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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ONLINE DATA SERVICE CO.,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5

Oct 29,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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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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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5-099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和《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11 月14 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11 月14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11 月14 日9:15 至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公 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 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11 月10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并办理了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的,可以 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 式样见附件三)。

  •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3)公司聘请的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

  •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18 号院9 号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增加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2.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3.00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2、上述议案已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 年10 月24 日、2025 年10 月30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增加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公告编号2025-093)、《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7)、《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8)。

3、议案1.00 和3.00 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议案2.00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受托出席的股东代理 人持授权委托书、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东代理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 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股 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登记时请填写《参会 股东登记表》(格式参见附件二)。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5 年 11 月 11 日 16:30 前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来信请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信 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以信函和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请务必进行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25 年 11 月 11 日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4:00 至 16:30,传真或信 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 18 号院 9 号楼(证券事 务部)

4、会议登记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者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 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 理登记手续。

(3)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会议联系方式:

  • (1)会议联系人:杨丽萍

  • (2)联系电话:010-86409846;传真:010-56350533

(3)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4)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 18 号院 9 号楼(证券事务部);邮编:

100012

6、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

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到突 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 (3)临时提案请于股东会召开10 日前提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一)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10 月30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1、投票代码:350846,投票简称:首云投票

  •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 3、总议案投票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 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 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投票时间:2025 年 11 月 1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 13:00—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4 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 书 ” 或 “ 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 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单位名 身份证号码/企业营
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注:
  • 1、请附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 2、委托他人出席的还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及提供受托人身份证

  • 复印件

    • 3、本表复印有效,单位需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股东,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股(均 具有表决权)。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 2025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公司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 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列打勾的栏目可投票 同意 弃权 反对
100 总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增加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00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说明 本次股东会为非累积投票议案,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股东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日

注: 1、单位委托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