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CCCC DESIGN & CONSULTING GROUP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2

Mar 5, 2012

56948_rns_2012-03-05_b0fe2650-0422-499c-9de4-e88346cd0a20.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2011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 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作为甘肃祁连山 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11 年的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了2011年度的相关会议,维护 了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2011年履行职责情 况述职如下:

一、2011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情况

本人出席董事会情况:亲自出席6次,以通讯方式出席5次。亲自 出席股东大会4次。

二、日常工作情况

2011年,本人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 重大事项,本人均仔细审阅公司董事会的有关资料,听取公司董事会、 管理层就有关情况的介绍说明。对需独立发表意见的事项,均出具了 独立意见。

三、报告期内发表的独立意见

2011年3月23日,本人出席了公司第五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就《关 于2011年度预测日常关联交易》和《关于提名董事的议案》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 们对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 限公司等关联方拟发生的201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对公 司拟发生的201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审阅了相关的背景 资料和财务资料,并就有关问题向公司经营层进行了咨询。基于对事 实的核查经充分讨论发表意见:其价格均以同类交易的市场价格为依 据,审核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不存在以任何方式损害 本公司和本公司股东的利益。

因公司原董事周育先工作变动,辞去本公司董事职务。根据中材 股份的推荐,提名李新华担任本公司董事。我认为,此项提名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相关程序,提名人符合上市 公司董事任职资格。

2011年7月26日,本人出席了公司第五届三十次董事会,就《关 于本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信永中和是 一家已有20多年延续历史的国内大型综合性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 始终把为客户服务作为审计的宗旨,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 准则》、《注册会计师道德规范》及国家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近三年来未受到过国家行政机关、证监会、国资委、中国注册会计师 协会等相关部门的任何处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审计 上市公司的资质和能力,审核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同 意公司2011年度聘请信永中和承担本公司年度审计等工作,并支付不 超过捌拾伍万元的审计费用(不含现场审计期间的食宿费用)。

2011年7月26日,本人出席了公司第五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就《关 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因工作需要,并根据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的推荐 意见,经总裁提名,聘任李生钰先生和刘开禄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罗 鸿基先生为董事会秘书。认为,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相关人员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四、对2011年度报告编制过程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2011年年报监管工作的通 知》有关要求,本人与公司财务部门就年报编制情况与相关人员进行 了沟通和督促。对会计报表所涉及的资产项目、负债和所有者权益项 目、损益表项目、各项支出的合理性、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真实、准 确,有关提留进行了认真审阅、核查。审核认为:会计报表的编制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会计政策与会计估 计基本合理,基本反映了公司的资产情况、经营情况及现金流量情况。 本人认为公司2011年度的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的实际状况。

独立董事:刘钊

2012 年3 月3 日

2011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 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作为甘肃祁连山 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11 年的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了2011年度的相关会议,维护 了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2011年履行职责情 况述职如下:

一、2011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情况

本人出席董事会情况:亲自出席2次,以通讯方式出席1次。亲自 出席股东大会1次。

二、日常工作情况

2011年,本人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 重大事项,本人均仔细审阅公司董事会的有关资料,听取公司董事会、 管理层就有关情况的介绍说明。对需独立发表意见的事项,均出具了 独立意见。

三、报告期内发表的独立意见

2011年10月27日,本人出席了公司第六届一次董事会就《关于聘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因工作需要,并根据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的推荐 意见,决定聘任刘继彬为公司总裁、吕克俭、林海平、王学政、宁成 顺、李生钰和刘开禄为副总裁,聘任宁成顺为财务总监(兼),罗鸿 基先生为董事会秘书。我认为,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相关人员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四、对2011年度报告编制过程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2011年年报监管工作的通 知》有关要求,本人与公司财务部门就年报编制情况与相关人员进行 了沟通和督促。对会计报表所涉及的资产项目、负债和所有者权益项 目、损益表项目、各项支出的合理性、

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真实、准确,有关提留进行了认真审阅、核 查。审核认为:会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其他相关规 定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情况。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基本合理,基本反映了公司的资 产情况、经营情况及现金流量情况。

本人认为公司2011年度的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的实际状况。

独立董事: 刘祖和

2012 年3 月3 日

2011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 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作为甘肃祁连山 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11 年的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了2011年度的相关会议,维护 了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2011年履行职责情 况述职如下:

一、2011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情况

本人出席董事会情况:亲自出席2次,以通讯方式出席1次。亲自 出席股东大会1次。

二、日常工作情况

2011年,本人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 重大事项,本人均仔细审阅公司董事会的有关资料,听取公司董事会、 管理层就有关情况的介绍说明。对需独立发表意见的事项,均出具了 独立意见。

三、报告期内发表的独立意见

2011年10月27日,本人出席了公司第六届一次董事会就《关于聘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因工作需要,并根据公 司控股股东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的推荐意见,决定聘任刘继彬为公 司总裁、吕克俭、林海平、王学政、宁成顺、李生钰和刘开禄为副总 裁,聘任宁成顺为财务总监(兼),罗鸿基先生为董事会秘书。我认 为,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相关人员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四、对2011年度报告编制过程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2011年年报监管工作的通 知》有关要求,本人与公司财务部门就年报编制情况与相关人员进行 了沟通和督促。对会计报表所涉及的资产项目、负债和所有者权益项 目、损益表项目、各项支出的合理性、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真实、准 确,有关提留进行了认真审阅、核查。审核意见认为:会计报表的编 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会计政策与会 计估计基本合理,基本反映了公司的资产情况、经营情况及现金流量 情况。

本人认为公司2011年度的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的实际状况。

独立董事:吴晓琪

2012 年3 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