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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NY ELEVATOR CO., 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20

Apr 21,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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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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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康力电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康力电梯的独立董事,已经事前从公司获得并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 相关资料,就相关情况向公司进行了核查,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选举的4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2、经审查4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 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 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 处罚和惩戒。

3、我们同意提名王友林先生、沈舟群女士、张利春先生、朱琳懿女士为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选举的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2、经审查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 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任何处罚和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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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我们同意提名马建萍女士、韩坚先生、郭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

  • 立董事候选人。

三、关于确定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职务津贴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该议案兼顾了公正与激励,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薪 酬水平,符合公司的发展阶段,可以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 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耿成轩、强永昌、夏永祥 2020 年4 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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