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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NY ELEVATOR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0
May 15,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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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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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67 证券简称:康力电梯 公告编号:202045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 于2020 年5 月11 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0 年5 月15 日下午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期半天。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 名,实际参会 监事3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莫林根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 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康力电梯股 份有限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该议案需提 交公司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此议案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议案内容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 号——股 权激励》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提升团队凝聚力,调动公司职工的积极 性,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详见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康力电梯股份 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 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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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有 利于确保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和规范运行,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健全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详见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具备《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0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不存在《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中规定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前3日至5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 单》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会议以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康力电梯股份 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因关联监事朱玲花、 崔清华回避表决,有表决权的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成员半数,关于员工持股计划 有关议案内容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监事会决定将员工持股计划有关内容 直接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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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审议员 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详见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会议以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康力电梯股份 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因关联监事朱玲花、崔清华 回避表决,有表决权的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成员半数,关于员工持股计划有关议 案内容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监事会决定将员工持股计划有关内容直接提 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坚持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能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 划的顺利实施,有利于改善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司与员工的利益共享机 制,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凝聚力、竞争力,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 工持股计划,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 年5 月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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