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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hay Biotech Inc.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Oct 9,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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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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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65 证券简称:凯赛生物 公告编号:2020-007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 17,000.00 万 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7 月 10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0]1439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于 2020 年8 月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1,668,198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3.4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556,062.1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28,062.72 万元(不含增值税)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27,999.38 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8 月 7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 具了“天健验[2020]3-68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2020 年 8 月 1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 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本次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 资金使用计划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序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使用募集资金 |
|---|---|---|---|
| 1 | 凯赛(金乡)生物材料有限公司4 万吨/年 生物法癸二酸项目 |
171,102.00 | 171,102.00 |
| 2 | 生物基聚酰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20,789.00 | 20,789.00 |
| 3 | 凯赛(乌苏)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年产3 万 吨长链二元酸和2万吨长链聚酰胺项目 |
148,718.90 | 78,000.00 |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200,000.00 | 200,000.00 |
| 合计 | 540,609.90 | 469,891.00 |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拟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58,108.38 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17,000.00 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26%。最近12 个月,公司不存在超 募资金永久补流的情况,因此公司最近12 个月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
四、相关承诺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 经营,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后的12 个月内不 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审批程序
2020 年10 月9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4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有关规定。
六、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利 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 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 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 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并通过了董事会 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系出于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经营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全体 股东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 适用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 程序,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 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使 用部分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 提高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文件
(一)《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0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