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CANNY ELEVATOR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4

Sep 10, 2014

54410_rns_2014-09-10_741e733d-4de0-4921-a624-00b2809417f0.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002367 证券简称:康力电梯 公告编号:201442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激励股份第二次解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预留激励股份第二次解锁数量为195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2638%;解 锁日即上市流通日为2014 年9 月16 日。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0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2011年9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并经证监会审核无异议。

3、2011年9月19日,公司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

4、2011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会议确定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的激励对象、股票数量、授予价格及授予日。

5、2012年03月28日,公司实施了2011年度权益分配:以公司总股本25,248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218万股调整为 1827万股。

6、2012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 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陈荣兴、王新荣、费炳锋、薛利明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 由公司将四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为16.5万全部进行回购注销。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827万股减少到1810.5万股,激励对象由172人减少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到168人。

7、2012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会议确定了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54名、股票数量198万股、授予价格 4.14元/股、授予日2012年8月17日。公司董事会在授予股票的过程中2名激励对 象放弃认购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因此,公司激励计划实际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由198万股减少到195万股,授予对象由54名减少到52名。

8、2012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激励股份第一次解锁的议案》,同意168名符合条件的 激励对象首期激励股份第一次解锁,首期解锁数量为543.1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 额的1.43%。

9、2013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周樊生、罗光明、李成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由公司将 三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为8.6625万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810.5万股减少到1801.8375万股,激励对象由168人减少 到165人。

10、2013年6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杨东升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由公司将其已获授但尚 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为5.5125万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数量由1801.8375万股减少到1796.325万股,激励对象由165人减少到164人。

11、2013年9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激励股份第一次解锁的议案》,同意52名符合条件的激 励对象预留激励股份第一次解锁,解锁数量为97.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26%;解锁日即上市流通日为2013年9月16日。

12、2013年9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激励股份第二次解锁的议案》,同意164名符合条件的激 励对象首期激励股份第二次解锁,解锁数量为537.07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4109%;解锁日即上市流通日为2013年10月18日。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3、2014 年03 月31 日,公司实施了2013 年度权益分配:以公司总股本 36,960.6812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3.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10 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未解锁数量 由97.5 万股调整为195 万股。

14、2014年8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激励股份第二次解锁的议案》,同意52名符合条件的激 励对象预留激励股份第二次解锁,解锁数量为19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2638%;解锁日即上市流通日为2014年9月16日。

二、激励计划设定的预留激励股份第二次解锁条件达成情况

预留激励股份第二次解锁条件 是否达到解锁条件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
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计报告;
②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
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③中国证监会认定不能实行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经董事会核查,公司未发生前述情
形,满足解锁条件。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
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②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
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③具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④激励对象在本计划实施完毕之前单方面
终止劳动合同;
⑤公司有充分证据证明该激励对象在任职
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激
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锁条件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期,因挪用资金、职务侵占、盗窃、泄露经营
和技术秘密等损害公司利益、声誉的违法、违
纪行为,或者严重失职、渎职行为,给公司造
成损失的。
3、根据《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激励对象解锁的
前一年度绩效考核合格。
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
2013年度,52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均合
格,满足解锁条件。
201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10年增长110.18%,即达
到23,304.43万元;
且201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
的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2%。
经董事会核查,2013年实现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27349.61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49.25%;较2010年增长146.67%;
201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
摊薄的净资产收益率为15.86%。
因此,2013年业绩实现满足解锁条
件。

因此,本次解锁对象均满足上述股权激励股票解锁条件。董事会认为本次实 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 三、本次解锁情况

  • 1、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日即上市流通日为2014年9月16日。

  • 2、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2638%。

  • 3、本次申请解锁的激励对象人数为52名。

  • 4、各激励对象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限制
性股票数
(万股)
本期可解锁限
制性股票数
(万股)
剩余未解锁限
制性股票数
(万股)
秦成松 质量总监 60
30

0
研发、营销骨干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
其他人员(51人)
330
165

0
合计 390
195

0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激励对象中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秦成松 所持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其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25%为实际可上市流通数 量。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激励股份 第二次解锁的核实意见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条件满足情况以 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可解锁激励对象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备忘录1-3 号》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的相关规定,在考核年度内均考核合格,且符合公司业 绩指标等其他解锁条件,可解锁的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

五、独立董事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激励股份第二次解锁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激励股份第二次解锁条件满足情况以 及激励对象名单,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激励 股份第二次解锁满足解锁条件且52名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试行)》、《股权激励备忘录1-3号》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等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符合解锁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

六、监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激励股份第二次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实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52 位激励对象解锁 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激励股份第二次解锁条件,同 意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解锁手续。

七、律师事务所就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激励股份第二次解锁相关事 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认为:康力电梯激励对象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预留激励股份第二次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成就,且公司已经履行了对 公司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进行第二次解锁的相关程序。尚待董事会确认 激励对象提交的解锁申请后,统一办理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事宜。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特此公告。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9 月11 日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