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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NY ELEVATOR CO., 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14
Dec 11,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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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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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67 证券简称:康力电梯 公告编号:201455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苏州新达电扶梯 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新达”)于2014 年12 月11 日收到由江苏省科学 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 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分别为GR201432000559、GR201432000716,发证时间 均为2014 年6 月30 日,有效期均为三年。
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系原证书有效期满所进行的重新认定,公司及苏州 新达曾于2008 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2008 年-2010 年),并于2011 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有效期:2011 年-2013 年),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 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 企业需重新提出认定申请,故公司及苏州新达进行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重新认 定。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公司及苏州新达将连续 3 年(2014 年-2016 年)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并按15%的税 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公司业绩预告及相关公告采用的企业所得税率为15%,因此以上税收优惠政 策不影响公司对2014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特此公告。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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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12 月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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