方式 | 存款余额 |
|---|---|---|---|
| 中国民生银行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 | 694343692 | 活期存款 | 32,626,127.15 |
| 建行深圳园博园支行 | 44201009400052534276 | 定期存款 | 10,000,000.00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沙河支行 | 8110301023200019393 | 定期存款 | 20,000,000.00 |
| 合 计 | 203,199,134.57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公司本年度 201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1 : 201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表”。
2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2011 年 9 月 25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2.7 亿元 超募资金建设湖南郴州林邑公园、西河带状公园及生态治理 BT 融资工程项目的议案》, 将超募资金中的 27,000.00 万元用于湖南郴州林邑公园、西河带状公园及生态治理 BT 融 资工程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对议案发表同意意见并经 2011 年 10 月 12 日召 开的 201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在该项目实 际使用超募资金 12,356.05 万元。
2011 年 9 月 25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2.2 亿元 超募资金建设湖南衡阳蒸水北堤风光带 BT 投融资工程项目的议案》,将超募资金中的 22,000.00 万元用于湖南衡阳蒸水北堤风光带 BT 投融资工程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 机构已对议案发表同意意见并经 2011 年 10 月 12 日召开的 201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表 决通过。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在该项目实际使用超募资金 22,000.00 万元。
201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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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超募资金及 1.18 亿元自筹资金建设南通市通州区南山湖等景观绿化工程项目的议 案》,将超募资金中的 8,000.00 万元用于南通市通州区南山湖等景观绿化工程项目。公 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对议案发表同意意见并经 2012 年 1 月 15 日召开的 2012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在该项目实际使用超募资金 8,000.00 万元。
2012 年 7 月 12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永久性补充营运资金的议案》,将超募资金中剩余的 8,878.19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 充营运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对议案发表同意意见并经 2012 年 7 月 31 日召开 的 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2013 年 8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利息永久性补充营运资金的议案》,将募集资金利息 3,821.56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营运 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对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3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1 年 12 月 4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营运资金的议案》,将建设湖南郴州林邑公园、西河带状公园及生 态治理 BT 融资工程项目的 27,000 万元超募资金中的 5,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营运资 金。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已使用该暂时性营运资金 4,000.00 万元。
2012 年 4 月 5 日《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营运资金归还的公告》,将截 止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实际使用的 4,000.00 万元募集资金,于 2012 年 4 月 1 日全部归还 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2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营运资金的议案》,将建设湖南衡阳蒸水北堤风光带 BT 投融资工 程项目、湖南郴州林邑公园、西河带状公园及生态治理 BT 融资工程项目、南通市通州 区南山湖等景观绿化工程三个项目中的闲置超募资金 10,0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营 运资金。
2012 年 10 月 8 日《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营运资金归还的公告》,将 2012 年 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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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日决议的暂时性补充的 10,000.00 万元营运资金,于 2012 年 10 月 8 日全部归还至公司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2 年 10 月 2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营运资金的议案》,将建设湖南衡阳蒸水北堤风光带 BT 投融资工 程项目、湖南郴州林邑公园、西河带状公园及生态治理 BT 融资工程项目中的闲置超 募资金 10,0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营运资金。截止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已实际使用 2,000.00 万元。
2013 年 3 月 8 日《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营运资金归还的公告》,将截 止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实际使用的 2,000.00 万元募集资金,于 2013 年 3 月 8 日全部归还 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3 年 4 月 2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营运资金的议案》,将建设湖南衡阳蒸水北堤风光带 BT 投融资工程 项目、湖南郴州林邑公园、西河带状公园及生态治理 BT 融资工程项目中的闲置超募 资金 10,0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营运资金。截至 2013 年 10 月 15 日,已使用该暂时性 营运资金 9,000.00 万元。
2013 年 10 月 15 日《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营运资金归还的公告》,将 截止至 2013 年 10 月 15 日,实际使用的 9,000.00 万元募集资金,于 2013 年 10 月 15 日全部 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3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营运资金的议案》,将建设湖南衡阳蒸水北堤风光带 BT 投 融资工程项目、湖南郴州林邑公园、西河带状公园及生态治理 BT 融资工程项目中的闲 置超募资金 10,0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营运资金。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已使用该 暂时性营运资金 3,800.00 万元。
2014 年 4 月 3 日《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营运资金归还的公告》,将截止至 2014 年 4 月 2 日,实际使用的 3,800.00 万元募集资金,于 2014 年 4 月 2 日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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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 1 、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公司本年度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2 :“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2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529,891,369.50 元置 换已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总额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
| 1 | 补充工程配套资金项目 | 855,000,000.00 | 489,225,357.05 |
| 2 | 云南滇池晋宁东大河片区湿地公园 生态建设BT项目 |
100,000,000.00 | 38,135,545.65 |
| 3 | 信息化建设项目 | 25,000,000.00 | 2,530,466.80 |
| 合计 | 980,000,000.00 | 529,891,369.50 |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5 年 11 月 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 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 1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上述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
(一)、201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
1 、公司募集资金投向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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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4 月 1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募投项 目尚未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营运资金的议案》,将原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使用 27,000 万元超募资金建设湖南郴州林邑公园、西河带状公园及生态治理 BT 融资 工程项目》变更投向项目名称为《将部分募投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营 运资金》,变更超募资金投向的金额为 12,000.00 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对议 案发表同意意见,并经 2014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
2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
(二)、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情况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没有发生投向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 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对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对铁汉生态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5年度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说明》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2015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广会专字 [2016]G16006870038)。报告认为:铁汉生态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2015年度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版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铁汉生态 201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华创证券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方式对铁汉生态募集 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支付凭证等;审阅与募集资金使用有关的公告等文 件;在铁汉生态办公地现场核查了解其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情况;与铁汉生态相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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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会计师访谈核查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铁汉生态2015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均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已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 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以及违规使用募集 资金的情形,铁汉生态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本保荐机构对铁汉生态2015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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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 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黄俊毅 保荐代表人: 李秀敏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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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 201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100,028.1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111.60 | 3,111.60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2,00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8,061.45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2.00% | |||||||||
| 承 诺 投 资 项 目 |
是否已变 更项目 (含部分 变更) |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 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 进度(%) (3)=(2) /(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 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项目 可行 性是 否发 生重 大变 化 |
| 增加工程项目配套资 金 |
否 | 13,000.00 | 13,000.00 | - | 13,000.00 | 100% | 2014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广东梅县大坪镇苗圃 基地建设项目 |
是 | 5,000.00 | 429.52 | - | 429.52 | 100% | 2014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江苏省盐城苗圃基地 建设项目 |
否 | 4,570.48 | 1,179.48 | 1,426.13 | 31.20% | 2016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湖南郴州林邑公园、 西河带状公园及生态 治理BT融资工程项 目 |
是 | 27,000.00 | 15,000.00 | 1,318.03 | 12,356.05 | 82.37% | 2014年 | 878.69 | 是 | 否 |
| 湖南衡阳蒸水北堤风 光带BT投融资工程 项目 |
否 | 22,000.00 | 22,000.00 | 614.09 | 22,000.00 | 100.00% | 2014年 | 594.40 | 是 | 否 |
| 南通市通州区南山湖 等景观绿化工程 |
否 | 8,000.00 | 8,000.00 | - | 8,000.00 | 100.00% | 2013年 | 无 | 是 | 否 |
| 偿还银行贷款 | 否 | 6,150.00 | 6,150.00 | - | 6,15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 用 |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8,878.19 | 34,699.75 | - | 34,699.75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 用 |
| 合 计 | 100,028.19 | 103,849.75 | 3,111.60 | 98,061.45 | - | 1,473.09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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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广东梅县大坪镇苗圃基地建设项目
广东梅县大坪镇苗圃基地建设项目实际投入进度未到计划进度的说明:公司在 2011 年 IPO 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拟投资 5,000 万元用于公司广东梅县大坪镇苗圃基地建设项目,以保证公司工程施工中的苗木需求,资金 使用计划如下:
| 使用计划如下: | |||||||||||
|---|---|---|---|---|---|---|---|---|---|---|---|
| 单位:万元 | |||||||||||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额 | 募集资金投入 额 |
计划项目投资进度 | ||||||||
| 第一年 | 后三年 | ||||||||||
| 总投资 | 募投投入 | 总投资 | 募投投入 | ||||||||
| 广东梅县大坪镇苗 圃基地建设 |
8,105.65 | 5,000 | 4,751.28 | 4,751.28 | 3,354.37 | 248.72 | |||||
| 目前实际投资进度为: | 单位:万元 | ||||||||||
| 项目名称 | 项目 投资额 |
募集资金 投入额 |
实际项目投资进度 | 累计募集资 金投入 |
|||||||
| 第一年 | 后三年 | ||||||||||
| 总投资 | 募投投入 | 总投资 | 募投投入 | ||||||||
| 广东梅县大坪镇苗 圃基地建设 |
8,105.65 | 5,000 | 916.59 | 423.55 | 156.16 | 5.97 | 429.52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广东梅县大坪镇苗圃基地建设项目实际投入进度未到计划进度,主要原因是:公司上市后业务不断向全国范围拓 展,该苗圃基地距离公司目前施工较集中的工程项目(华中、华东等)所在地较远,运输成本较高;公司于 2014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原广东梅 县大坪镇苗圃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到江苏省盐城苗圃基地建设。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江苏省盐城苗圃基地 建设投入募集资金 1,426.13 万元。
单位:万元
| 单位: | |||
|---|---|---|---|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投入额 | 2015年度实际项目投资进度 | 累计募集资金投入 |
| 江苏省盐城苗圃基地建设 | 4,570.48 | 1,179.47 | 1,426.13 |
2 、湖南郴州林邑公园、西河带状公园及生态治理 BT 融资工程项目 湖南郴州林邑公园、西河带状公园及生态治理 BT 融资工程项目实际投入进度未到计划进度的说明:该项目募集资金 原承诺投资总额为 27,000 万元。但由于项目前期使用了部分自有资金投入,且本项目因业主拆迁及施工场地移交等因素 影响,项目实际进度与原计划进度已有所延后,导致部分超募资金闲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2014 年 4 月 1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募投项目尚未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营运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将湖南郴州林邑公园、西河带状公园及生态治理 BT 融资工程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的 12,000 万 元用于永久性补充营运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及原保荐机构对议案发表同意意见并经 2014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公司 2013 年 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湖南郴州林邑公园、西河带状公园及生态治理 BT 融资工程项目实际投 入金额 12,356.05 万元,投入进度为 82.37%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广东梅县大坪镇苗圃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到江苏省盐城苗圃基地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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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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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二)的说明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三)的说明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2 、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96,608.00 | 96,608.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2,910.64 | 82,910.64 |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2,910.64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 承诺投资项 目 |
是否已变 更项目 (含部分 变更) |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
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金额 |
本年度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投 入进度 (%)(3) =(2)/ (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 |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
项目 可行 性是 否发 生重 大变 化 |
| 信息化建设 项目 |
否 | 2,500.00 | 2,500.00 | 253.05 | 142.87 | 395.92 | 15.8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工程项 目配套资金 项目 |
否 | 84,108.00 | 84,108.00 | 48,922.54 | 25,451.39 | 74,373.93 | 88.4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云南滇池晋 宁东大河片 区湿地公园 生态建设 BT项目 |
否 |
10,000.00 | 10,000.00 | 3,813.55 | 4,327.23 | 8,140.79 | 81.41% | 2016年 | 6,564.39 | 是 | 否 |
| 合计 | 96,608.00 | 96,608.00 | 52,989.14 | 29,921.50 | 82,910.64 | - | - | 6,564.39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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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截至2015年6月10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 529,891,369.50元,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情况作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广会专字[2015]G15000850060号”《 关于深圳市铁汉 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对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验和确认。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15 年11 月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0,000 万元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5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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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变更后的 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 入募集资金总额 (1) |
本年度实际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 期 |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生重大变 化 |
|---|---|---|---|---|---|---|---|---|---|
| 部分募投项目 尚未使用的募 集资金永久性 补充营运资金 |
使用27,000万元超 募资金建设湖南郴州 林邑公园、西河带状 公园及生态治理BT 融资工程项目 |
12,000.00 | - | 12,000.00 | 100% | 2014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12,000.00 | - | 12,000.00 | --- |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7,000万元建设湖南郴州林邑公园、西河带状公园及生态治理BT融资工程项 目,由于该项目使用了部分自有资金投入,且本项目因业主拆迁及施工场地移交等因素影响,项目实 际进度与原计划进度已有所延后,已导致部分超募资金闲置。 2014年4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募投项目尚未使用的 部分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营运资金的议案》,将原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名称《使用27,000万元超募资金建 设湖南郴州林邑公园、西河带状公园及生态治理BT融资工程项目》变更投向项目名称为《将部分募投 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营运资金》,变更超募资金投向的金额为12,000.00万元。公司独 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对议案发表同意意见并经2014年5月9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 过。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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