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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N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5
May 29,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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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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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碼:6674
銘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
公司地址:新竹縣竹北市台元一街1號13樓之一
電話:(03)560-0066
~1~
目錄
| 項 目 | 頁次 |
|---|---|
| 一、封 面 | 1 |
| 二、目 錄 | 2 |
| 三、聲明書 | 3 |
| 四、會計師查核報告書 | 4 |
| 五、合併資產負債表 | 5 |
| 六、合併綜合損益表 | 6 |
| 七、合併權益變動表 | 7 |
| 八、合併現金流量表 | 8 |
| 九、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 |
| (一)公司沿革 | 9 |
|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 9 |
|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9~10 |
|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 11~22 |
|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 22~23 |
|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 23~42 |
| (七)關係人交易 | 42~44 |
| (八)質押之資產 | 44 |
|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 44 |
|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 44 |
|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 44 |
| (十二)其 他 | 45 |
|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 |
|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 46 |
|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 46 |
| 3.大陸投資資訊 | 46 |
| (十四)部門資訊 | 46~47 |
~2~
聲明書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自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依「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應納入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之公司與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號應納入編製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之公司均相同,且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所應揭露相關資訊於前揭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中均已揭露,爰不再另行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
特此聲明
公司名稱:銘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技銘
限股資
有約約
劉向利
董事長:翁宗斌
日期:民國一一五年三月十一日
KPMG
釜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KPMG
台北市110615信義路5段7號68樓(台北101大樓)
68F., TAIPEI 101 TOWER, No. 7, Sec. 5
Xinyi Road, Taipei City 110615, Taiwan (R.O.C.)
電話 Tel +886 2 8101 6666
傳真 Fax +886 2 8101 6667
網址 Web kpmg.com/tw
會計師查核報告
鋰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鑑:
查核意見
鋰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及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合併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鋰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狀況,與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績效與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鋰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鋰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合併財務報告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告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判斷應溝通在查核報告上之關鍵查核事項如下:
一、營業收入
有關營業收入認列之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十五)客戶合約之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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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PMG, a Taiwan partnership and a member firm of the KPMG global organization of independent member firms affiliated with KPMG International Limited, a private English company limited by guarantee.
KPMG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鋐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要營運項目為研究、開發及銷售纜線數據機、數位機上盒及無線寬頻分享器等通訊產品。營業收入為公司財務目標是否達成之主要指標,為符合投資人預期,營業收入影響管理階層經營決策,可能存在收入認列時點不正確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因而需要查核人員予以高度關注,故將收入認列辨識為關鍵查核事項。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瞭解及評估鋐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營業收入之會計政策、瞭解及評估公司銷貨收入認列攸關之內部控制有效性、執行銷貨收入相關憑證之核對及針對資產負債表日前後特定期間之銷貨收入交易執行截止測試,以評估認列之收入歸屬於正確期間及評估鋐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營業收入認列時點是否依相關準則規定辦理。
二、存貨評價
有關存貨評價之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八)存貨;存貨評價之不確定性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五;存貨之說明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六(四)存貨。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由於鋐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要產品為智慧闖道器、數位機上盒及無線寬頻分享器等通訊產品之研發及銷售,因產品銷售價格受上游供應商供給及市場競爭變化而產生波動,導致產生存貨之帳面價值可能超過其淨變現價值之風險,故存貨評價為本會計師執行合併財務報告查核重要的評估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評估鋐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存貨跌價或呆滯提列政策之合理性,執行抽核程序以檢查存貨庫齡報表之正確性、分析其各期存貨庫齡變化情形及評估是否已按所訂定之會計政策提列及針對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計算表之相關數值進行測試,以評估存貨淨變現價值之合理性。
其他事項
鋐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之個體財務報告,並經本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4-1~
KPMG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告,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告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告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銳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銳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銳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告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告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告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
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銳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銳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告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告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銳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
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告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
對於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告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集團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4-2~
KPMG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鋰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

證券主管機關:金管證審字第1130332775號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六字第0940129108號
民國 一一五 年 三 月 十一 日
~4-3~
銘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會員產品信託
民國一一四年度二一三年度三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 資產
流動資產: | 114.12.31 | | 113.12.31 | | 負債及權益 | 114.12.31 | | 113.12.3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金額 | % | 金額 | % | | 金額 | % | 金額 | % |
|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六(一)) | $ 355,819 | 30 | 520,103 | 34 | 2130 合約負債-流動(附註六(十六)) | $ 17,586 | 2 | 26,339 | 2 |
| 1170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六(二)及(十六)) | 142,018 | 12 | 196,185 | 13 | 2170 應付帳款 | 100,122 | 8 | 115,108 | 7 |
| 1200 其他應收款淨額(附註六(三)及七) | 104,091 | 9 | 19,548 | 1 | 2180 應付帳款-關係人(附註七) | 83,148 | 7 | 223,168 | 15 |
| 1310 存貨(附註六(四)) | 394,729 | 33 | 527,178 | 34 | 2200 其他應付款(附註七) | 38,799 | 3 | 75,753 | 5 |
| 1410 預付款項 | 41,363 | 4 | 65,282 | 4 | 2250 負債準備-流動(附註六(九)) | 5,395 | - | 84,086 | 5 |
| 1470 其他流動資產 | 1,759 | - | 2,133 | - | 2280 租賃負債-流動(附註六(十)) | 7,919 | 1 | 13,928 | 1 |
| | 1,039,779 | 88 | 1,330,429 | 86 | 2300 其他流動負債 | 16,601 | 1 | 2,276 | - |
| 非流動資產: | | | | | | 269,570 | 22 | 540,658 | 35 |
|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六(五)) | 5,055 | 1 | 6,784 | - | 非流動負債: | | | | |
|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六(六)) | 109,137 | 9 | 124,520 | 8 |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六(十二)) | 419 | - | - | - |
| 1755 使用權資產(附註六(七)) | 14,085 | 1 | 39,915 | 3 | 2580 租賃負債-非流動(附註六(十)) | 6,449 | 1 | 26,683 | 2 |
| 1780 無形資產(附註六(八)) | 2,969 | - | 1,972 | - | | 6,868 | 1 | 26,683 | 2 |
|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六(十二)) | 15,305 | 1 | 38,144 | 3 | | 276,438 | 23 | 567,341 | 37 |
| 1900 其他非流動資產(附註八) | 2,391 | - | 4,341 | - | 權益(附註六(十三)及(十四)): | | | | |
| | 148,942 | 12 | 215,676 | 14 | 3110 普通股股本 | 686,977 | 58 | 673,357 | 43 |
| | | | | | 3200 資本公積 | 318,678 | 27 | 366,459 | 24 |
| | | | | | 3300 保留盈餘 | (76,207) | (6) | (60,856) | (4) |
| | | | | | 3410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501 | - | (196) | - |
| | | | | | 員工未賺得酬勞 | (17,666) | (2) | - | - |
| 資產總計 | $ 1,188,721 | 100 | 1,546,105 | 100 | 權益總計 | 912,283 | 77 | 978,764 | 63 |
| | | | | | 負債及權益總計 | $ 1,188,721 | 100 | 1,546,105 | 100 |
董事長:翁宗斌
(請詳閱各附參與財務報告附註)
經理人:王昱賀
會計主管:何振宇
銘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子公司
合併綜合損益法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六月三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 114年度 | 113年度 | ||||
|---|---|---|---|---|---|
| 金額 | % | 金額 | % | ||
| 4000 | 營業收入(附註六(十六)) | $ 597,888 | 100 | 941,934 | 100 |
| 5000 | 營業成本(附註六(四)、七及十二) | 390,864 | 65 | 775,118 | 82 |
| 營業毛利 | 207,024 | 35 | 166,816 | 18 | |
| 營業費用(附註六(八)、(九)、(十)、(十一)、七及十二): | |||||
| 6100 | 推銷費用 | 24,104 | 4 | 77,201 | 8 |
| 6200 | 管理費用 | 51,079 | 9 | 62,354 | 7 |
| 6300 | 研究發展費用 | 200,218 | 33 | 170,211 | 18 |
| 6450 | 預期信用減損迴轉利益(附註六(二)及(三)) | (1,706) | - | (608) | - |
| 營業費用合計 | 273,695 | 46 | 309,158 | 33 | |
| 營業淨損 | (66,671) | (11) | (142,342) | (15) |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
| 7010 | 其他收入(附註七) | 3,294 | - | 5,605 | - |
| 7020 | 其他利益及損失(附註六(十八)) | 5,650 | 1 | (13,445) | (1) |
| 7100 | 利息收入 | 6,671 | 1 | 6,160 | - |
| 7510 | 利息費用(附註六(十)) | (339) | - | (583) | - |
| 7060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損失之份額 | ||||
| (附註六(五)) | (1,729) | - | (3,333) | - | |
| 13,547 | 2 | (5,596) | (1) | ||
| 7900 | 稅前淨損 | (53,124) | (9) | (147,938) | (16) |
| 7950 | 減:所得稅費用(附註六(十二)) | 23,083 | 4 | 18,000 | 2 |
| 本期淨損 | (76,207) | (13) | (165,938) | (18) | |
| 8300 | 其他綜合損益: | ||||
| 8360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8361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872 | - | 2 | - |
| 8399 | 減:與可能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附註六(十二)) | 175 | - | - | - |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 | 697 | - | 2 | - | |
| 8300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697 | - | 2 | -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75,510) | (13) | (165,936) | (18) | |
| 每股虧損(附註六(十五)) | |||||
| 9750 | 基本每股虧損(單位:新台幣元) | $ | (1.13) | (2.46) | |
| 9850 | 豬釋每股虧損(單位:新台幣元) | $ | (1.13) | (2.46) |
董事長:翁宗斌
(請詳閱後附合併經營報告附註)
經理人:王昱賀
會計主管:何振宇
錄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權益變動表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二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民國一一三年一月一日餘額
本期淨損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法定盈餘公積彌補虧損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之變動數
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本期淨損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盈餘公積彌補虧損
資本公積彌補虧損
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 普通股 股本 | 資本公積 | 保留盈餘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員工未賺得酬勞 | 合計 | 權益總額 | |||
|---|---|---|---|---|---|---|---|---|---|
| 法定盈餘公積 | 特別盈餘公積 | 累積虧損 | 合計 | ||||||
| $ 676,381 | 372,404 | 147,010 | 588 | (42,516) | 105,082 | (198) | (3,010) | (3,208) | 1,150,659 |
| - | - | - | - | (165,938) | (165,938) | - | - | - | (165,938) |
| - | - | - | - | - | - | 2 | - | 2 | 2 |
| - | - | - | - | (165,938) | (165,938) | 2 | - | 2 | (165,936) |
| - | - | (42,516) | - | 42,516 | - | - | - | - | - |
| - | 315 | - | - | - | - | - | - | - | 315 |
| (3,024) | (6,260) | - | - | - | - | - | 3,010 | 3,010 | (6,274) |
| 673,357 | 366,459 | 104,494 | 588 | (165,938) | (60,856) | (196) | - | (196) | 978,764 |
| - | - | - | - | (76,207) | (76,207) | - | - | - | (76,207) |
| - | - | - | - | - | - | 697 | - | 697 | 697 |
| - | - | - | - | (76,207) | (76,207) | 697 | - | 697 | (75,510) |
| - | - | (104,494) | (588) | 105,082 | - | - | - | - | - |
| - | (60,856) | - | - | 60,856 | 60,856 | - | - | - | - |
| 13,620 | 13,075 | - | - | - | - | - | (17,666) | (17,666) | 9,029 |
| $ 686,977 | 318,678 | - | - | (76,207) | (76,207) | 501 | (17,666) | (17,165) | 912,283 |
董事長:翁宗斌

(請詳閱鑑所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經理人:王昱賀
會計主管:何振宇

錄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台灣現金流量表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八月十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 114年度 | 113年度 | |
|---|---|---|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本期稅前淨損 | $ (53,124) | (147,938) |
| 調整項目: | ||
| 收益費損項目 | ||
| 折舊及攤銷費用 | 60,241 | 62,699 |
| 預期信用減損迴轉利益 | (1,706) | (608) |
| 利息費用 | 339 | 583 |
| 利息收入 | (6,671) | (6,160) |
| 股份基礎給付酬勞成本 | 9,029 | (6,274) |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損失之份額 | 1,729 | 3,333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 - | 8,378 |
| 租賃修改利益 | (362) | (108) |
| 收益費損項目合計 | 62,599 | 61,843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 ||
|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減少 | - | 4,373 |
| 應收帳款減少 | 55,939 | 205,394 |
| 其他應收款增加 | (84,990) | (16,758) |
| 存貨減少 | 132,449 | 85,124 |
| 預付款項減少(增加) | 23,919 | (16,914) |
| 其他流動資產減少 | - | 57 |
| 合約負債(減少)增加 | (8,753) | 24,493 |
| 應付帳款(減少)增加 | (155,006) | 148,009 |
| 其他應付款減少 | (36,954) | (111,193) |
| 負債準備(減少)增加 | (78,691) | 3,488 |
| 其他流動負債增加(減少) | 14,325 | (1,844)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 (137,762) | 324,229 |
| 調整項目合計 | (75,163) | 386,072 |
|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出)流入 | (128,287) | 238,134 |
| 收取之利息 | 7,052 | 5,917 |
| 支付之利息 | (339) | (583) |
| 退還之所得稅 | 374 | 3,291 |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出)流入 | (121,200) | 246,759 |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 | (6,300) |
|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35,637) | (20,143) |
| 存出保證金減少(增加) | 1,950 | (112) |
| 取得無形資產 | (2,669) | (2,786) |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36,356) | (29,341) |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租賃本金償還 | (7,600) | (14,257) |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7,600) | (14,257) |
|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 872 | 2 |
|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增加數 | (164,284) | 203,163 |
|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520,103 | 316,940 |
|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 355,819 | 520,103 |
董事長:翁宗斌
(請詳閱後附合併計算報告附註)
經理人:王昱賀
會計主管:何振宇
錳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
(除另有註明者外,所有金額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錳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於民國九十八年八月十九日由仁寶電腦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仁寶電腦)及至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寶科技)共同投資設立,設立時持股比例分別為52%及48%,本公司之母公司為仁寶電腦。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仁寶電腦及其子公司對本公司持股比例皆為63%。
本公司註冊地址為新竹縣竹北市台元一街1號13樓之一,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併稱「合併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為研究、開發及銷售智慧開道器、數位機上盒及無線寬頻分享器等通訊產品。
本公司股票於民國一〇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起於臺灣證券交易所上市股票掛牌買賣。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合併財務報告已於民國一一五年三月十一日經董事會通過發布。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一)已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後準則及解釋之影響
合併公司自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起開始適用下列新修正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且對合併財務報告未造成重大影響。
- 國際會計準則第二十一號之修正「缺乏可兌換性」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七號之修正「金融工具之分類與衡量之修正」有關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第4.1節之應用指引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七號之相關揭露規定
(二)尚未採用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之影響
合併公司評估適用下列自民國一一五年一月一日起生效之新修正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將不致對合併財務報告造成重大影響。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七號「保險合約」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七號之修正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七號之修正「金融工具之分類與衡量之修正」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之年度改善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七號之修正「涉及依賴自然電力之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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螳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三)金管會尚未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及修正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準則及解釋,對合併公司可能攸關者如下:
| 新發布或修訂準則 | 主要修訂內容 | 理事會發布之生效日 |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8號「財務報表之表達與揭露」 | 新準則引入三種類收益及費損、兩項損益表小計及一項關於管理階層績效衡量的單一附註。此等三項修正與強化在財務報表中如何對資訊細分之指引,為使用者提供更佳及更一致的資訊奠定基礎,並將影響所有公司。 |
• 更具結構化之損益表:根據現行準則,公司使用不同的格式來表達其經營成果,使投資者難以比較不同公司間的財務績效。新準則採用更具結構化的損益表,引入新定義之「營業利益」小計,並規定所有收益及費損,將依公司主要經營活動歸類於三個新的不同種類。
• 管理階層績效衡量(MPMs):新準則引入管理階層績效衡量之定義,並要求公司於財務報表之單一附註中,對於每一衡量指標解釋其為何可提供有用之資訊、如何計算及如何將衡量指標與根據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所認列的金額進行調節。
• 較細分之資訊:新準則包括公司如何於財務報表強化對資訊分組之指引。此包括資訊是否應列入主要財務報表或於附註中進一步細分之指引。 | 2027年1月1日
註:金管會於民國114年9月25日發布新聞稿宣布我國將於民國117會計年度接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8號。如公司有提前適用之需求,亦得於金管會認可後,選擇提前適用。 |
合併公司現正持續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合併公司財務狀況與經營結果之影響,相關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合併公司預期下列其他尚未認可之新發布及修正準則不致對合併財務報告造成重大影響。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二十八號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九號「不具公共課責性之子公司:揭露」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九號之修正
- 國際會計準則第二十一號之修正「換算為高度通貨膨脹之表達貨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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螳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所採用之重大會計政策彙總說明如下。除另有說明者外,下列會計政策已一致適用於本合併財務報告之所有表達期間。
(一)遵循聲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以下簡稱「編製準則」)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以下簡稱「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編製。
(二)編製基礎
1. 衡量基礎
除依公允價值衡量之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外,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歷史成本為基礎編製。
2. 功能性貨幣及表達貨幣
合併公司每一個體均係以各營運所處主要經濟環境之貨幣為功能性貨幣。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所有以新台幣表達之財務資訊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三)合併基礎
1. 合併財務報告編製原則
合併財務報告之編製主體包含本公司及由本公司所控制之個體(即子公司)。當本公司暴露於來自對被投資個體之參與之變動報酬或對該等變動報酬享有權利,且透過對被投資個體之權力有能力影響該等報酬時,本公司控制該個體。
自對子公司取得控制之日起,開始將其財務報告納入合併財務報告,直至喪失控制之日為止。合併公司間之交易、餘額及任何未實現收益與費損,業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已全數消除。子公司之綜合損益總額係分別歸屬至本公司業主及非控制權益,即使非控制權益因而成為虧損餘額亦然。
子公司之財務報告業已適當調整,俾使其會計政策與合併公司所使用之會計政策一致。
合併公司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之變動,未導致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者,係作為與業主間之權益交易處理。非控制權益之調整數與所支付或收取對價公允價值間之差額,係直接認列於權益且歸屬於本公司業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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錳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列入本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包含:
| 投資公司名稱 | 子公司名稱 | 業務性質 | 所持股權百分比 | |
|---|---|---|---|---|
| 114.12.31 | 113.12.31 | |||
| 本公司 | Compal Broadband Networks Belgium | |||
| BVBA (CBNB) | 寬頻網路產品及相關零組件之進出口業務及技術支持與諮詢服務 | 100 % | 100 % | |
| 本公司 | Compal Broadband Networks Netherlands | |||
| B.V. (CBNN) | 〃 | 100 % | 100 % |
(四)外幣
1. 外幣交易
外幣交易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於後續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以下稱報導日),外幣貨幣性項目依當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依衡量公允價值當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以歷史成本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則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
換算所產生之外幣兌換差異通常係認列於損益,惟以下情況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1) 指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2) 指定為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避險之金融負債於避險有效範圍內;或
(3) 合格之現金流量避險於避險有效範圍內。
2. 國外營運機構
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及負債,包括收購時產生之商譽及公允價值調整,係依報導日之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收益及費損項目係依當期平均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均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當處分國外營運機構致喪失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時,與該國外營運機構相關之累計兌換差額係全數重分類為損益。部分處分含有國外營運機構之子公司時,相關累計兌換差額係按比例重新歸屬至非控制權益。部分處分含有國外營運機構之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投資時,相關累計兌換差額則按比例重分類至損益。
對國外營運機構之貨幣性應收或應付項目,若尚無清償計畫且不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予以清償時,其所產生之外幣兌換損益視為對該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之一部分而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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錳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五)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合併公司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資產列為流動資產,非屬流動資產之所有其他資產則列為非流動資產:
- 預期於其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該資產,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
-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資產;
- 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該資產;或
- 該資產為現金或約當現金(如國際會計準則第7號所定義),除非於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將該資產交換或用以清償負債受到限制。
合併公司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負債列為流動負債,非屬流動負債之所有其他負債則列為非流動負債:
- 預期將於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該負債;
-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負債;
- 該負債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或
- 於報導期間結束日不具有將該負債之清償遞延至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之權利。
(六)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包括庫存現金及活期存款。約當現金係指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風險甚小之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定期存款符合前述定義且持有目的係滿足短期現金承諾而非投資或其他目的者,列報於約當現金。
(七)金融工具
應收帳款及所發行之債務證券原始係於產生時認列。所有其他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原始係於合併公司成為金融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列。非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除不包含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之應收帳款外)或金融負債原始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於該取得或發行之交易成本衡量。不包含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之應收帳款原始係按交易價格衡量。
- 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之購買或出售符合慣例交易者,合併公司對以相同方式分類之金融資產,其所有購買及出售一致地採交易日會計處理。
原始認列時金融資產分類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工具投資、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或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合併公司僅於改變管理金融資產之經營模式時,始自下一個報導期間之首日起重分類所有受影響之金融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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錳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1)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且未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時,係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 係在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為目的之經營模式下持有該金融資產。
- 該金融資產之合約條款產生特定日期之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本金金額之利息。
該等資產後續以原始認列金額加減計採有效利息法計算之累積攤銷數,並調整任何備抵損失之攤銷後成本衡量。利息收入、外幣兌換損益及減損損失係認列於損益。除列時,將利益或損失列入損益。
(2)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屬上述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係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包括衍生性金融資產。合併公司於原始認列時,為消除或重大減少會計配比不當,得不可撤銷地將符合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該等資產後續按公允價值衡量,其淨利益或損失(包含任何股利及利息收入)係認列為損益。
(3) 金融資產減損
合併公司針對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存出保證金及其他金融資產等)之預期信用損失認列備抵損失。
下列金融資產係按十二個月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其餘係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
- 判定債務證券於報導日之信用風險低;及
- 其他債務證券及銀行存款之信用風險(即金融工具之預期存續期間發生違約之風險)自原始認列後未顯著增加。
應收帳款及合約資產之備抵損失係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
於判定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是否已顯著增加時,合併公司考量合理且可佐證之資訊(無需過度成本或投入即可取得),包括質性及量化資訊,及根據合併公司之歷史經驗、信用評估及前瞻性資訊所作之分析。
若合約款項逾期超過三十天,合併公司假設金融資產之信用風險已顯著增加。
若合約款項逾期超過九十天,或借款人不太可能履行其信用義務支付全額款項予合併公司時,合併公司視為該金融資產發生違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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錳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若金融工具之信用風險評等相當於全球所定義之「投資等級」(為標準普爾之投資等級BBB-、穆迪之投資等級Baa3或中華信評之投資等級twA,或高於該等級者),合併公司視為該債務證券之信用風險低。合併公司持有之定期存款,因交易對象及履約他方為具投資等級及以上之金融機構,故視為信用風險低。
預期信用損失為金融工具預期存續期間信用損失之機率加權估計值。信用損失係按所有現金短收之現值衡量,亦即合併公司依據合約可收取之現金流量與合併公司預期收取之現金流量之差額。預期信用損失係按金融資產之有效利率折現。
於每一報導日合併公司評估按攤銷後成本衡量金融資產是否有信用減損。對金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具有不利影響之一項或多項事項已發生時,該金融資產已信用減損。金融資產已信用減損之證據包括有關下列事項之可觀察資料:
- 借款人或發行人之重大財務困難;
- 違約,諸如延滯或逾期超過九十天;
- 因與借款人之財務困難相關之經濟或合約理由,合併公司給予借款人原本不會考量之讓步;
- 借款人很有可能會聲請破產或進行其他財務重整;或
- 由於財務困難而使該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失。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之備抵損失係自資產之帳面金額中扣除。
當合併公司對回收金融資產整體或部分無法合理預期時,係直接減少其金融資產總帳面金額。合併公司係以是否合理預期可回收之基礎個別分析沖銷之時點及金額。合併公司預期已沖銷金額將不會重大迴轉。然而,已沖銷之金融資產仍可強制執行,以符合合併公司回收逾期金額之程序。
(4) 金融資產之除列
合併公司僅於對來自該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終止,或已移轉金融資產且該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其他企業,或既未移轉亦未保留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且未保留該金融資產之控制時,始將金融資產除列。
合併公司簽訂移轉金融資產之交易,若保留已移轉資產所有權之所有或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則仍持續認列於資產負債表。
- 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1) 負債或權益之分類
合併公司發行之債務及權益工具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之定義分類為金融負債或權益。
(2) 權益交易
權益工具係指表彰合併公司於資產減除其所有負債後剩餘權益之任何合約。合併公司發行之權益工具係以取得之價款扣除直接發行成本後之金額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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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金融負債
金融負債係分類為攤銷後成本或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負債若屬持有供交易、衍生工具或於原始認列時指定,則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係以公允價值衡量,且相關淨利益及損失,包括任何利息費用,係認列於損益。
其他金融負債後續採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衡量。利息費用及兌換損益係認列於損益。除列時之任何利益或損失亦係認列於損益。
(4)金融負債之除列
合併公司係於合約義務已履行、取消或到期時,除列金融負債。當金融負債條款修改且修改後負債之現金流量有重大差異,則除列原金融負債,並以修改後條款為基礎按公允價值認列新金融負債。
除列金融負債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或應支付對價總額(包含任何所移轉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為損益。
(5)金融資產及負債之互抵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僅於合併公司目前有法律上有可執行之權利進行互抵及有意圖以淨額交割或同時變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方予以互抵並以淨額表達於資產負債表。
3.衍生金融工具
合併公司為規避外幣及利率風險之暴險而持有衍生金融工具。嵌入式衍生工具於符合特定條件且該主合約非屬金融資產時,其與主合約分離處理。
衍生工具原始認列時係按公允價值衡量;後續依公允價值衡量,再衡量產生之利益或損失直接列入損益。
(八)存貨
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成本包括使其達可供使用的地點及狀態所發生之取得、產製或加工成本及其他成本,並採加權平均法計算。製成品及在製品存貨之成本包括依適當比例按正常產能分攤之製造費用。
淨變現價值係指正常營業下之估計售價減除估計完工尚需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成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額。
(九)投資關聯企業
關聯企業係指合併公司對其財務及營運政策具有重大影響力,但非控制或聯合控制者。
合併公司對於關聯企業之權益採用權益法處理。權益法下,原始取得時係依成本認列,投資成本包含交易之成本。投資關聯企業之帳面金額包括原始投資時所辨認之商譽,減除任何累計減損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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錳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合併財務報告包括自具有重大影響力之日起至喪失重大影響力之日止,於進行與合併公司會計政策一致性之調整後,合併公司依權益比例認列各該投資關聯企業之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之金額。當關聯企業發生非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之權益變動且不影響本公司對其之持股比例時,合併公司將所有權益變動按持股比例認列為資本公積。
合併公司與關聯企業間之交易所產生之未實現利益及損失,僅在與投資者對關聯企業之權益無關之範圍內,認列於企業財務報表。當合併公司依比例應認列關聯企業之損失份額等於或超過其在關聯企業之權益時,即停止認列其損失,而僅於發生法定義務、推定義務或已代該被投資公司支付款項之範圍內,認列額外之損失及相關負債。
(十)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 認列與衡量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依成本(包括資本化之借款成本)減累計折舊及任何累計減損衡量。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重大組成部分耐用年限不同時,則視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單獨項目(主要組成部分)處理。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處分利益或損失係認列於損益。
2. 後續成本
後續支出僅於其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合併公司時始予以資本化。
3. 折舊
折舊係依資產成本減除殘值計算,並採直線法於每一組成部分之估計耐用年限內認列於損益。
土地不予提列折舊。
當期及比較期間之估計耐用年限如下:
(1) 研究設備:2~10年。
(2) 模具設備:2~4年。
(3) 機器設備:2~5年。
(4) 租賃改良及其他:2~10年。
合併公司於每一年度報導日檢視折舊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並於必要時適當調整。
(十一)租賃
合併公司係於合約成立日評估合約是否係屬或包含租賃,若合約轉讓對已辨認資產之使用之控制權一段時間以換得對價,則合約係屬或包含租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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錳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1.承租人
合併公司於租賃開始日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使用權資產係以成本為原始衡量,該成本包含租賃負債之原始衡量金額,調整租賃開始日或之前支付之任何租賃給付,並加計所發生之原始直接成本及為拆卸、移除標的資產及復原其所在地點或標的資產之估計成本,同時減除收取之任何租賃誘因。
使用權資產後續於租賃開始日至使用權資產之耐用年限屆滿時或租賃期間屆滿時兩者之較早者以直線法提列折舊。此外,合併公司定期評估使用權資產是否發生減損並處理任何已發生之減損損失,並於租賃負債發生再衡量的情況下配合調整使用權資產。
租賃負債係以租賃開始日尚未支付之租賃給付之現值為原始衡量。若租賃隱含利率容易確定,則折現率為該利率,若並非容易確定,則使用合併公司之增額借款利率。一般而言,合併公司係採用其增額借款利率為折現率。
計入租賃負債衡量之租賃給付包括:
- 固定給付,包括實質固定給付;
- 取決於某項指數或費率之變動租賃給付,採用租賃開始日之指數或費率為原始衡量;
- 預期支付之殘值保證金額;及
- 於合理確定將行使購買選擇權或租賃終止選擇權時之行使價格或所須支付之罰款。
租賃負債後續係以有效利息法計提利息,並於發生以下情況時再衡量其金額:
- 用以決定租賃給付之指數或費率變動導致未來租賃給付有變動;
- 預期支付之殘值保證金額有變動;
- 標的資產購買選擇權之評估有變動;
- 對是否行使延長或終止選擇權之估計有所變動,而更改對租賃期間之評估;
- 租賃標的、範圍或其他條款之修改。
租賃負債因前述用以決定租賃給付之指數或費率變動、殘值保證金額有變動以及購買、延長或終止選擇權之評估變動而再衡量時,係相對應調整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並於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減至零時,將剩餘之再衡量金額認列於損益中。
對於減少租賃範圍之租賃修改,則係減少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以反映租賃之部分或全面終止,並將其與租賃負債再衡量金額間之差額則認列於損益中。
合併公司將不符合投資性不動產定義之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分別以單行項目表達於資產負債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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錳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針對其他設備及停車位之短期租賃及低價值標的資產租賃,合併公司選擇不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而係將相關租賃給付依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內認列為費用。
2.出租人
合併公司為出租人之交易,係於租賃成立日將租賃合約依其是否移轉附屬於標的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與報酬分類,若是則分類為融資租賃,否則分類為營業租賃。於評估時,合併公司考量包括租賃期間是否涵蓋標的資產經濟年限之主要部分等相關特定指標。
(十二)無形資產
1.認列與衡量
研究活動相關支出於發生時認列為損益。
發展支出僅於其能可靠衡量、產品或流程之技術或商業可行性已達成、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合併公司,及合併公司意圖且具充足資源以完成該發展且加以使用或出售該資產時,始予以資本化。其他發展支出則於發生時認列於損益。原始認列後,資本化之發展支出以其成本減除累計攤銷及累計減損後之金額衡量。
合併公司取得其他有限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攤銷與累計減損後之金額衡量。
2.後續支出
後續支出僅於可增加相關特定資產之未來經濟效益時始予以資本化。所有其他支出於發生時認列於損益,包括內部發展之商譽及品牌。
3.攤銷
攤銷係依資產成本減除估計殘值計算,並自無形資產達可供使用狀態起,採直線法於其估計耐用年限內認列為損益。
電腦軟體當期及比較期間之估計耐用年限均為1~3年。
合併公司於每一年度報導日檢視無形資產之攤銷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並於必要時適當調整。
(十三)非金融資產減損
合併公司於每一報導日評估是否有跡象顯示非金融資產(除存貨及遞延所得稅資產外)之帳面金額可能有減損。若有任一跡象存在,則估計該資產之可回收金額。
為減損測試之目的,係將現金流入大部分獨立於其他個別資產或資產群組之現金流入之一組資產作為最小可辨認資產群組。
可回收金額為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公允價值減處分成本與其使用價值孰高者。於評估使用價值時,估計未來現金流量係以稅前折現率折算至現值,該折現率應反映現時市場對貨幣時間價值及對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特定風險之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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錳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低於帳面金額,則認列減損損失。
減損損失係立即認列於當期損益,且係先減少該現金產生單位受攤商譽之帳面金額,次就該單位內其他各資產帳面金額之比例減少各該資產帳面金額。
商譽以外之非金融資產則僅在不超過該資產若未於以前年度認列減損損失時所決定之帳面金額(減除折舊或攤銷)之範圍內迴轉。
(十四)負債準備
負債準備之認列係因過去事件而負有現時義務,使合併公司未來很有可能需要流出具經濟效益之資源以清償該義務,且該義務之金額能可靠估計。負債準備係以反映目前市場對貨幣時間價值及負債特定風險評估之稅前折現率予以折現,折現之攤銷則認列為利息費用。
保固負債準備係於銷售商品時認列,該項負債準備係根據歷史保固資料及所有可能結果按其相關機率加權衡量。
(十五)客戶合約之收入
收入係按移轉商品或勞務而預期有權取得之對價衡量。合併公司係於對商品或勞務之控制移轉予客戶而滿足履約義務時認列收入。合併公司依主要收入項目說明如下:
1.銷售商品
合併公司銷售智慧闊道器、數位機上盒及無線寬頻分享器等通訊產品,主要客戶群為歐美電信運營商。合併公司係於對產品之控制移轉時認列收入。該產品之控制移轉係指產品已交付給客戶,客戶能完全裁決產品之銷售通路及價格,且已無會影響客戶接受該產品之未履行義務。交付係發生於產品運送至特定地點,其陳舊過時及損失風險已移轉予客戶,及客戶已依據銷售合約接受產品,驗收條款已失效,或合併公司有客觀證據認為已滿足所有驗收條件時。
合併公司於交付商品時認列應收帳款,因合併公司在該時點具無條件收取對價之權利。
2.財務組成部分
合併公司預期所有客戶合約移轉商品或勞務予客戶之時間與客戶為該商品或勞務付款之時間間隔皆不超過一年,因此,合併公司不調整交易價格之貨幣時間價值。
(十六)員工福利
1.確定提撥計畫
確定提撥退休金計畫之提撥義務係於員工提供服務期間內認列為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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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義務係於服務提供時認列為費用。若係因員工過去提供服務而使合併公司負有現時之法定或推定支付義務,且該義務能可靠估計時,將該金額認列為負債。
(十七)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權益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協議以給與日之公允價值,於該獎酬之既得期間內,認列費用並增加相對權益。認列之費用係隨預期符合服務條件及非市價既得條件之獎酬數量予以調整;而最終認列之金額係以既得日符合服務條件及非市價既得條件之獎酬數量為基礎衡量。
有關股份基礎給付獎酬之非既得條件,已反映於股份基礎給付給與日公允價值之衡量,且預期與實際結果間之差異無須作核實調整。
現金交割之股份增值權應給付予員工之公允價值金額,係於員工達到可無條件取得報酬之期間內,認列費用並增加相對負債。於各報導日及交割日依股份增值權之公允價值重新衡量該負債,其任何變動係認列為損益。
本公司股份基礎給付之給與日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核准認購價格且員工得認購股數之日。
(十八)所得稅
所得稅包括當期及遞延所得稅。除與企業合併、直接認列於權益或其他綜合損益之項目相關者外,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應認列於損益。
合併公司判斷與所得稅相關之利息或罰款(包括不確定之稅務處理)不符合所得稅之定義,因此係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七號之會計處理。
合併公司判斷其於全球最低稅負-支柱二規範下所應支付之補充稅屬於國際會計準則第十二號「所得稅」範圍,並已適用補充稅相關遞延所得稅會計處理之暫時性強制豁免,對於實際發生之補充稅則認列為當期所得稅。
當期所得稅包括依據當年度課稅所得(損失)計算之預計應付所得稅或應收退稅款,及任何對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或應收退稅款之調整。其金額係反映所得稅相關不確定性後,按報導日之法定稅率或實質性立法之稅率衡量預期將支付或收取款項之最佳估計值。
遞延所得稅係就資產及負債於財務報導目的之帳面金額與其課稅基礎之暫時性差異予以衡量認列。下列情況產生之暫時性差異不予認列遞延所得稅:
- 非屬企業合併之交易原始認列之資產或負債,且於交易當時(i)不影響會計利潤及課稅所得(損失)且(ii)並未產生相等之應課稅及可減除暫時性差異者
- 因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合併公司可控制暫時性差異迴轉之時點且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以及
- 商譽原始認列所產生之應課稅暫時性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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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未使用之課稅損失及未使用所得稅抵減遞轉後期,與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在很有可能有未來課稅所得可供使用之範圍內,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並於每一報導日予以重評估,就相關所得稅利益非屬很有可能實現之範圍內予以調減;或在變成很有可能有足夠課稅所得之範圍內迴轉原已減少之金額。
遞延所得稅係以預期暫時性差異迴轉時之稅率衡量,採用報導日之法定稅率或實質性立法稅率為基礎,並已反映所得稅相關不確定性(若有)。
合併公司僅於同時符合下列條件時,始將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互抵:
- 有法定執行權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且
-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與下列由同一稅捐機關課徵所得稅之納稅主體之一有關:
(1) 同一納稅主體;或
(2) 不同納稅主體,惟各主體意圖在重大金額之遞延所得稅資產預期回收及遞延所得稅負債預期清償之每一未來期間,將當期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以淨額基礎清償,或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
(十九)每股盈餘
合併公司列示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基本及稀釋每股盈餘。合併公司基本每股盈餘係以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除以當期加權平均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計算之。稀釋每股盈餘則係將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及加權平均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分別調整所有潛在稀釋普通股之影響後計算之。合併公司之潛在稀釋普通股包括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及尚未經董事會決議且得採股票發放員工酬勞。
(二十)部門資訊
營運部門係合併公司之組成部分,從事可能賺得收入並發生費用(包括與合併公司內其他組成部分間交易相關之收入及費用)之經營活動。所有營運部門之營運結果均定期由合併公司主要營運決策者複核,以制定分配資源予該部門之決策並評量其績效。各營運部門均具單獨之財務資訊。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管理階層編製本合併財務報告時,必須對未來(包括氣候相關風險及機會)作出判斷及估計,其將對會計政策之採用及資產、負債、收益及費用之報導金額有所影響。實際結果可能與估計存有差異。
管理階層持續檢視估計及基本假設,其與合併公司之風險管理及氣候相關承諾一致,估計值之變動係於變動期間及受影響之未來期間推延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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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假設及估計之不確定性具有導致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於下個財務年度重大調整之重大風險所造成之影響,其相關資訊如下:
存貨之評價
由於存貨須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合併公司評估報導日存貨因正常損耗、過時陳舊或無市場銷售價值之金額,並將存貨成本沖減至淨變現價值。此存貨評價係依未來銷售價格為估計基礎,故可能因產業及市場變化而產生變動。存貨評價估列請詳附註六(四)。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一)現金及約當現金
| 114.12.31 | 113.12.31 | |
|---|---|---|
| 庫存外幣及零用金 | $ 251 | 320 |
| 支票及活期存款 | 155,568 | 68,972 |
| 定期存款 | 200,000 | 450,811 |
| $ 355,819 | 520,103 |
合併公司金融資產及負債之利率風險及敏感度分析之揭露,請詳附註六(十九)。
(二)應收帳款淨額
| 114.12.31 | 113.12.31 | |
|---|---|---|
| 應收帳款 | $ 142,289 | 222,414 |
| 減:備抵損失 | (271) | (26,229) |
| $ 142,018 | 196,185 |
合併公司針對所有應收帳款採用簡化作法估計預期信用損失,亦即使用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衡量,為此衡量目的,該等應收帳款係按代表客戶依據合約條款支付所有到期金額能力之共同信用風險特性予以分組,並已納入歷史信用損失經驗及未來經濟狀況之合理預測等前瞻性之資訊,包括總體經濟及相關產業資訊。合併公司應收帳款之預期信用損失分析如下:
| 114.12.31 | ||||
|---|---|---|---|---|
| 應收帳款 | ||||
| 帳面金額 | 加權平均預期 | |||
| 信用損失率 | 備抵存續期間 | |||
| 預期信用損失 | 已信用 | |||
| 減損 | ||||
| B等級 | $ 127,945 | 0.10% | 128 | 否 |
| C等級 | 14,344 | 1.00% | 143 | 否 |
| $ 142,289 | 2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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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12.31 | ||||
|---|---|---|---|---|
| 應收帳款 | ||||
| 帳面金額 | 加權平均預期 | |||
| 信用損失率 | 備抵存續期間 | |||
| 預期信用損失 | 已信用 | |||
| 減損 | ||||
| B等級 | $ 191,483 | 0.10% | 193 | 否 |
| C等級 | 4,378 | 0.98% | 43 | 否 |
| D等級 | 590 | 5.08% | 30 | 否 |
| E等級 | 25,963 | 100% | 25,963 | 是 |
| $ 222,414 | 26,229 |
合併公司逾期應收帳款之帳齡分析如下:
| 114.12.31 | 113.12.31 | |
|---|---|---|
| 逾期1~30天 | $ 4,505 | 1,877 |
| 逾期31~60天 | 68 | 2,236 |
| 逾期61~90天 | 2,031 | - |
| 逾期91~180天 | 170 | 31,880 |
| 逾期181~270天 | - | 3,854 |
| 逾期271~360天 | - | - |
| 逾期360天以上 | 6,574 | 25,963 |
| $ 13,348 | 65,810 |
合併公司應收帳款之備抵損失變動表如下:
| 114年度 | 113年度 | |
|---|---|---|
| 期初餘額 | $ 26,229 | 26,841 |
| 減損損失迴轉數 | (1,772) | (612) |
| 本年度因無法收回而沖銷之金額 | (24,186) | - |
| 期末餘額 | $ 271 | 26,229 |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之應收帳款均未有提供作質押擔保之情形。
(三)其他應收款淨額
| 114.12.31 | 113.12.31 | |
|---|---|---|
| 其他應收款 | $ 104,219 | 19,610 |
| 減:備抵損失 | (128) | (62) |
| $ 104,091 | 19,5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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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併公司逾期其他應收款之帳齡分析如下:
| 114.12.31 | 113.12.31 | |
|---|---|---|
| 逾期1~30天 | $ - | - |
| 逾期31~60天 | 28 | 21 |
| 逾期61~90天 | - | - |
| 逾期91~180天 | - | - |
| 逾期181~270天 | - | 696 |
| 逾期271~360天 | - | - |
| 逾期360天以上 | - | - |
| $ 28 | 717 |
合併公司其他應收款之備抵損失變動表如下:
| 114年度 | 113年度 | |
|---|---|---|
| 期初餘額 | $ 62 | 58 |
| 減損損失提列數 | 66 | 4 |
| 期末餘額 | $ 128 | 62 |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之其他應收款均未有提供作質押擔保之情形。
(四)存貨
- 合併公司存貨明細如下:
| 114.12.31 | 113.12.31 | |
|---|---|---|
| 原料 | $ 390,388 | 506,529 |
| 在製品及半成品 | 1,902 | 1,204 |
| 商品 | 2,439 | 19,445 |
| $ 394,729 | 527,178 |
- 合併公司認列營業成本明細如下:
| 114年度 | 113年度 | |
|---|---|---|
| 銷貨成本及費用 | $ 387,958 | 774,715 |
| 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提列數 | 2,906 | 403 |
| $ 390,864 | 775,118 |
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因呆滯損失而認列存貨跌價損失,已認列為營業成本。
-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之存貨均未有提供作質押擔保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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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合併公司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屬個別不重大者,其彙總財務資訊如下,該等財務資訊係於合併公司財務報告中所包含之金額:
| 114.12.31 | 113.12.31 | |
|---|---|---|
| 對個別不重大關聯企業之權益之期末彙總帳面金額 | $ 5,055 | 6,784 |
| 114年度 | 113年度 | |
| 歸屬於合併公司之份額: | ||
|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損 | $ (1,729) | (3,333) |
| 綜合損益總額 | $ (1,729) | (3,333) |
- 截至報導日止,合併公司之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均未有提供作質押擔保之情形。
(六)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成本及折舊變動明細如下:
| 研究設備 | 模具設備 | 機器設備 | 租賃改良及其他 | 待驗設備 | 總計 | |
|---|---|---|---|---|---|---|
| 成本或認定成本: | ||||||
| 民國114年1月1日餘額 | $ 376,121 | 24,225 | 1,650 | 68,184 | - | 470,180 |
| 增添 | 17,005 | 10,558 | - | 2,050 | 6,024 | 35,637 |
| 處分及除列 | (7,200) | - | - | (195) | - | (7,395) |
| 民國114年12月31日餘額 | $ 385,926 | 34,783 | 1,650 | 70,039 | 6,024 | 498,422 |
| 民國113年1月1日餘額 | $ 450,100 | 22,587 | 7,259 | 103,179 | - | 583,125 |
| 增添 | 18,157 | 1,986 | - | - | - | 20,143 |
| 處分及除列 | (92,136) | (348) | (5,609) | (34,995) | - | (133,088) |
| 民國113年12月31日餘額 | $ 376,121 | 24,225 | 1,650 | 68,184 | - | 470,180 |
| 折舊: | ||||||
| 民國114年1月1日餘額 | $ 276,592 | 18,813 | 1,305 | 48,950 | - | 345,660 |
| 本期折舊 | 39,189 | 4,190 | 173 | 7,468 | - | 51,020 |
| 處分及除列 | (7,200) | - | - | (195) | - | (7,395) |
| 民國114年12月31日餘額 | $ 308,581 | 23,003 | 1,478 | 56,223 | - | 389,285 |
| 民國113年1月1日餘額 | $ 335,978 | 15,723 | 6,644 | 65,202 | - | 423,547 |
| 本期折舊 | 32,750 | 3,438 | 270 | 10,365 | - | 46,823 |
| 處分及除列 | (92,136) | (348) | (5,609) | (26,617) | - | (124,710) |
| 民國113年12月31日餘額 | $ 276,592 | 18,813 | 1,305 | 48,950 | - | 345,660 |
| 帳面價值: | ||||||
| 民國114年12月31日 | $ 77,345 | 11,780 | 172 | 13,816 | 6,024 | 109,137 |
| 民國113年1月1日 | $ 114,122 | 6,864 | 615 | 37,977 | - | 159,578 |
| 民國113年12月31日 | $ 99,529 | 5,412 | 345 | 19,234 | - | 124,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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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之設備均未有提供作質押擔保之情形。
(七)使用權資產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承租房屋及建築及運輸設備等成本及折舊變動明細如下:
| | 房
及
建
築 | 運輸設備 | 總計 |
| --- | --- | --- | --- |
| 使用權資產成本: | | | |
| 民國114年1月1日餘額 | $ 118,479 | 2,151 | 120,630 |
| 本期增添 | - | 1,590 | 1,590 |
| 處分及除列 | (59,928) | - | (59,928) |
| 民國114年12月31日餘額 | $ 58,551 | 3,741 | 62,292 |
| 民國113年1月1日餘額 | $ 119,916 | 6,457 | 126,373 |
| 本期增添 | 138 | - | 138 |
| 處分及除列 | (1,575) | (4,306) | (5,881) |
| 民國113年12月31日餘額 | $ 118,479 | 2,151 | 120,630 |
| 使用權資產之折舊: | | | |
| 民國114年1月1日餘額 | $ 80,177 | 538 | 80,715 |
| 本期折舊 | 6,702 | 847 | 7,549 |
| 處分及除列 | (40,057) | - | (40,057) |
| 民國114年12月31日餘額 | $ 46,822 | 1,385 | 48,207 |
| 民國113年1月1日餘額 | $ 67,744 | 3,474 | 71,218 |
| 本期折舊 | 13,425 | 979 | 14,404 |
| 處分及除列 | (992) | (3,915) | (4,907) |
| 民國113年12月31日餘額 | $ 80,177 | 538 | 80,715 |
| 帳面價值: | | | |
| 民國114年12月31日 | $ 11,729 | 2,356 | 14,085 |
| 民國113年1月1日 | $ 52,172 | 2,983 | 55,155 |
| 民國113年12月31日 | $ 38,302 | 1,613 | 39,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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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無形資產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無形資產之成本及攤銷變動明細如下:
| 電腦軟體 | |
|---|---|
| 成本: | |
| 民國114年1月1日餘額 | $ 3,164 |
| 單獨取得 | 2,669 |
| 本期減少 | (2,192) |
| 民國114年12月31日餘額 | $ 3,641 |
| 民國113年1月1日餘額 | $ 3,099 |
| 單獨取得 | 2,786 |
| 本期減少 | (2,721) |
| 民國113年12月31日餘額 | $ 3,164 |
| 攤銷: | |
| 民國114年1月1日餘額 | $ 1,192 |
| 本期攤銷 | 1,672 |
| 本期減少 | (2,192) |
| 民國114年12月31日餘額 | $ 672 |
| 民國113年1月1日餘額 | $ 2,441 |
| 本期攤銷 | 1,472 |
| 本期減少 | (2,721) |
| 民國113年12月31日餘額 | $ 1,192 |
| 帳面價值: | |
| 民國114年12月31日 | $ 2,969 |
| 民國113年1月1日 | $ 658 |
| 民國113年12月31日 | $ 1,972 |
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無形資產攤銷費用列報於合併綜合損益表之營業費用分別為1,672千元及1,472千元。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之無形資產均未有提供作質押擔保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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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負債準備
| 保固準備 | |
|---|---|
| 民國114年1月1日餘額 | $ 84,086 |
| 當期新增之負債準備 | 4,239 |
| 當期迴轉之負債準備 | (67,914) |
| 當期使用之負債準備 | (15,016) |
| 民國114年12月31日餘額 | $ 5,395 |
| 民國113年1月1日餘額 | $ 80,598 |
| 當期新增之負債準備 | 8,537 |
| 當期迴轉之負債準備 | (3,498) |
| 當期使用之負債準備 | (1,551) |
| 民國113年12月31日餘額 | $ 84,086 |
合併公司之保固負債準備係與產品銷售相關,保固負債準備係依據提供客戶保固服務之歷史資料估計,合併公司預期前述準備將於銷售之次一年度發生。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度與客戶協商後,調整售後服務政策,依上述售後服務政策調整迴轉保固負債並同時減列推銷費用56,921千元。
(十)租賃負債
合併公司租賃負債之帳面金額如下:
| 114.12.31 | 113.12.31 | |
|---|---|---|
| 流動 | $ 7,919 | 13,928 |
| 非流動 | $ 6,449 | 26,683 |
到期分析請詳附註六(十九)金融工具。
認列於損益之金額如下:
| 114年度 | 113年度 | |
|---|---|---|
| 租賃負債之利息費用 | $ 339 | 583 |
| 短期租賃之費用 | $ 26 | 114 |
| 低價值租賃資產之費用(不包含短期租賃之低價值租賃) | $ 73 | 102 |
| 租賃修改利益 | $ (362) | (108) |
認列於合併現金流量表之金額如下:
| 114年度 | 113年度 | |
|---|---|---|
| 租賃之現金流出總額 | $ 8,038 | 15,056 |
合併公司承租房屋、停車位及運輸設備之租賃期間通常為一至五年,部份租賃包含在租賃期間屆滿時得延長與原合約相同期間之選擇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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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合併公司承租其他設備及停車位之租賃期間為一至五年,該等租賃為短期或低價值標的租賃,合併公司選擇適用豁免認列規定而不認列其相關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
(十一)員工福利-確定提撥計畫
合併公司之確定提撥計畫係依勞工退休金條例之規定,依勞工每月工資6%之提繳率,提撥至勞工保險局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在此計畫下合併公司按一定比率提撥退休金至勞工保險局後,即無支付額外金額之法定或推定義務。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確定提撥退休金辦法下之退休金費用分別為4,544千元及5,715千元,已提撥至勞工保險局。
(十二)所得税
1.所得稅費用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所得稅費用明細如下:
| 114年度 | 113年度 | |
|---|---|---|
| 當期所得稅費用 | $ - | - |
| 遞延所得稅費用 | ||
| 暫時性差異之發生及迴轉 | 23,083 | 18,000 |
| 所得稅費用 | $ 23,083 | 18,000 |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項下之所得稅費用明細如下:
| 114年度 | 113年度 | |
|---|---|---|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告換算之兌換差額 | $ 175 | - |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之所得稅費用與稅前淨損之關係調節如下:
| 114年度 | 113年度 | |||
|---|---|---|---|---|
| 稅率 | 金額 | 稅率 | 金額 | |
| 稅前淨損 | 20% | $ (53,124) | 20% | (147,938) |
| 依公司所在地國內稅率計算之所得稅 | (10,625) | (29,588) | ||
| 未認列暫時性差異之變動 | 9,083 | (3,161) | ||
| 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之課稅損失 | 28,798 | 50,082 | ||
| 前期高估 | (4,519) | - | ||
| 其他 | 346 | 667 | ||
| $ 23,083 | 1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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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1)未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負債:無
(2)未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
合併公司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之項目如下:
| 114.12.31 | 113.12.31 | |
|---|---|---|
| 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 $ 9,083 | - |
| 課稅損失 | 167,021 | 138,223 |
| $ 176,104 | 138,223 |
課稅損失係依所得稅法規定,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前十年度虧損得自當年度之純益扣除,再行核課所得稅。該等項目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係因合併公司於未來並非很有可能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以供該暫時性差異使用。
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合併公司尚未使用之虧損金額及可扣抵期限如下:
| 虧損年度 | 尚未扣除之虧損 | 得扣除之最後年度 |
|---|---|---|
| 民國一一一年度(核定數) | $ 153,071 | 民國一二一年度 |
| 民國一一二年度(核定數) | 311,631 | 民國一二二年度 |
| 民國一一三年度(申報數) | 272,960 | 民國一二三年度 |
| 民國一一四年度(估計數) | 133,683 | 民國一二四年度 |
| $ 871,345 |
(3)已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之變動如下:
| 金融資產 | |||||
|---|---|---|---|---|---|
| 兌換利益 | 評價利益 | 其 | 他 | 合 計 | |
| 遞延所得稅負債: | |||||
| 民國114年1月1日餘額 | $ - | - | - | - | - |
| 貸記損益 | 294 | - | - | - | 294 |
| 借記/(貸記)其他綜合損益 | - | - | - | 125 | 125 |
| 民國114年12月31日餘額 | $ 294 | - | - | 125 | 419 |
| 民國113年1月1日餘額 | - | 874 | - | - | 874 |
| 借記損益 | - | (874) | - | - | (874) |
| 民國113年12月31日餘額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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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固準備 | 應付權利金 | 存貨呆滯及跌價損失準備 | 兌換損失 | 課稅損失 | 其他 | 合計 | |
|---|---|---|---|---|---|---|---|
| 遞延所得稅資產: | |||||||
| 民國114年1月1日餘額 | $ 16,817 | 183 | 5,337 | 748 | 4,790 | 10,269 | 38,144 |
| 貸記/(借記)損益 | (15,738) | (183) | 581 | (748) | 2,458 | (9,159) | (22,789) |
| 貸記/(借記)其他綜合損益 | - | - | - | - | - | (50) | (50) |
| 民國114年12月31日餘額 | $ 1,079 | - | 5,918 | - | 7,248 | 1,060 | 15,305 |
| 民國113年1月1日餘額 | $ 16,120 | 978 | 5,257 | 27,476 | 1,628 | 5,559 | 57,018 |
| 貸記/(借記)損益 | 697 | (795) | 80 | (26,728) | 3,162 | 4,710 | (18,874) |
| 民國113年12月31日餘額 | $ 16,817 | 183 | 5,337 | 748 | 4,790 | 10,269 | 38,144 |
- 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已奉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一一二年度。
(十三)資本及其他權益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額定股本總額均為1,000,000千元,前述額定股本總額均為普通股,已發行股份分別為68,698千股及67,336千股,所有已發行股份之股款均已收取。
1.普通股股本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流通在外股數調節表如下:
單位:千股
| 普通股 | ||
|---|---|---|
| 114年度 | 113年度 | |
| 1月1日期初餘額 | 67,336 | 67,638 |
| 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1,500 | - |
| 註銷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138) | (302) |
| 12月31日期末餘額 | 68,698 | 67,336 |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無償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15,000千元,增資基準日為民國一一四年五月二十八日,因部分獲配民國一一四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未達既得條件,註銷股本1,380千元,其減少之資本公積為1,325千元,已辦妥變更登記。
民國一一三度因部分獲配民國一一〇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未達既得條件註銷股本3,024千元,其減少之資本公積為6,260千元,已辦妥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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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資本公積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資本公積餘額內容如下:
| 114.12.31 | 113.12.31 | |
|---|---|---|
| 發行股票溢價 | $ 305,603 | 318,043 |
| 員工認股權 | - | 48,101 |
| 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13,075 | - |
| 採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股權淨值之變動數 | - | 315 |
| $ 318,678 | 366,459 |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六月二十三日經股東常會決議以資本公積60,856千元彌補虧損。
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調整資本公積相關資訊請詳附註六(十四)。
依公司法規定,資本公積需優先填補虧損後,始得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以已實現之資本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前項所稱之已實現資本公積,包括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得撥充資本之資本公積,每年撥充之合計金額,不得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
3.保留盈餘
(1)盈餘分派之限制及股利政策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本公司年度決算後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歷年累積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並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如尚有盈餘,其餘額再加計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惟如當年度每股淨利未達一元時,得不就當年度盈餘予以分派。
本公司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股東股息及紅利、資本公積或法定盈餘公積之全部或一部份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
本公司正處營運成長期,其股利分派政策應參酌經營環境、營運績效及財務結構等因素後分派之,就可供分配盈餘提撥不低於百分之十分配股東股息紅利,但董事會得依當時整體營運狀況調整比例,並提請股東會決議,惟分派予股東之現金股利不低於當年度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合計數之百分之十。
(2)法定盈餘公積
公司無虧損時,得經股東會決議,以法定盈餘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惟以該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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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特別盈餘公積
本公司於分派可分配盈餘時,就當年度發生之帳列其他股東權益減項淨額與已提列特別盈餘公積餘額之差額,自當期稅後淨利加計當期稅後淨利以外項目計入當期未分配盈餘之數額與前期未分配盈餘補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屬前期累積之其他股東權益減項金額,則自前期未分配盈餘補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不得分派。嗣後其他股東權益減項數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份分派盈餘。
4.盈餘分配(虧損撥補)
本公司民國一一三年度及一一二年度為累積虧損,分別於民國一一四年三月十一日及民國一一三年三月八日經董事會決議,不擬配發股利。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六月二十三日經股東常會決議,分別以特別盈餘公積588千元及法定盈餘公積104,494千元彌補虧損。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三年六月二十四日經股東會決議,以法定盈餘公積42,516千元彌補累積虧損。
(十四)股份基礎給付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〇年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已於民國一一三年全數到期。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三年十月三十日經股東臨時會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1,500千股,本次為無償發行,授與對象以給與日當日已到職之本公司符合特定條件之全職正式員工為限。
上述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中之1,000千股,獲配員工自被給與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屆滿一年、二年及三年仍在職,並達成公司要求之績效者,可達成既得條件之股份比例分別為40%、30%及30%;另外500千股於申報生效之日起,若既得期間屆滿之最近一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合併財務報表,其所載合併營業收入較前二年度平均值成長20%(含)以上並為稅後淨利,且獲配員工自被給與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屆滿一年、二年及三年仍在職,並達成公司要求之績效者,可達成既得條件之股份比例分別為40%、30%及30%。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後,員工未達既得條件前須全數交付本公司指定之機構信託保管,除繼承外,不得出售、抵押、轉讓、贈與、質押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員工未達既得條件前,有關股東權益事項皆委託本公司指定之信託保管機構代為行使之。獲配員工若有未符合既得條件者,本公司將依法向員工無償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
本公司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相關資訊如下:
單位:千股
| 114年度 | |
|---|---|
| 1月1日流通在外數量 | - |
| 本期給與數量 | 1,500 |
| 本期註銷數量 | (138) |
| 12月31日流通在外數量 | 1,3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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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上述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係以給與日民國一一四年五月二十八日本公司股票之收盤價格19.60元作為公平價值衡量,產生資本公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計14,400千元。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員工未賺得酬勞餘額為17,666千元。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因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所產生之費用分別為9,029千元及(6,274)千元。
(十五)每股虧損
合併公司基本每股虧損計算如下:
| 114年度 | 113年度 | |
|---|---|---|
| 基本每股虧損: | ||
|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損 | $ (76,207) | (165,938) |
|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千股) | 67,336 | 67,336 |
| 基本每股虧損(元) | $ (1.13) | (2.46) |
| 稀釋每股虧損: | ||
|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稀釋)(千股) | 67,336 | 67,336 |
| 稀釋每股虧損(元) | $ (1.13) | (2.46) |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皆為稅後淨損,潛在普通股不具稀釋作用。
(十六)客戶合約之收入
1.收入之細分
| 114年度 | 113年度 | |
|---|---|---|
| 主要地區市場: | ||
| 美國 | $ 295,138 | 359,494 |
| 台灣 | 190,506 | 304,625 |
| 其他 | 112,244 | 277,815 |
| $ 597,888 | 941,934 | |
| 主要產品/服務線: | ||
| 通訊網路產品 | $ 409,956 | 802,885 |
| 銷售材料收入及其他 | 187,932 | 139,049 |
| $ 597,888 | 941,9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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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約餘額
| 114.12.31 | 113.12.31 | 113.1.1 | |
|---|---|---|---|
| 應收帳款 | $ 142,289 | 222,414 | 427,808 |
| 減:備抵損失 | (271) | (26,229) | (26,841) |
| 合 計 | $ 142,018 | 196,185 | 400,967 |
| 合約負債 | $ 17,586 | 26,339 | 1,846 |
應收帳款及其減損之揭露請詳附註六(二)。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合約負債期初餘額於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認列為收入之金額分別26,339千元及1,846千元。
合約負債之變動主要係源自合併公司移轉商品或勞務予客戶而滿足履約義務之時點與客戶付點之差異。
(十七)員工及董事酬勞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六月二十三日經股東會決議修改公司章程,依修改後章程規定,本公司應以不低於當年度獲利狀況之百分之五分派員工酬勞(並提撥不低於其中百分之五為基層員工酬勞)及應以不高於當年度獲利狀況之百分之二分派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予彌補。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其發放對象包含符合一定條件之控制及從屬公司員工。修改前之章程則規定,本公司應以不低於當年度獲利狀況之百分之五分派員工酬勞及應以不高於當年度獲利狀況之百分之二分派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予彌補。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其發放對象包含符合一定條件之控制及從屬公司員工。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皆為稅前淨損,故無需估列員工及董事酬勞。
(十八)其他利益及損失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之其他利益及損失明細如下:
| 114年度 | 113年度 | |
|---|---|---|
| 外幣兌換利益淨額 | $ 3,770 | 7,213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負債)利益 | ||
| (損失)淨額 | 4,923 | (8,236) |
| 租賃修改利益 | 362 | 108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 - | (8,378) |
| 其他 | (3,405) | (4,152) |
| $ 5,650 | (13,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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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金融工具
1. 信用風險
(1) 信用風險最大暴險之金額
金融資產及合約資產之帳面金額代表最大信用暴險金額。
(2) 信用風險集中情況
佔合併公司營業收入10%以上客戶之銷售金額於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分別為431,238千元及732,482千元,分別佔營業收入72%及78%。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應收款項之帳面金額分別為104,020千元及152,656千元,為減低應收帳款信用風險,合併公司持續評估該等客戶之財務狀況。
(3) 應收款項之信用風險
應收帳款之信用風險暴險資訊請詳附註六(二)。其他應收款之信用風險暴險資訊請詳附註六(三)。
2. 流動性風險
下表為金融負債之合約到期日,包含估計利息之影響。
| 帳面金額 | 合約現金流量 | 1年以內 | 1-2年 | 超過2年 | |
|---|---|---|---|---|---|
| 114年12月31日 | |||||
| 非衍生金融負債 | |||||
| 應付帳款(含關係人) | $ 183,270 | (183,270) | (183,270) | - | - |
| 其他應付款(含關係人) | 38,799 | (38,799) | (38,799) | - | - |
| 租賃負債(含流動及非流動) | 14,368 | (14,628) | (8,123) | (6,322) | (183) |
| $ 236,437 | (236,697) | (230,192) | (6,322) | (183) | |
| 113年12月31日 | |||||
| 非衍生金融負債 | |||||
| 應付帳款(含關係人) | $ 338,276 | (338,276) | (338,276) | - | - |
| 其他應付款(含關係人) | 75,753 | (75,753) | (75,753) | - | - |
| 租賃負債(含流動及非流動) | 40,611 | (41,495) | (14,432) | (14,432) | (12,631) |
| $ 454,640 | (455,524) | (428,461) | (14,432) | (12,631) |
合併公司並不預期到期日分析之現金流量發生時點會顯著提早,或實際金額會有顯著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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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匯率風險
(1)匯率風險之曝險
合併公司曝露於重大外幣匯率風險之金融資產及負債如下:
外幣單位:千元
| 114.12.31 | 113.12.31 | |||||
|---|---|---|---|---|---|---|
| 外幣 | 匯率 | 台幣 | 外幣 | 匯率 | 台幣 | |
| 金融資產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 金 | $ 9,134 | 美金/台幣 =31.430 | 287,082 | 11,306 | 美金/台幣 =32.785 | 370,667 |
| 歐 元 | 1,045 | 歐元/台幣 =36.90 | 38,561 | 1,309 | 歐元/台幣 =34.14 | 44,689 |
| 金融負債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 金 | 6,134 | 美金/台幣 =31.430 | 192,792 | 10,438 | 美金/台幣 =32.785 | 342,210 |
(2)敏感性分析
合併公司貨幣性項目之匯率風險主要來自於以外幣計價之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應付帳款(含關係人)、其他應付款等,於換算時產生外幣兌換損益。於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當新台幣相對於美金及歐元貶值或升值5%,而其他所有因素維持不變之情況下,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之稅前淨損將(增加)減少如下,兩期分析係採用相同基礎。
| 114.12.31 | 113.12.31 | |
|---|---|---|
| 美金(相對於新台幣) | ||
| 升值5% | $ 4,715 | 1,423 |
| 貶值5% | (4,715) | (1,423) |
| 歐元(相對於新台幣) | ||
| 升值5% | 1,928 | 2,234 |
| 貶值5% | (1,928) | (2,234) |
(3)貨幣性項目之兌換損益
由於合併公司交易貨幣種類繁多,故採彙整方式揭露貨幣性項目之兌換損益資訊,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外幣兌換利益淨額(含已實現及未實現)分別為3,770千元及7,213千元。
4.利率分析
合併公司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利率暴險於本附註之流動性風險管理中說明。
下列敏感度分析係依衍生及非衍生工具於報導日之利率曝險而決定。對於浮動利率資產及負債,其分析方式係假設報導日流通在外之資產及負債金額於整年度皆流通在外。合併公司內部向主要管理階層報告利率時所使用之變動率為利率增加或減少一碼,此亦代表管理階層對利率之合理可能變動範圍之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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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報導日若利率增加或減少一碼,在所有其他變數維持不變之情況下,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之淨損將減少或增加389千元及172千元,主要係因合併公司之變動利率銀行活期存款。
5.公允價值
(1)金融工具之種類及公允價值
合併公司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係以重複性為基礎按公允價值衡量。各種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帳面金額及公允價值(包括公允價值等級資訊,但非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工具之帳面金額為公允價值之合理近似值者,依規定無須揭露公允價值資訊)列示如下:
| 114.12.31 | |||||
|---|---|---|---|---|---|
| 帳面金額 | 公允價值 | ||||
| 第一級 | 第二級 | 第三級 | 合計 | ||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現金及約當現金 | $ 355,819 | - | - | - | - |
| 應收帳款淨額 | 142,018 | - | - | - | - |
| 其他應收款淨額 | 104,091 | - | - | - | - |
| 其他非流動資產 | |||||
| (存出保證金) | 1,891 | - | - | - | - |
| 其他非流動資產 | |||||
| (質押定存) | 500 | - | - | - | - |
| 合 計 | $ 604,319 | ||||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 |||||
| 應付帳款(含關係人) | $ 183,270 | - | - | - | - |
| 其他應付款(含關係人) | 38,799 | - | - | - | - |
| 租賃負債 | |||||
| (含流動及非流動) | 14,368 | - | - | - | - |
| 合 計 | $ 236,437 | ||||
| 113.12.31 | |||||
| --- | --- | --- | --- | --- | --- |
| 帳面金額 | 公允價值 | ||||
| 第一級 | 第二級 | 第三級 | 合計 | ||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現金及約當現金 | $ 520,103 | - | - | - | - |
| 應收帳款淨額 | 196,185 | - | - | - | - |
| 其他應收款淨額 | 19,548 | - | - | - | - |
| 其他非流動資產 | |||||
| (存出保證金) | 3,841 | - | - | - | - |
| 其他非流動資產 | |||||
| (質押定存) | 500 | - | - | - | - |
| 合 計 | $ 740,1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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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12.31 | |||||
|---|---|---|---|---|---|
| 帳面金額 | 公允價值 | ||||
| 第一級 | 第二級 | 第三級 | 合計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 |||||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 |||||
| 應付帳款(含關係人) | $ 338,276 | - | - | - | - |
| 其他應付款(含關係人) | 75,753 | - | - | - | - |
| 租賃負債 | |||||
| (含流動及非流動) | 40,611 | - | - | - | - |
| 合計 | $ 454,640 |
(2)非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評價技術
合併公司估計非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工具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如下:
A.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若有成交或造市者之報價資料者,則以最近成交價格及報價資料作為評估公允價值之基礎。若無市場價值可供參考時,則採用評價方法估計。採用評價方法所使用之估計及假設為現金流量之折現值估計公允價值。
(3)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公允價值等級間並無任何移轉。
(二十)財務風險管理
1.概要
合併公司因金融工具之使用而曝露於下列風險:
(1)信用風險
(2)流動性風險
(3)市場風險
本附註表達合併公司上述各項風險之曝險資訊、合併公司衡量及管理風險之目標、政策及程序。進一步量化揭露請詳財務報告各該附註。
2.風險管理架構
合併公司之風險管理政策之建置係為辨認及分析合併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設定適當風險限額及控制,並監督風險及風險限額之遵循。風險管理政策係定期覆核以反映市場情況及合併公司運作之變化。合併公司透過訓練、管理準則及作業程序,以發展有紀律且具建設性之控制環境,使所有員工了解其角色及義務。
本公司之董事會監控合併公司風險管理政策及程序之遵循,及覆核合併公司對於所面臨風險之相關風險管理架構之適當性。內部稽核人員協助本公司董事會扮演監督角色。該等人員進行定期及例外覆核風險管理控制及程序,並將覆核結果報告予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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錳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3.信用風險
(1) 信用風險係指交易對方無法履行合約義務而產生財務損失的風險,主要來自於合併公司應收客戶之帳款及銀行存款。
(2) 合併公司已建立授信政策,依該政策合併公司在給予標準之付款及運送條件及條款前,須針對每一新客戶個別分析其信用評等。合併公司之覆核包含,外部之評等或客戶提供之財報(內部評等)。出貨限額依個別客戶建立,此限額經定期覆核。未符合合併公司基準信用評等之客戶得以預收基礎或依權責表經權責主管同意後與合併公司進行交易。
合併公司之客戶集中在通訊產業,為減低應收帳款信用風險,合併公司持續地評估客戶之財務狀況,必要時會要求對方提供擔保或保證。合併公司仍定期評估應收帳款回收之可能性並提列備抵損失,而減損損失總在管理階層預期之內。
合併公司設置有備抵損失帳戶以反映對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可能發生之損失估計。備抵損失帳戶組合係根據合併公司廣泛分析標的客戶之信用評等及客戶之歷史付款統計資料決定。
(3) 投資
銀行存款及其他金融工具之信用風險,係由合併公司財務部門衡量並監控。由於合併公司之交易對象及履約他方均係信用良好之銀行及具投資等級及以上之金融機構,無重大之履約疑慮,故無重大之信用風險。
4. 流動性風險
流動性風險係合併公司無法交付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以清償金融負債,未能履行相關義務之風險。
合併公司係透過管理及維持足夠部位之現金及約當現金以支應合併公司營運並減輕現金流量波動之影響。合併公司管理階層監督銀行融資額度使用狀況並確保借款合約條款之遵循。
銀行借款對合併公司而言係一項重要流動性來源。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未動用之長短期銀行融資額度分別為723,590千元及773,990千元。
5. 市場風險
市場風險係指因市場價格變動,如匯率、利率、權益工具價格變動,而影響合併公司之收益或所持有金融工具價值之風險。市場風險管理之目標係管控市場風險之曝險程度在可承受範圍內,並將投資報酬最佳化。
合併公司為管理市場風險,從事衍生工具交易,並因此產生金融負債。所有交易之執行均遵循管理階層之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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銘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合併公司暴露於非以功能性貨幣計價之銷售及進貨交易所產生之匯率風險。該等交易主要之計價貨幣以歐元及美金為主。合併公司多以到期日為報導日起一年內之遠期外匯合約進行匯率風險之避險。有關其他外幣計價之貨幣性資產及負債,當發生短期不平衡時,合併公司係藉由以即期或遠期外匯交易,以確保淨暴險保持在可接受之水準。
(二十一)資本管理
合併公司基於現行營運產業特性及未來公司發展情形,並且考量外部環境變動等因素,規劃合併公司之資本管理,以確保公司有必要之財務資源及營運計畫以支應未來所需之營運資金、資本支出、研究發展費用、債務償還及股利支出等需求。管理當局主要使用適當之負債比例,決定合併公司之最適資本結構。在維持健全的資本基礎下,合併公司透過定期審核負債比例進行監控,藉由將債務餘額最適化,以提升股東報酬。合併公司報導日之負債比例如下:
| 114.12.31 | 113.12.31 | |
|---|---|---|
| 負債總額 | $ 276,438 | 567,341 |
| 資產總計 | 1,188,721 | 1,546,105 |
| 負債比例 | 23 % | 37 % |
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資本管理之方式並未改變。
(二十二)非現金交易之投資及籌資活動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之非現金交易之投資及籌資活動為以租賃方式取得使用權資產,請詳附註六(七)。
來自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調節如下:
| 非現金之變動 | |||||
|---|---|---|---|---|---|
| 114.1.1 | 現金流量 | 本期新增 | 本期減少 | 114.12.31 | |
| 租賃負債 | $ 40,611 | (7,600) | 1,590 | (20,233) | 14,368 |
| 非現金之變動 | |||||
| 113.1.1 | 現金流量 | 本期新增 | 本期減少 | 113.12.31 | |
| 租賃負債 | $ 55,812 | (14,257) | 138 | (1,082) | 40,611 |
七、關係人交易
(一)母公司與最終控制者
仁寶電腦為合併公司之母公司及所歸屬集團之最終控制者,仁寶電腦已編製供大眾使用之合併財務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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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關係人名稱及關係
於本合併財務報告之涵蓋期間內與合併公司有交易之關係人如下:
| 關係人名稱 | 與本公司之關係 |
|---|---|
| 仁寶電腦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仁寶電腦) | 本公司之母公司 |
| 仁寶視訊電子(昆山)有限公司(CDE) | 仁寶電腦之子公司 |
| 仁寶(越南)有限公司(CVC) | 仁寶電腦之子公司 |
| 金仁寶管理服務股份有限公司(金仁寶) | 仁寶電腦之關聯企業 |
| 星瑞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星瑞) | 本公司之關聯企業 |
(三)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1.加工費及進貨
| 母公司-仁寶電腦 | 114年度
$ 35,407 | 113年度
78,122 |
| --- | --- | --- |
合併公司向關係人進貨之進貨價格與一般供應商無顯著不同;付款條件為出貨後90至120天。
合併公司因加工需要而出售原料予關係人,其相關之賣料收入及成本,已於財務報表上沖銷,不視為原料銷貨及成品進貨。出售原料款項已加工完成進貨,惟尚未收款部分帳列其他應收款項下;未加工完成進貨,惟已收款部分帳列其他應付款項下。
2.其他支出
合併公司委託母公司及其他關係人提供勞務服務及其他支出等,合併公司與關係人產生之相關費用如下:
| 114年度 | 113年度 | |
|---|---|---|
| 母公司-仁寶電腦 | $ 4,889 | 28,394 |
| 其他關係人 | 95 | 100 |
| $ 4,984 | 28,494 |
3.租金收入
合併公司出租辦公室及機器設備予關聯企業,係參考鄰近地區辦公室租金行情簽訂租賃合約,租金逐月收取。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產生之租金收入分別為1,547千元及2,448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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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應收關係人款項
合併公司因上述交易及代關係人墊款產生之其他應收關係人款項明細如下:
| 帳列項目 | 關係人類別 | 114.12.31 | 113.12.31 |
|---|---|---|---|
| 其他應收款 | 其他關係人-CVC | $ 89,918 | 18,705 |
| " | 關聯企業 | 126 | 266 |
| 合 計 | $ 90,044 | 18,971 |
5.應付關係人款項
合併公司因上述交易及由關係人代墊款項產生之應付關係人款項明細如下:
| 帳列項目 | 關係人類別 | 114.12.31 | 113.12.31 |
|---|---|---|---|
| 應付帳款 | 母公司-仁寶電腦 | $ 83,148 | 223,168 |
| 其他應付款 | 其他關係人-CDE | - | 33,421 |
| 其他應付款 | 其他關係人 | 21 | 26 |
| 合 計 | $ 83,169 | 256,615 |
(四)主要管理階層人員交易
主要管理階層人員報酬包括:
| 114年度 | 113年度 | |
|---|---|---|
| 短期員工福利 | $ 24,505 | 23,774 |
| 退職後福利 | 824 | 698 |
| 股份基礎給付 | 4,275 | (3,434) |
| $ 29,604 | 21,038 |
合併公司無離職福利及其他長期福利,有關股份基礎給付之說明,請詳附註六(十四)。
八、質押之資產
合併公司提供抵質押擔保之資產帳面價值明細如下:
| 資產名稱 | 質押擔保標的 | 114.12.31 | 113.12.31 |
|---|---|---|---|
| 其他非流動資產-受限制資產-定期存款 | 海關先放後稅之擔保 | $ 500 | 500 |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合併公司已簽訂尚未認列之技術服務合約款項為美金3,000千元(約新台幣94,290千元)。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無。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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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其他
(一)員工福利、折舊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如下:
| 功能別
性質別 | 114年度 | | | 113年度 | | |
| --- | --- | --- | --- | --- | --- | --- |
| | 屬於營業
成本者 | 屬於營業
費用者 | 合計 | 屬於營業
成本者 | 屬於營業
費用者 | 合計 |
| 員工福利費用 | | | | | | |
| 薪資費用 | - | 136,584 | 136,584 | - | 116,570 | 116,570 |
| 勞健保費用 | - | 8,985 | 8,985 | - | 11,072 | 11,072 |
| 退休金費用 | - | 4,544 | 4,544 | - | 5,715 | 5,715 |
| 董事酬金 | | 2,640 | 2,640 | | 2,640 | 2,640 |
|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 - | 2,977 | 2,977 | - | 3,985 | 3,985 |
| 折舊費用 | 5,361 | 53,208 | 58,569 | 5,024 | 56,203 | 61,227 |
| 攤銷費用 | - | 1,672 | 1,672 | - | 1,472 | 1,4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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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民國一一四年度合併公司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規定,應再揭露之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如下:
- 資金貸與他人:無。
- 為他人背書保證:無。
- 期末持有之重大有價證券(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部分):無。
-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 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大交易往來情形:無。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民國一一四年度合併公司之轉投資事業資訊如下(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股數單位:千股
| 投資公司名稱 | 被投資公司名稱 | 所在地區 | 主要營業項目 | 原始投資金額 | 期末持有 | 期中最高持股 | 被投資公司本期損益 | 本期認列之投資損益 | 備註 | ||||
|---|---|---|---|---|---|---|---|---|---|---|---|---|---|
| 本期期末 | 上期期末 | 股數 | 比率 | 帳面金額 | 股數 | 比率 | |||||||
| 本公司 | CBNB | Belgium | 寬頻網路產品及相關零組件之進出口業務及技術支持與諮詢服務 | 6,842 | 6,842 | 20 | 100% | 4,995 | 20 | 100% | (364) | (364) | 註1及2 |
| 本公司 | CBNN | Netherlands | 〃 | 7,016 | 7,016 | 20 | 100% | 6,556 | 20 | 100% | (187) | (187) | 註1及2 |
| 本公司 | 星瑞 | 臺灣 | 微機電系統(MEMS)麥克風技術產品之研發 | 16,300 | 16,300 | 1,630 | 9.59% | 5,055 | 1,630 | 9.59% | (17,998) | (1,729)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公司 |
註1:上表除被投資公司本期損益以平均匯率([email protected])換算為台幣外,餘以期末匯率([email protected])換算為台幣。
註2:左列交易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業已沖銷。
(三)大陸投資資訊:無。
十四、部門資訊
(一)合併公司僅有單一營運部門,主要從事研究、開發及銷售智慧開道器、數位機上盒及無線寬頻分享器等通訊產品買賣,部門損益、部門資產及部門負債資訊與合併財務報表一致,請詳合併資產負債表及合併綜合損益表。
(二)產品別資訊
合併公司來自外部客戶收入請詳附註六(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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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地區別資訊
合併公司地區別資訊如下,其中收入係依據出貨所在地理位置為基礎歸類,而非流動資產則依據資產所在地理位置歸類。
-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請詳附註六(十六)客戶合約之收入。
- 非流動資產:
| 地 區 | 114年度 | 113年度 |
|---|---|---|
| 臺 灣 | $ 86,054 | 129,240 |
| 越 南 | 24,067 | 34,967 |
| 其 他 | 17,961 | 6,041 |
| $ 128,082 | 170,248 |
非流動資產包含不動產、廠房及設備、無形資產、使用權資產及其他資產,惟不包含受限制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資產。
(四)重要客戶資訊
合併公司來自外部客戶之銷貨收入佔合併綜合損益表上收入金額10%以上之客戶銷售明細如下:
| 114年度 | 113年度 | |
|---|---|---|
| I集團 | $ 284,712 | 359,495 |
| L集團 | 76,024 | 95,196 |
| K集團 | 70,502 | 164,841 |
| J集團 | - | 112,950 |
| $ 431,238 | 732,482 |
社團法人台北市會計師公會會員印鑑證明書
會員姓名:(1)黃更佳
北市財證字第 1151553 號
副簽證會計師名稱:(2)區耀軍
事務所名稱: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事務所地址: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五段7號68樓
事務所統一編號:04016004
事務所電話:(02)81016666
委託人統一編號:24456541
(1)北市會證字第4588號
會員證書字號:(2)北市會證字第2613號
印鑑證明書用途:辦理 錳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14 年度(自民國 114 年 01 月 01 日至 114 年 12 月 31 日)財務報表之查核簽證。
| 簽名式(一) | 黃更佳 | 存會印鑑(二) | ![]() |
|---|---|---|---|
| 簽名式(三) | 區耀軍 | 存會印鑑(四) | ![]() |
理事長:


核對人:


中華民國 115 年 0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