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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NY ELEVATOR CO., LTD. Notice of Dividend Amount 2017

Sep 17,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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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ice of Dividend Am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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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67 证券简称:康力电梯 公告编号:201770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 获2017 年9 月11 日召开的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 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97,652,687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 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 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 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1 个月)以内,每10 股补缴税款0.200000 元;持股1 个月以上至1 年(含1 年)的,每10 股补缴税款0.100000 元;持股超过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 年9 月2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 年9 月25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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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7 年9 月2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7 年9 月2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12345 股东账号0160701684013150139500*****320 股东名称王友林朱奎顺朱美娟顾兴生沈舟群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7 年9 月12 日至登记日:2017 年9 月2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地址: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康力大道888 号 咨询联系人:邹韵倩

咨询电话:0512-63293967 传真电话:0512-63299905

特此公告。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9 月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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