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CEC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CO.,LTD. Director's Dealing 2021

Oct 25, 2021

55183_rns_2021-10-25_11477b13-15e5-4db7-bc15-55b487e504b0.PDF

Director's Dealing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离任董监高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 总裁束美红女士的辞职报告。束美红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 的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束美红女士辞职后不再担 任公司任何职务,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运行。

束美红原定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2022 年12 月13 日止。截至本 公告日,束美红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74,93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0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68,734 股,有限售条件股份206,202 股,不存在应当履 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配偶及其他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束美红女士离职后,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监高在任职届满前离职的, 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 规定:

(一)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 五;

(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