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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hay Biotech Inc.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3

Aug 17,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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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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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基于独立、审慎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激励计划调 整的相关规定,且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 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将2022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56.82 元/股调整为56.64 元/股。

二、关于向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独 立意见

1、根据公司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3 年8 月17 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确定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有 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

(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 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公司核心团队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 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3 年8 月17 日,同意以 56.64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7 名激励对象授予42.42 万股限制性股 票。

三、《关于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本次修订后得发行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预案(修订稿)的相关事项。

四、《关于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 订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符合 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五、《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 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用途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符合公司所处行 业现状及发展趋势,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 意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六、《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编制的2023 年1-6 月、2022 年度、2021 年度及2020 年度的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以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 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我们认为相关内容真实、 有效、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 年1-6 月、2022 年度、2021 年度及2020 年度非 经常性损益情况,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

七、《关于公司与上海曜修生物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附条件生 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向特定对象符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资格,本次 发行的预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认可该议案及所涉及的关联交易。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吕发钦、吴向阳、张冰 2023 年8 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