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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NY ELEVATOR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1

Sep 2,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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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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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设立成都康力电梯有限公司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康力电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细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 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本次康力电梯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设立成都康力电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康力”)的计划进行了尽职调查, 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康力电梯于 2011 年 9 月 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设立成都康力电梯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本次拟投资 2.98 亿元建设成都康力电梯有限公司项目,满足西南地区 的电梯、扶梯的需求,提高规模生产能力。成都康力项目投资分两期进行,本期 总投资 2.98 亿元为项目一期,其中以超募资金投入 24,008.855 万元,自有资金 投入 5,791.145 万元。

二、成都康力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成都康力的投资方式

公司计划首批投入 1.5 亿元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成都康力电梯有限公司”, 后续将按项目进度逐步投入;项目二期将视项目一期的实际进度及效果再行规 划。

本项目的建设、购置设备及配套设施条件均已做了长期准备和调研,设备选 购、生产制造工艺、工装准备方案已经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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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一期拟购买土地 300 亩约 4,500 万元人民币,建立新厂房 80,000 平方米 约 8,800 万元,建立办公用房 2,900 万元,辅助设施 2,600 万元,引进设备约 6,500 万元,流动资金 4,500 万元,制造电、扶梯整机等系列产品。

公司计划在 2011 年启动土地购买工作和厂房建设工作,预计取得土地证后 24 个月完成一期厂房建设工作,同时完成设备采购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和生 产准备工作;项目分批建设、分批投产,同时利用租赁厂房进行生产。

(二)设立成都康力的目的

2008 年—2010 年康力电梯在西南地区积极展开市场开拓,市场销量不断增 加,同时也打造了诸多典型性工程,在业界赢得了口碑与赞誉。根据康力电梯中 长期发展规划,结合目前中国电梯市场发展态势,西南地区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 有效地促进了电梯产业的需求。目前国内领先的电梯企业的生产制造基地均在我 国东部沿海地区,东西部之间巨大的运输成本、物流瓶颈严重加大了西部地区对 于电梯的使用成本。从房地产业角度来看,西南各省市(除西藏外)房地产企业 投资基本都是逐年增长,且下一阶段的房地产业发展思路也十分明确,依托商品 住房和保障性住房两块,势必会支撑起巨大的电梯市场,使康力电梯遇到了在西 南地区加快发展,拓展市场的良好发展机遇。

通过成都康力的建设,完善公司在西南地区的布局,本项目完成后,将增加 公司在西南地区生产能力、降低物流时间及成本,增加公司的竞争力,扩大市场 占有率,提高经营效益。

(三)投资回收期测算

本期项目预计 2013 年投产,2016 年达产,达产后实现年销售收入 40,000 万元,实现净利润 4,215 万元,投资回收期为 7.1 年。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表以下核查意见:

1、本次康力电梯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成都康力系投资于公司主营业务, 且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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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 备忘录:超募资金使用计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有关规定。

  • 2、将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成都康力,能完善公司在西南地区的业务布局,

  • 增强公司的竞争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3、上述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 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待2011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同时,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康力电梯其余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康 力电梯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 规,且投资于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作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 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等,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 康力电梯全体股东利益,并对超募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荐意见。

基于以上意见,保荐机构对康力电梯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设立成都康力电梯有 限公司表示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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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设立成都康力电梯有限公司的核查意见的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王学军 王茂华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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