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CANNY ELEVATOR CO., 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11
Mar 21, 2011
54410_rns_2011-03-21_027b6df6-eed3-4870-911e-a5378ffec18f.PDF
Regulatory Filings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购买
电梯控制系统专有技术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作为康力电梯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康力电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块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苏州新里程电控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苏州新里程”)拟购买四项电梯控制系统专有技术并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况进 行了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构成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2010 年12 月2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10 年12 月20 日召开的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分拆募投项目“电梯、扶 梯关键部件生产线项目”及对“控制系统生产线”追加投资的的议案》。
分拆后将“控制系统生产线项目”总投资额由2500 万元增加为3700 万元, 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资1200 万元,实施方式由苏州新达电扶梯部件有限公司实 施调整为由其新设立全资子公司实施。“控制系统生产线项目”调整后,增加了 无形资产投资2100 万元,主要购买电控系统专有技术等。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苏州新里程电控系统有限公司已经成立,注册资本 3700 万元。
根据上述审议结果,本次“苏州新里程”拟使用项目款2,100 万元购买“上 海今日电梯营销有限公司”拥有的一体式操作盘、无底盒召唤指示器和“上海新 里程电梯系统有限公司”拥有的电梯控制柜主板和控制柜四个产品的专有技术。
鉴于上述交易方“上海今日电梯营销有限公司”和“上海新里程电梯系统有 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富曙华先生系公司于2010 年12 月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聘任的副总工程师,实际指导“苏州新里程”的产品研发及生
==> picture [102 x 5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产,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保荐人进行的核查工作
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富曙华先生、本次评估机构的评估人员 就本次交易事项、“控制系统生产线项目”的实施进展进行了交流,并查阅了:
(1)该项目专户资金支出情况;(2)公司就本次拟购买专有技术及业务资 源的公司内部会议记录;(3)江苏华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华辰评报字 (2010)第0045 号”资产评估报告;(4)专有技术权利人出具的专有技术形成 过程的说明;(5)专有技术权利人出具的在转让专有技术后是否停止同类产品 相关业务的说明;(6)专有技术权利人出具的关于拟出售的专有技术是否存在 他项主张权利及法律纠纷或潜在法律纠纷的说明;(7)公司出具的如因购买的 专有技术存在纠纷导致公司发生损失时公司拟采取措施的说明;(8)上海今日 电梯营销有限公司、上海新里程电梯系统有限公司的最新营业执照及公司章程复 印件;(9)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 案、记录及决议;(10)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完整议案、决议、 会议记录及专有技术转让合同初稿;(11) 公司独立董事任天笑、马建萍、顾峰 就本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交易标的的评估情况、本次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 影响请查看公司 2011 年 3 月 18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 告。
三、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述核查内容,本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 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 司对交易标的进行了评估,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 picture [102 x 5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电 梯控制系统专有技术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的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王学军 王茂华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 picture [102 x 58]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