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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S Supply Chain Management Co., Ltd. — AGM Information 2018
Mar 22,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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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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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CCS Supply Chain Management Co., Ltd.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零一八年三月
目 录
| 目 录 | |
|---|---|
| 序号 | 议案名称 |
| 1 | 关于追加 2017 年度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
| 2 | 关于郑州中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018 年度向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提 供关联借款预测的议案 |
| 3 | 关于选举路明多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
| 4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议案一:关于追加 2017 年度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2017 年度担保额度审议程序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 年4 月25 日 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 年度对外担保 额度预测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确保2017 年生产经营发展,结合2016 年度担保情况,制定了2017 年度担保计划。2017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预计总额 为189.61 亿元(本担保额度包括现有担保、现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及新增担 保),其中公司对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计划提供担保累计不超过136.61 亿元; 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计划提供担保累计不超过 37 亿元;公司其他对外担保累计不超过16 亿元人民币。详情请见公司2017 年4 月27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由于业务需要,公司于2017 年6 月8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2017 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及被担保对象的议案》,新增人民 币担保额度14.10 亿元、美元担保额度2000 万美元,详情请见公司2017 年6 月10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追加担保预计额度及被担保对象情况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现拟申请对原被担保对象郑州航空港区兴瑞 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瑞实业”)追加担保额度80,000 万元,本次追加 担保额度完成后,公司对兴瑞实业的担保额度将由100,000 万元增加至180,000 万元。有效期自该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 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郑州航空港区兴瑞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瑞臣
注册地: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北段金融广场大厦东侧第五层526 号 业务性质:供应链管理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6 年12 月30 日,兴瑞实业的资产总额为391,593.63 万元,负债总额为287,056.88 万元,净资产为104,536.74 万元。
与公司的关系:兴瑞实业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瑞茂 通供应链平台服务有限公司持有兴瑞实业的股权比例为49%,郑州航空港兴港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兴瑞实业的股权比例为51%。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担保协议,上述核定担保额度仅为公司可预计的最高担保 额度,该额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在股 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将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担保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 大会审议(如有新增或变更的情况除外)。在相关协议签署前,授权公司总经理 根据业务实际需要调整担保方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2017 年度对控股及全资子公司担保预测额度范 围之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939,200 万元,以上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203.03%,占公司最近一期未经审计净资产的190.46%。公司全资、控股子公 司在2017 年度对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预测额度范围之内发生的担保 余额为128,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67%。公司为河南平 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2.16%。公司为兴瑞实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8,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89%。无逾期担保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以上事项,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二:关于郑州中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018 年度向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 关联借款预测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结合2017 年度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所属 各子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实际发生的业务往来情况,根据公司2018 年度的业务拓 展需要,公司对郑州中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瑞实业”)2018 年度 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关联借款进行了预计,具体如下:
一、中瑞实业2018年度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关联借款预测金额
结合2017年度公司及所属各子公司与各相关关联方实际发生的业务往来情 况,根据公司2018年度的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对中瑞实业2018年度向公司及其子 公司提供关联借款进行了预计,具体如下:
申请自该议案经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 股东大会时止,中瑞实业在2018年度为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30亿元人民币的借款,借款利率不高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同期外部融资的平均利 率;本次关联借款主体对象包括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且公司新增设 立的全资、控股子公司纳入借款主体对象范围。
二、上述各关联人基本信息及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如下:
郑州中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名称:郑州中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12月26日
营业场所: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内环A-40-1号楼 法定代表人:万永兴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为:有色金属、煤炭与其它矿产品、铁矿石、钢材、五金、建筑材 料、电气设备、机械设备、橡胶制品、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和化工原料、 通讯产品及配件、农副产品、燃料油(易燃易爆及船用燃料油除外)的销售;供
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 业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2、关联方财务数据
截止2017年9月30日,中瑞实业的资产总计6,201,897.25万元、净资产额为 1,280,662.18万元。2017年度(截止至9月30日)实现营业收入3,283,789.12万 元,净利润为54,123.70万元。(以上数据为单家口径,未经审计)
3、关联关系
中瑞实业下属子公司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持有上市公司60.81%的股 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一) 项规定的关联方。
三、关联借款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申请自该议案经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 股东大会时止,中瑞实业在2018年度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0亿元 人民币的借款,借款利率不高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同期外部融资的平均利率; 本次关联借款主体包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且公司新增设立的控股子公司纳入 关联借款主体范围。
上述关联借款的定价政策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四、关联借款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借款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借款为公司 业务拓展助力,且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 定。交易风险可控,不会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以上事项,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三:关于选举路明多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于2018 年3 月13 日收到曹诗雄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曹诗雄先生向董事会申 请辞去董事、副总经理职务,相应辞去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务。根据 《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曹诗雄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董事会人数低于法 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的正常工作。曹诗雄先生的辞职自董事会收到其辞 职报告之日起生效,曹诗雄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曹诗雄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兢兢业业,公司董事会对曹诗雄先生为 公司所做的突出贡献,表示深深的感谢。
根据公司股东提名,公司董事会拟补选路明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候选人,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路明多先生的简历请见附件。根据《董事会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委员会成员由六名董事组成,因此自路明多先生 经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董事后,路明多先生相应成为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 会的委员。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18 年3 月14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于2018 年3 月15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 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以上事项,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路明多先生简历:
路明多,男,1982 年生,郑州大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本科。2008 年1 月 至2010 年12 月先后任河南中瑞集团有限公司晋城事业部副经理、经理、物流中 心副总经理;2010 年12 月至2012 年8 月任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郑州子 公司副总经理;2012 年8 月至2014 年11 月先后任瑞茂通郑州子公司副总经理、 晋城分公司总经理;2014 年12 月至2015 年12 月任瑞茂通(中国)总裁;2016 年1 月至2016 年12 月任瑞茂通国内煤炭事业部总经理、瑞茂通集团总裁助理; 2017 年1 月至2017 年10 月任瑞茂通煤炭事业部总经理;2017 年10 月至今任瑞 茂通副总经理。
议案四: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 年修订)》 (中国证监会公告[2016]23 号),结合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 称 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做如下修改:
第83 条第(一)项: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 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 东可以提案的方式提出独立董事候选 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 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 以上的股 东可以提案的方式提出非独立董事、 股东担任的监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 会选举决定。
第83 条第(六)项:
股东大会在董事或者监事选举 中,根据本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 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累积投票制是 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 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 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 以集中使用,由所得选票代表表决权 较多者当选为董事或者监事。董事会 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 历和基本情况。
第83 条第(一)项: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 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 东可以提案的方式提出独立董事候选 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 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3% 以上的股 东可以提案的方式提出非独立董事、 股东担任的监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 会选举决定。
第83 条第(六)项:
股东大会在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或 者监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具 体按公司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 则执行 。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 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 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 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由所得选票代表表决权较多者当选为 董事或者监事。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 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于 2018 年3 月15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以上事项,请各位股东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