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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NY ELEVATOR CO., LTD. — 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2014
Mar 20,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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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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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67 证券简称:康力电梯 公告编号:201420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 知于2014年2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巨潮资讯网、《证券日报》以及《证 券时报》上发出,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形 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14年3月20日下午13: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 间为2014年3月19日至2014年3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3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3月19日15:00至2014 年3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友林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邵吕威、陆耀华律师对本次股东 会议予以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3、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有47名,代表公司股份 185,490,7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1860%,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85,490,786股。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有9名,代表公司股份
185,124,6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869%,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85,124,646股;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8名,代表公司股份366,1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91%,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66,140股。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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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议案审议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 并通过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85,416,086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7%; 反对9,9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弃权64,800股,占参加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9%,表决结果为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85,369,771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48%; 反对9,9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弃权111,115股,占参 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9%,表决结果为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85,379,671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01%; 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111,115股,占参加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9%,表决结果为通过。
4、审议通过了《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85,379,671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01%; 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111,115股,占参加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9%,表决结果为通过。
5、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5,434,571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97%; 反对9,9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弃权46,315股,占参加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0%,表决结果为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审计机构2013年度审计工作评价及续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5,379,671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01%; 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111,115股,占参加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9%,表决结果为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5,379,671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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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111,115股,占参加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9%,表决结果为通过。
- 8、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4年-2016年)》。
表决结果:同意185,369,771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48%; 反对9,9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弃权111,115股,占参 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9%,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大会由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邵吕威、陆耀华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四、备查文件
-
1、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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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
-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3 月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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