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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NY ELEVATOR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5

Aug 31,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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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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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15-2017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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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 年-2017 年)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分红行为, 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 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江苏证监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有关要求的通知》(苏证监公司字〔2012〕276号)和《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业绩、发展前景、股东回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重要 因素, 公司特制订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年-2017年)》(以下简称 “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规划制定原则

1、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利润; 每年按照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按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利润分配不 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

  • 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 3、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致力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 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 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等情况,平衡股东 的短期回报和长期增值,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 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1、利润分配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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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15-2017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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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三年(2015-2017年)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 的方式分配利润,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 公司将优先实施现金股利分配办法。

2、 股利分配时间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 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未来三年(2015-2017年),公司应当每年度进 行利润分配,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 开后二个月内完成分配事宜。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或 股利分配。

3、 现金分配的比例及条件

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满足现金 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公司应采用现金方式分配股 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分配利润的10%, 且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母公司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目前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资金支 出安排等因素,公司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为20%。

未来三年(2015-2017年)公司可以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 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符合企业的经营状况的前提 下,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四、决策、监督和披露

1、公司董事会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监 事会应对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公司股东大会对 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公司董事会以及股东大会在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研究论 证和决策过程中,应充分听取和考虑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会 的意见。

2、如年度实现盈利而公司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董事会 应在当年的年度报告中或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 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此发表审核意见并公开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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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15-2017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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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议案时应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3、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 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 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 到充分维护。

五、未来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周期及相关决策机制

公司至少每三年制定一次股东回报规划,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的盈利情 况、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资金需求情况、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 等因素,并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出,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执行。

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与修改,将充分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股东)、独 立董事和公司监事的意见。

六、 公司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原则

1、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扩大业务规模,满 足公司日常经营现金使用。

2、投入能够为股东带来稳定回报的项目,促进公司快速发展,使股东资产 保值增值,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七、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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