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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NY ELEVATOR CO., LTD. — 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2017
May 12,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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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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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67 证券简称:康力电梯 公告编号:201734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 2、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为了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 事项的参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 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文件精神,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 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 年5 月12 日 下午14:00;
- (2)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5 月11 日-2017 年5 月12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5 月12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5 月11 日15:00 至2017 年5 月12 日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康力大道888 号康力电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友林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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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召开
-
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有23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
399,083,22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0322%。 (1)现场出席情况
-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有12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
365,427,3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8128%;
-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3,655,924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4.2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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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
-
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14 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34,234,6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919%。
-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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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邵吕威、陆耀华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予以现场见
-
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 并通过决议如下:
-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1、选举王友林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投票结果:投票数399,020,632 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99.9843%,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投票数34,172,026 票,占参加会议中小股 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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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选举沈舟群女士为非独立董事
投票结果:投票数399,022,628 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99.9848%,表决结果为通过。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投票数34,174,022 票,占参加会议中小股
-
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30%。
- 1.3、选举张利春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投票结果:投票数399,022,628 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99.9848%,表决结果为通过。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投票数34,174,022 票,占参加会议中小股
-
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30%。
- 1.4、选举朱琳懿女士为非独立董事
投票结果:投票数399,022,628 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99.9848%,表决结果为通过。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投票数34,174,022 票,占参加会议中小股
-
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30%。
-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2.1、选举耿成轩女士为独立董事
-
投票结果:投票数399,020,632 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99.9843%,表决结果为通过。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投票数34,172,026 票,占参加会议中小股
-
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72%。
- 2.2、选举强永昌先生为独立董事
投票结果:投票数399,020,634 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99.9843%,表决结果为通过。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投票数34,172,028 票,占参加会议中小股
-
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72%。
- 2.3、选举夏永祥先生为独立董事
投票结果:投票数399,020,636 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99.9843%,表决结果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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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投票数34,172,030 票,占参加会议中小股 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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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
3.1、选举莫林根先生为监事
投票结果:投票数399,020,632 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99.9843%,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投票数34,172,026 票,占参加会议中小股 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72%。
- 3.2、选举朱玲花女士为监事
投票结果:投票数399,020,634 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99.9843%,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投票数34,172,028 票,占参加会议中小股 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72%。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由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邵吕威、陆耀华律师出席、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 召集人资格、审议内容和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 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五、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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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2、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第二
-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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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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