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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S Supply Chain Management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Sep 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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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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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公告编号:临2021-079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担保情况: 币种:人民币
| 担保人 | 被担保人名称 | 已审议的预测担 保额度(万元) |
本次担保金 额(万元) |
已提供担 保余额 (万元) |
|---|---|---|---|---|
| 瑞茂通供应链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 |
那曲瑞昌煤炭运销 有限公司 |
27,000 | 20,000 | 7,000 |
注:“已提供担保余额”不包含“本次担保金额”。那曲瑞昌煤炭运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那曲瑞昌”)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瑞茂通”)的全资子公司。
2、是否涉及反担保:否
3、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那曲瑞昌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经三路支行(以 下简称“广发银行郑州经三路支行”)开展业务,为保证相应业务的顺利开展, 公司与广发银行郑州经三路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协议编号为(2021) 郑银字第000537 号-担保06,公司为那曲瑞昌提供不超过20,000 万元人民币的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上述担保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 年4 月27 日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七 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 预测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 年4 月28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已经 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那曲瑞昌煤炭运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那曲县拉萨南路39 号
法定代表人:赵越
注册资本:24,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煤炭经营与销售、一般经营项目:纸张、金属材 料、计算机批发零售、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煤炭供应链管理咨询服务、代理煤炭 及其他大宗商品的采购、销售[上述经营范围中,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 决定必须报经批准的,凭许可证在有效期限内经营]。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2020 年度)的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 2,994,100,709.33 元;负债总额为1,693,563,003.61 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 899,824,878.29 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683,687,823.40 元;净资产为 1,300,537,705.72 元;营业收入为3,063,698,764.50 元;净利润为 65,874,370.86 元。
担保人最近一期(2021 年半年度)的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 3,261,624,915.09 元;负债总额为1,948,620,058.07 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 862,883,445.20 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940,238,869.46 元;净资产为
- 1,313,004,857.02 元;营业收入为1,601,840,412.74 元;净利润为 27,573,066.42 元。
目前没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与瑞茂通关系:那曲瑞昌为瑞茂通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最高额保证合同》
担保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称“保证人”、“乙方”)
被担保人:那曲瑞昌煤炭运销有限公司(以下或称“债务人”)
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经三路支行(以下或称“甲方”)
担保金额:20,000 万元人民币
担保范围: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 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 有应付费用。
担保方式:
-
1、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
2、如有多个保证人,各保证人为连带共同保证人,承担连带共同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
- 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
年。
2、保证人在此同意并确认,如果甲方依法或根据主合同约定要求主合同债 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保证期间自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在保证期间内,甲方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 分别要求乙方承担保证责任。如任何一笔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其保证期间为自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4、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 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1 年4 月27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针对上述担保事项认为:本次公司担保预计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 需求以及2021 年度公司的战略部署,有利于增强全资及参股公司融资能力,确 保其良性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同时各被担保对象经营及 资信状况良好,均没有贷款逾期情形出现,担保风险可控。此次担保预计事项履 行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 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测的 事项。
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我们一致认为本次预计对 外担保考虑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及投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 略,且被担保公司财务状况稳定,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 该事项审议、决策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要求,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公司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测的 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1,160,397.278614 万元,以上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9.65%。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793,747.278614 万元,以 上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9.73%。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9 月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