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CANNY ELEVATOR CO., LTD. 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2016

Apr 20, 2016

54410_rns_2016-04-20_bd044ad6-f88b-4208-9388-800ec7150bd6.PDF

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简称:康力电梯 证券代码:002367 公告编号:201622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2016 年3 月31 日公司发布增加临时议案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共计增 加1 个提案,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为了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 事项的参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 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文件精神,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 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 年3 月30 日、2016 年3 月3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巨潮资讯网、《证券日报》以及《证券时报》 上发布了《关于召开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关于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议案暨会议补充通知》,公司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形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16 年4 月20 日下午13:30 在公司会议室 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 年4 月19 日至2016 年4 月20 日,其中,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4 月2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16 年4 月19 日15:00 至2016 年4 月20 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友林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邵吕威、陆耀华律师对本次股东 会议予以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3、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有23 名,代表公司股份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

375,180,83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7962%,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75,180,837 股。

(1)现场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有12名,代表公司股份 374,890,1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7568%,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74,890,137股;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名,代表公司股份290,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94%,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90,700股;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15人,代表有表决权 股份5,522,0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76%。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 并通过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74,981,637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9%; 反对21,20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弃权178,000 股, 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4%,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322,837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926%%;反对21,20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3839%;弃权178,00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2234%。

2、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74,977,837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9%; 反对21,20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弃权181,800 股, 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5%,表决结果为通过。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319,037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238%;反对21,20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3839%;弃权181,80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923%。

3、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74,977,937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9%; 反对21,20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弃权181,700 股, 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4%,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319,137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256%;反对21,20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3839%;弃权181,70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905%。

4、审议通过了《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74,977,937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9%; 反对21,20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弃权181,700 股, 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4%,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319,137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256%;反对21,20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3839%;弃权181,70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905%。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审计机构2015年度审计工作评价及续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4,977,837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9%; 反对21,20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弃权181,800 股, 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5%,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319,037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238%;反对21,20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3839%;弃权181,80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923%。

6、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

表决结果:同意374,977,837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9%; 反对201,90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8%;弃权1,100 股,占 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319037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6.3238%;反对201,90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3.6563%;弃权1,10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由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邵吕威、陆耀华律师出席、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4 月21 日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