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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6

Dec 9,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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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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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資訊觀測站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611 中電 公司提供

序號 4 發言日期 105/12/09 發言時間 11:05:16
發言人 翁芳裕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3914311
主旨 公告本公司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符合條款 21 事實發生日 105/12/09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05/12/0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廖伯熙董事
柯興樹董事
周植基董事
何宗儒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營業項目。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自即日起至卸任為止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案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總數323,103,774權;經票決結果:贊成282,898,468權,
占表決權總數87.55%;反對7,684,353權,占表決權總數2.37%;無效0權;
棄權及未投票31,283,325權,占表決權總數10.06%。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