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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ONLINE DATA SERVICE CO.,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2
Feb 25,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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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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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2-049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2年3月14日召开 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具体召开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1、会议届次: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
文件和《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3月14日(周一)下午14:30
-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3月14日(周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14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2年3月1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 5、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 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 决结果为准。
-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3月8日(周二)
-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并办理了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 的,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 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三)。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3)公司聘请的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
-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18号院9号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不设置总议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 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1)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或者过去十二个月内曾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 动人;(2)单独或者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3)公司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提案编码
| 三、提案编码 | |||||||
| 备注 | |||||||
| 提案 | 提案 | 名称 | |||||
| 列打勾的 | |||||||
| 编码 | 栏目可投票 | ||||||
| 非 | 累积投票议案 | ||||||
| 1.00 | 《关于使用 |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 案》 | √ |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受托出席的股东代 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东代理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
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登记时请填写《参 会股东登记表 》(格式参见附件二)。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2 年 3 月 9 日 16:30 前送达公司证券投资部;来信请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信 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以信函和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请务必进行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22 年 3 月 9 日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4:00 至 16:30,传真或 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 18 号院 9 号楼(证券
-
投资部)
4、会议登记注意事项:
-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者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
-
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 办理登记手续。
(3)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杨丽萍
-
(2)联系电话:010-51995976
-
(3)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 18 号院 9 号楼 401 室;邮编:100012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 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到突发 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 3、临时提案请于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交。
七、备查文件
(一)《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6 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1、投票代码:350846,投票简称:首云投票
-
2、提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提案设置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 列打勾的栏目可投票 | ||
| 100 | 总议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投票表决意见为: 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3 月 1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14 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
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 “ 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 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参会股东登记表
| 身份证号码/企业营 | |||
|---|---|---|---|
| 姓名或单位名称 | |||
| 业执照号码 | |||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 |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 联系地址 | 邮编 | ||
| 是否本人参会 | 备注 |
注:
-
1、请附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
2、委托他人出席的还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及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
印件。
- 3、本表复印有效,单位需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股东,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股 (均具有表决权)。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公司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本授权委托 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列打勾的栏目可投票 | 同意 | 弃权 | 反对 |
|---|---|---|---|---|---|
| 1.00 |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 |||
| 说明 | 本次股东大会为非累积投票议案,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
委托股东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
-
1、单位委托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