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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NY ELEVATOR CO., 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1

Sep 2,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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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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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产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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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产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理财交易行为, 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 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理财业务”是指公司为了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 金利用率、增加公司收益,以自有资金进行中短期理财产品买卖或固定收益类证 券(除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无担保债券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投资交易且投 资期限不超过三年的理财行为。

第三条 公司从事理财交易的原则为:

(一)理财交易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其使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活动及投资需求;

(二)理财交易的标的为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产品,以及低风险的信托产品, 如约定预期收益率并有足够保障措施的信托产品,或者质押物具有较强流动性的 信托产品,如用上市公司股权做质押融资。

(三)公司进行理财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 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

第二章 理财业务的管理权限

第四条 理财业务的批准权限依次为:投资理财产品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下(包含10%)的项目由董事长审批;超过最近一期经审 计总资产的10%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下(包含30%)比例的项目 由公司董事会审批;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比例的项目由董事会审议 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第五条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做出相关决议后两个交易日内应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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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产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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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公司财务部为理财业务的具体经办部门。

财务部负责对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利率变动等事项进行考察,对理 财业务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制定理财计划、筹措理财业务所需资金、办理 理财业务相关手续、按月对理财业务进行账务处理并进行相关档案的归档和保 管。

第七条 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业务的监督部门。

审计部对公司理财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审计部负责审 查理财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 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第三章 理财业务实施流程

第八条 理财业务的操作流程为:

(一)财务部根据公司财务情况和现金流情况,结合理财标的状况等因素选 择理财产品;

(二)理财业务根据流动性和金额大小提交董事长、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 审批完成后,财务部负责理财业务的具体实施;

(三)理财业务操作过程中,财务部应根据与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中约定条 款,及时与金融机构进行结算。在利率发生剧烈波动时,财务部应及时进行分析, 并将有关信息通报公司董事长。财务部应定期将理财业务的盈亏情况上报财务负 责人和审计部及董事长;

(四)理财业务到期后,财务部应及时采取措施回收理财业务本金及利息并 进行相关账务处理。

第九条 理财业务的信息保密措施:

(一)理财业务的审批人、申请人、操作人相互独立,并由审计部负责全程 监督;

(二)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人员须遵守保密制度,未经允许不 得泄露本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 关的信息。

第十条 财务部应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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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产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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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不利因素,应及时通报公司财务负责人和审计部及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 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不得开展理财业务。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修改时亦同,本制 度由董事会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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