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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NY ELEVATOR CO., 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1

Apr 2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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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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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对照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康 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部分条款进行修改。核心条款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
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
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小企业板投资者
权益保护指引》、《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
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
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
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进一步完善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
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
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
名,由担任专业会计的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
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此条新增,此后序号后移一位 第七条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关于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审计委员
会委员。

1

此条新增,此后序号后移一位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日常工作的联
络,会议组织和决议落实等日常事宜由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协调。
此条新增,此后序号后移一位 第九条 公司设立审计部,审计部
在审计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内
部审计工作。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
责:
(一)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
构;
(二)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
其实施;
(三)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
间的沟通;
(四)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
露;
(五)审查公司内控制度;
(六)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
宜。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
责:
(一)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
构;
(二)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
其实施;
(三)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
间的沟通;
(四)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
露;
(五)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对重大
关联交易进行审计;
(六)考核、评价审计职能部门的
工作并出具书面意见;
(七)检查审计工作和听取重大审
计项目的情况汇报;
(八)检查、监督公司存在或潜在
的各种风险;
(九)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
宜。

2

此条新增,此后序号后移一位 第十二条审计委员会在指导和监
督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时,应当履行下列
主要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
建立和实施;
(二)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
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
报告等;
(三)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
次,内容包括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
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四)协调内部审计部门于会计师
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
之间的关系。
此条新增,此后序号后移一位 第十三条审计委员会应当督导内
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下列事项进
行一次检查,出具检查报告并提交审计
委员会。检查发现上市公司存在违法违
规、运作不规范等情形的,应当及时向
深交所报告:
(一)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提供担
保、关联交易、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
等高风险投资、提供财务资助、购买或
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重大事件的实
施情况;
(二)公司大额资金往来以及与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

3

审计委员会应当根据内部审计部门提
交的内部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对公司
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的评估意见,
并向董事会报告。
第九条公司有关部门负责做好审
计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
司有关方面的书面资料:
(一)公司相关财务报告;
(二)内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报
告;
(三)外部审计合同及相关工作报
告;
(四)公司对外信息披露的情况;
(五)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审计报
告;
(六)其他相关事宜。

第十四条董事会办公室应协调审
计部及其他相关部门向审计委员会提
供以下书面材料,以供其决策:
(一)公司相关财务报告;
(二)内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报
告;
(三)外部审计合同及相关工作报
告;
(四)公司对外信息披露的情况;
(五)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审计报
告;
(六)其他相关事宜。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例
会和临时会议,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
次,临时会议由审计委员会委员提议召
开,会议通知应在召开前三天以专人送
达、传真、电子邮件、邮寄或其他方式
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
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
委员(独立董事)主持。
第十七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定
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
召开两次,临时会议由审计委员会委员
提议召开,会议通知应在召开前三天以
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邮寄或其
他方式通知全体委员,情况紧急,需要
尽快召开审计委员会临时会议的,可以
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
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
说明。
审计委员会会议通知应至少包括

4

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方式、时间、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会议需要讨论的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
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独立董事委
员主持。
第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由三
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第十八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由三
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
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
通过。出席会议的委员需在会议决议上
签名。
此条新增,此后序号后移一位 第十九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可以亲
自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其他委员代为
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审计委员会委
员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
表决权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
委托书应不迟于会议表决前提交给会
议主持人。授权委托书须明确授权范围
和期限。
独立董事委员只能委托独立董事
委员。
审计委员会委员既不亲自出席会
议,也未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
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5

此条新增,此后序号后移一位 第二十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以现场
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在保障委员充分
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通过视频、电
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表决等方式召
开,并由与会委员签字。
非以现场方式召开的,以视频显示
在场的委员、在电话会议中发表意见的
委员、规定期限内实际收到传真或者电
子邮件等有效表决票,或者委员事后提
交的曾参加会议的书面确认函等计算
出席会议的委员人数。
第十四条每一名委员有一票表决
权,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
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方式召开,
采用签署表决方式。
第二十一条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
票,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书面投
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方式召
开,采用签署表决方式。
以书面投票方式进行。委员的表决
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与会委员
应当从上述意向中选择其一,未做选择
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会议主
持人应当要求有关委员重新选择,拒不
选择的,视为弃权;中途离开会场不回
而未做选择的,视为弃权。
第十五条 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
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出席会议的委
员需在会议决议上签名。
此条删除,此后序号上移一位
第十六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必要时 第二十二条董事会秘书列席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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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会议。
委员会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
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会议。
第十七条 审计委员会在必要时可
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
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此条删除,此后序号上移一位
此条新增,此后序号后移一位 第二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
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
须遵循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
及本工作细则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
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此条删除,此后序号上移一位
此条新增,此后序号后移一位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
批准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4 月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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