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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NY ELEVATOR CO., LTD. — Notice of Dividend Amount 2015
Apr 21,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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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ice of Dividend Am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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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67 证券简称:康力电梯 公告编号:201512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5 年4 月14 日召开的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 登于2015 年4 月15 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现将权益分派 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38,600,124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2.5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2.25 元;持 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 股派2.375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 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ª;对于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 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ª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1 个月(含1 个月)以内,每10 股补缴税款0.375 元;持股1 个月以上至1 年(含1 年)的,每10 股补缴税款0.125 元;持股超过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 年4 月2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 年4 月29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 年4 月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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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 年4 月
-
2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 2、以下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
| 1 | 01*****684 | 朱奎顺 |
| 2 | 01*****315 | 朱美娟 |
| 3 | 01*****607 | 王友林 |
| 4 | 00*****424 | 陈金云 |
| 5 | 01*****395 | 顾兴生 |
| 6 | 00*****241 | 刘占涛 |
| 7 | 00*****746 | 朱瑞华 |
| 8 | 00*****320 | 沈舟群 |
| 9 | 01*****110 | 张利春 |
| 10 | 01*****854 | 秦成松 |
五、咨询机构: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地址: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康力大道799 号 咨询联系人:陆玲燕
咨询电话:0512-63293967 传 真:0512-63299905
特此公告。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4 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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