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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NY ELEVATOR CO., 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19
Apr 25,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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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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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康力电梯 证券代码:002367 公告编号:201931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 年4 月24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 年3 月31 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2017 年修订)》(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 号— —金融资产转移(2017 年修订)》(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 ——套期会计(2017 年修订)》(财会〔2017〕9 号),于2017 年5 月2 日发布了 《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14 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 年1 月1 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根据上述规定和修订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 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 年2 月15 日颁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以及后续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 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新金融工具相关准则,其他未 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执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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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依据上述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公司自2019 年1 月1 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5、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印发的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相关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 容包括: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 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其中,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 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 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 当期损益。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 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 值准备。
3、拓宽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范围,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 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首次执行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执行新金融会计准则的时候采 用未来适用法,不涉及以往年度会计报表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 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 年修订)》(财会〔2017〕7 号)、《企业 会计准则第23 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 年修订)》(财会〔2017〕8 号)、《企 业会计准则第24 号——套期会计(2017 年修订)》(财会〔2017〕9 号),于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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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5 月2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财 会〔2017〕14 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 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 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其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 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
六、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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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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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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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4 月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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