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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CC DESIGN & CONSULTING GROUP CO., LTD. — AGM Information 2011
Dec 27,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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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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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经 2011 年 12 月 9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决定召开 201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会议时间和期限
2011 年 12 月 30 日(星期五)上午 9:00 至 12:00,会期 半天。
(二)会议地点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力行新村 3 号祁连山大厦四层会议
室
(三)提交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本公司收购夏河安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和 夏河安水余热发电有限公司各 65%股权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对部分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四)股权登记日和出席对象
1、截至 2011 年 12 月 23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 东或其授权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任的律师。
(五)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凭身份证、持股凭证(委托代理
-
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代理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办理登记手续;
-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法定
-
代表人出席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有效证明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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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 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 东可以用信函的方式登记。
(六)登记时间:2011年12月24日至10月29日(节假日 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七)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八)其他事项:
会务联系人:杨宗峰 李小胜
联系电话:(0931)4900698 传真:(0931)4900697
邮编:730030
公司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力行新村 3 号祁连山大
厦
其他: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食宿费及交通费 自理。
附件:提交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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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1
关于本公司收购夏河安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和
夏河安水余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各65%股权的议案
为增强本公司在甘肃南部地区的市场控制力,本公司拟收购夏河 安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多集团”)分别持有夏河 安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多水泥”)和夏河安水余热发 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水余热”)各65%股权。本次交易的 详细情况如下:
一、目标公司基本情况
1、夏河安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夏河安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夏河县麻当乡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 王志荣 注册资本: 5500 万元 实收资本: 5500 万元 经营范围: 水泥制造、销售、机械加工、安装。
股权比例:该公司为安多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收购完成后本 公司持股比例为65%,安多集团持股比例为35%。
该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2011 年9 月底,该公司拥有两条干法水泥生产线,一条 1000t/d 干法水泥生产线,一条2500t/d 干法水泥生产线及4.5MW 余 热发电系统,两条生产线分别于2005 年9 月、2010 年6 月投产,目 前处于正常运转状态,并具备正常运营所需的全部合规性文件。2010 年度,该公司生产销水泥55.8 万吨。2011 年上半年该公司实现营业 收入13184.16 万元,利润总额3886.96 万元,净利润3530 万元。 2、夏河安水余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夏河安水余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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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夏河县麻当乡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 王志荣 注册资本: 369 万元 实收资本: 369 万元
经营范围:余热发电、生产、销售、建筑材料、日用杂品、机电 设备销售。
股权比例:该公司为安多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收购完成后本 公司持股比例为65%,安多集团持股比例为35%。 该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2011 年9 月底,该公司拥有2MW 余热发电系统一套,该系 统于2009 年3 月投产,作为安多水泥公司1000t/d 干法水泥生产线 配套设施的一部分,目前处于正常运转状态,并具备正常运营所需的 全部合规性文件。2011 年上半年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2.17 万元, 利润总额6.63 万元,净利润2.64 万元。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本公司拟收购夏河安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持有夏河 安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和夏河安水余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各65%股 权。该项股权之上无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
2、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审计报告:国浩专 审字[2011] 703A160 号),安多水泥截止2011 年6 月30 日主要财务 指标如下: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资产总额 | 433,352,524.09 |
| 负债总额 | 282,042,082.42 |
| 净资产 | 151,310,441.67 |
经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和陕西中和同盛矿业权评估有 限责任公司评估(评估报告:中科华评报字[2011]第0114 号、陕同 评报字[2011]第009 号,陕同评报字[2011]第010 号),以2011 年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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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30 日为基准,安多水泥公司总资产为80188.96 万元,净资产为 51984.75 万元。
3、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审计报告:国浩专 审字[2011] 703A159 号),安水余热公司截止2011 年6 月30 日主要 财务指标如下:
| 务指标如下: | |
|---|---|
| (单位:元) 18,196,269.1 15,156,159.08 3,040,110.03 |
|
| 资产总额 | 18,196,269.1 |
| 负债总额 | 15,156,159.08 |
| 净资产 | 3,040,110.03 |
经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和陕西中和同盛矿业权评估有 限责任公司评估(评估报告:中科华评报字[2011]第0115 号),以 2011 年6 月30 日为基准,安水余热公司总资产为2556.06 万元,净 资产为1040.44 万元。
三、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拟以安多水泥公司经评估后的资产净值为依据,以支付现 金人民币33224.6655 万元的总价款收购其65%的股份;以安水余热 公司经评估后的资产净值为依据,以支付现金人民币575.3345 万元 的总价款收购安水余热公司65%的股份。
本次交易的支付方式为:双方履行完毕各自的内部决策程序,于 协议生效后的60 日内支付第一部分股权转让金10140 万元人民币; 第二部分股权转让金21998.7667 万元人民币,在工商变更登记完成 后30 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1661.2333 万元待土地、房产等遗留问 题解决完成后30 日内一次性支付,除预付款外,其余股权转让金未 按时支付则未按时支付部分以当年一年期银行贷款利息上浮20%计 息。
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成为安多水泥公司及安水余热公司的控股 股东,持有其65%股权。安多水泥公司和安水余热公司将合并,并尽 快修订新公司章程,以及完成工商登记变更程序。本次股权收购的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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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全部由本公司自筹。
四、交易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分析
1、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入实施,今后五年,甘南和临 夏两州建设项目增多,风电、水电基地项目,本地房地产、新农村、 农田水利设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模将进一步增大,将有力的推动 本地水泥等建材产品需求的持续增长。该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安多水 泥借助本公司的技术、管理、资金、人才、质量优势迅速扩大产能规 模,满足当地建设发展的水泥需求。
2、本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规划,将在甘肃南部的基 地布局更加完善。
3、受让安多水泥公司可在本公司现有市场区域外控制产能135 万吨,有利于合理填补公司在甘肃南部地区的水泥基地空缺,可以快 速进入甘南、临夏水泥市场,有利于提高公司在甘肃南部的水泥市场 份额,增强市场话语权,提高竞争力,将带来业绩大幅度的增长。
4、本项目经济评价效果较好,投资效益明显,矿产资源发展潜 力巨大。
5、安水余热2MW 余热发电系统作为与安多水泥公司1000t/d 干 法水泥生产线具有不可分割性,可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收购股权,本公司控制产能增加135 万吨,预计年新增 销售收入39096 万元,利润总额新增13657.64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新增6414 万元。本次投资的净投资利润率为18.98%。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依托安多两座石灰石矿山丰富的储量资源, 开展安多4500t/d 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配套7.5MW 纯低温余热发电项 目。
请予审议:同意本公司以现金33800 万元收购夏河安多投资有限 责任公司持有夏河安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及夏河安水余热发电有限 责任公司各65%的股权。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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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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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2
关于公司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议案
为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资产及债权状况,公司拟对部分应收款 项进行核销处理。
公司高度重视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先后多次通过电 话、函件、派专人、法律诉讼等途径进行催要追讨,取得明显成效。 但在追讨过程中,仍确认有24,777,832.08 元债权无法收回,其中: 应收账款107 户共计22,959,210.51 元、其他应收款7 户共计 1,818,621.57 元。
无法收回原因如下:
1、债务人工商注(吊)销99 户,呆坏账金额22,040,102.23 元; 2、法律诉讼虽胜诉但对方已资不抵债,无法执行1 户,呆坏账 额1,117,238.00 元;
3、债务人下落不明、无法查证14 户,呆坏账金额1,620,491.85 元。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资产及债权状况,拟对公司已确认无法收回的 呆坏帐进行核销。依据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截至2011 年9 月30 日,以上应收款项已计提坏账准备24,777,832.08 元,账面价值为0 元,此项债权核销不影响公司当期损益。此项债权核销后,本公司仍 将保持账销案存管理。
请予审议:同意本公司核销24,777,832.08 元应收款项。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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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3
关于公司对部分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更加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拟对部分固定资产 计提减值准备。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永登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和甘谷祁连山水泥 有限公司的部分固定资产由于设备性能下降或丧失、部分资产闲置或 属于落后淘汰资产已无使用价值,公司拟对该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 备。其中:永登公司固定资产原值37,203,561.74 元,累计折旧 19,378,343.38 元,净值17,825,218.36 元。甘谷公司固定资产原值 7,796,534.01 元,累计折旧3,553,672.76 元,净值4,242,861.25 元。预计上述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将减少公司当期收益 22,068,079.61 元。
请予审议:同意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永登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和甘 谷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计提减值准备22,068,079.61 元。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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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 出席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全权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东账号:
受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日期: 有效期: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投票指示(请注明对参与表决议案投同 意、反对或弃权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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