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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OOP GROUP CO.,LTD — 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2021
Oct 2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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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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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564 股票简称:*ST 大集 公告编号:2021-101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重要股东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 召开及表决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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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2 月10 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南高院”或“法 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供销 大集”)控股股东海航商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商控”)及重要股东海航 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实业”)、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海航资本”)的重整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 年2 月10 日《关于法院裁定受 理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关于部分股东被法院 裁定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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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3 月13 日,海南高院裁定对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321 家公司(以下 简称“海航集团等321 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并指定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管理 人担任海航集团等321 家公司管理人。其中包括公司控股东海航商控及重要股东海 航实业、海航资本、海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投资控股”)、海南海 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海岛酒店”)、青岛海航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青岛海航地产”)、长春海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海航投 资”)、上海轩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轩创”)、海南海航工程建设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海航工程”)重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 年3 月16 日 《关于部分股东被法院裁定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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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重要股东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已于2021 年9 月29 日上午9 时 以网络会议形式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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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已发布公告,公司控股股东、重要股东各表决组均已通过《海航集团 有限公司等三百二十一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 计划草案》”)。
2021 年9 月29 日上午,海南高院主持召开了公司控股股东、重要股东第二次 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并在会议上明确表决截止时间为2021 年10 月20 日16:00。
一、表决结果
2021 年10 月23 日,海航集团管理人发布了《<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三百二十 一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草案)>表决结果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2021 年10 月23 日15 时,海南高院组织管理人、债权人代表、出资人代表、 债务人代表及联合工作组代表等各相关方对海航集团等三百二十一家公司表决情况 进行核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四、八十六条的规定,根据核查结 果,《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三百二十一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草案)》已 获得表决通过。
相关公告请见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网址为: http://pccz.court.gov.cn)。
二、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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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商控、海航实业、海航资本、海航投资控股、海南海岛酒店、青岛海航 地产、长春海航投资、上海轩创、海南海航工程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已表决通过重整 计划,但重整计划能否被法院裁定批准以及上述公司能否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尚存在 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及影响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相 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其重整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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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日,海航商控及特定关联方(含一致行动人)共11 家股东持有 公司股份2,810,943,94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99%,其中进入重整程序的海航商 控、海航实业、海航资本、海航投资控股、海南海岛酒店、青岛海航地产、长春海 航投资、上海轩创、海南海航工程9 家股东持有公司股份2,533,323,651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42.35%,上述9 家股东进入重整程序将可能对供销大集股权结构等产生 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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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海航商控、海航实业提供了担保,海航商控、海航实 业重整可能会对公司年度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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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控股股东的重整事项不会对公司 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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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10 月23 日,公司及24 家子公司各表决组均已通过《供销大集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二十四家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 的《关于公司及二十四家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1-100)。
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积极做好日常运营管理工 作,并严格按照《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 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 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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