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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NY ELEVATOR CO., LTD. — 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2020
Jun 3,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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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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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67 证券简称:康力电梯 公告编号:202053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网络投票与征集投票权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为了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 事项的参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 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文件精神,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 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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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议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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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6 月3 日 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0 年6 月3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6 月3 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2、会议地点: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康力大道888 号康力电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网络投票与征集投票权相
结合的方式。在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期间,无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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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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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会议主持人: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沈舟群女士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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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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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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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 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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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有16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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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7,439,0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1082%。
(1)现场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有9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63,177,2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2904%;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4,261,846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8178%;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9 人,代表有表决权 股份14,840,94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16%。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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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陆耀华、宁明月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予以现场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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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 并通过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该项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77,438,948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1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4,840,842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反对10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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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总数的0.0007%;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该项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77,438,948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1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4,840,842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反对10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7%;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 事项的议案》,该项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77,438,948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1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4,840,842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反对10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7%;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联股东沈舟群、崔清华、朱瑞华、秦成松、吴贤、陈振华 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73,306,148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2%; 反对126,10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8%;弃权0 股,占参加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4,714,842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503%;反对126,10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8497%;弃权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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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审议通过了《关于<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联股东沈舟群、崔清华、朱瑞华、秦成松、吴贤、陈振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73,306,148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2%; 反对126,10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8%;弃权0 股,占参加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4,714,842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503%;反对126,10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8497%;弃权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 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联股东沈舟群、崔清华、朱瑞华、秦成松、吴贤、陈振 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73,306,148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2%; 反对126,10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8%;弃权0 股,占参加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4,714,842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503%;反对126,10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8497%;弃权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由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陆耀华、宁明月律师出席、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 召集人资格、审议内容和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 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五、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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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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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度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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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6 月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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