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CCS Supply Chain Management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8

Jan 16, 2018

56544_rns_2018-01-16_af639833-5185-40fe-b59d-30fa4dfa4463.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公告编号:临2018-007 债券代码:136250 债券简称:16 瑞茂01 债券代码:136468 债券简称:16 瑞茂02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担保情况:

担保人 被担保人名称 2017 年度
预测担保
额度(万
元)
本次担
保金额
(万
元)
已提供
担保余
额(万
元)
瑞茂通供
应链管理
股份有限
公司
那曲瑞昌煤炭运销有限公司 250,100 18,800 134,300
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208,500 33,200 139,700
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80,500 24,100 163,000

注:“已提供担保余额”不包含“本次担保金额”。

2、是否有反担保:无

3、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那 曲瑞昌煤炭运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那曲瑞昌”)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郑州东风支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郑州东风支行”)开展业务,为保证 相应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与光大银行郑州东风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合同编号为光郑东风支ZB2017023,公司在18,800 万元担保额度范围内,为那 曲瑞昌履行合同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和辉”) 同中原航空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租赁”)开展业务,为保 证相应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与中原租赁签署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为 ZYAL-BL-DB2017027,公司在20,000 万元担保额度范围内,为浙江和辉履行合同 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浙江和辉同交通银行宁波北仑支行开展业务,为保证 相应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与交通银行宁波北仑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合 同编号为1710 最保0406,公司在13,200 万元担保额度范围内,为浙江和辉履 行合同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嘉 瑞”)同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开展业务,为保证相应业务的顺利开展, 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为进 出银(豫贸融保)字第豫(2017)003 号,公司在20,000 万元担保额度范围内, 为郑州嘉瑞履行合同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郑州嘉瑞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下简 称“恒丰郑州分行”)开展业务,为保证相应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与恒丰郑 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为2017 年恒银郑借高保字第 001611280011 号,公司在3,000 万元担保额度范围内,为郑州嘉瑞履行合同债 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郑州嘉瑞同蔚县启达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蔚县 启达”)开展业务,为保证相应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为郑州嘉瑞开具的电子 商业承兑汇票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详情请看下表。

日期 担保人 出票人 收票人 担保金额
(万元)
票号
201712
12
瑞茂通供应链
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
郑州嘉
蔚县启
600 230849103135320
171212136969756
201712
12
瑞茂通供应链
管理股份有限
郑州嘉
蔚县启
500 230849103135320
171212136969828

公司

(二)上述担保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7 年4 月25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17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测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确保 2017 年生产经营发展,结合2016 年度担保情况,制定了2017 年度担保计划。 2017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预计总额为189.61 亿元(本担保额度包括现有担保、 现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及新增担保),其中公司对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计 划提供担保累计不超过136.61 亿元;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公司及其全资、 控股子公司计划提供担保累计不超过37 亿元;公司其他对外担保累计不超过 16 亿元人民币。详情请见公司2017 年4 月27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已经公 司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由于公司业务需要,公司于2017 年11 月30 日召开了总经理办公会,对下 列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进行调剂:

担保人 被担保人名称 2017 年度预测
担保额度(万
元)
总经理办公
会调剂额度
(万元)
2017 年度预测
担保额度(调剂
后)
(万元)
瑞茂通供
应链管理
股份有限
公司
浙江和辉电力燃
料有限公司
158,500 50,000 208,500
西宁德祥商贸有
限责任公司
107,300 -50,000 57,300

上述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上述担保在公司2017 年度担保预

测额度范围之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详情请见附件一。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

担保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那曲瑞昌煤炭运销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东风支行 担保金额:18,800 万元人民币

担保范围: 本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包括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 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手续 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 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以上各项合称为“被担 保债务”)。

担保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 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 之日起两年。

(二)《保证合同》

担保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债权人: 中原航空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20,000 万元人民币

担保范围: 1.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债务为保理申请人依据协议应向受益人支 付的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其他应付款项。保证人在此同意,受 益人与保理申请人无需通知保证人或取得保证人同意,可以对协议的任何条款, 如保理申请人义务履行时间、地点、方式或其他条件进行变更或解除,保证人 仍然对变更后的该协议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但如受益人与保理申请人增加保理 申请人应支付的利息金额和/或变动保理申请人应支付利息期限的,则应事先 征得保证人同意,但是由于人民银行贷款利率变动而引起的利息等变动除外。

2.本合同担保的范围同时包括:2. 1 保理申请人按照协议约定要求提前结 束合同,保理申请人按照协议约定应当支付的所有提前结束款项,以及延迟支 付造成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所有费用;2 .2 受益人按照协议约定要 求加速到期或解除协议情况下,保理申请人应当支付的加速到期款、损害赔偿 金、返还款、违约金、利息等所有费用;2. 3 保理申请人在协议项下应向受益 人支付其他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其他应付款项和受益人为实现权利的

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

  • 2 .4 因保证人违约而给受益人造成的损失。

  • 担保方式:不可撤销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 保证期间: 为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至协议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满两

  • 年的期间。

  • (三)《保证合同》

  • 担保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被担保人: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 债权人:交通银行宁波北仑支行

  • 担保金额:13,200 万元人民币

  • 担保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

  • 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

  • (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担保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 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 (四)《最高额保证合同》

  • 担保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被担保人: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债权人: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

  • 担保金额:20,000 万元人民币

  • 担保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和支付的

  • 所有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融资款项或其他应付款项、利息(包括但不限 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及罚息)、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及其他费 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 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以及“债务人”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无论该 项支付是在“服务”到期日应付或在其它情况下成为应付)。

  • 担保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 保证期间:自每笔“主合同”项下的“被担保债务”到期之日起两年。 (五)《最高额保证合同》

担保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债权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担保金额:3,000 万元人民币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 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上述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 各项费用按照中国税收法规规定的各项税费。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 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办 案费用、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担保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 2017 年度对控股及全资子公司担保预测额度 范围之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886,601.32 万元,以上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191.66%,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未经审计净资产的179.79%。公司 全资、控股子公司在 2017 年度对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预测额度范 围之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 113,000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4.41%。公司为河南平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10,000 万元, 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16%。公司为郑州航空港区兴瑞实业有 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8,000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89%。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1 月16 日

附件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列表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万
元人民币)
法定代
表人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出资比
资产总额(人
民币万元)
负债总额
(人民币万
元)
净资产(人
民币万元)
与上市公司
关系
1 那曲瑞昌煤炭运
销有限公司
5,000 王卫东 那曲县拉萨南路39
供应链管理 100% 275,399.11 194,810.56 80,588.55 全资子公司
2 浙江和辉电力燃
料有限公司
50,000 张首领 宁波保税区兴业三路
17 号3 幢506 室
供应链管理 100% 152,709.12 95,355.43 57,353.69 全资子公司
3 郑州嘉瑞供应链
管理有限公司
50,000 侯智放 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
道北段金融广场大厦
东侧第三层520 号
供应链管理 100% 195,678.73 145,002.12 50,676.61 全资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