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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NY ELEVATOR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0
Jul 30,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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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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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康力电梯部分超募资金 使用计划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作为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康力电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 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块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康力电梯本次将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广东中山电 扶梯配件项目进行了尽职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公司本次部分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1、项目背景
广东地区一直是我国电梯生产和消费的最重要的市场,广都部件在给各品牌 电梯企业的配套中逐渐发展壮大,但广都部件一直靠租赁厂房进行生产,目前的 厂房已经不能适应广东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公司拟在中山市南朗镇建设广东中山 电扶梯配件项目,以进一步扩大公司在广东地区的配件销售规模,降低运输成本, 提高盈利能力。
2、投资方式
公司拟投资约 10,000 万元建设广东中山电扶梯配件项目,主要用来制造电 梯部件、扶梯部件等系列产品,其中使用超募资金 8,000 万元,通过增资苏州新 达分两期实施建设;一期投资 5,000 万元,二期投资 3,000 万元,包括购买土地、 建设厂房、引进设备、项目流动资金等。增资折股比例将按照苏州新达 200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标准计算。
项目总投资方案如下:
总投资 10,000 万元,其中购买土地 230 亩计 5,900 万元,建立新厂房 20,000 平方米计 1,600 万元,引进设备计 1,500 万元(包括 OEM 扶梯总装工装线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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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工装和设备),项目流动资金计 1,000 万元。
3、投资收益
整个周期预计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 18 个月内完成,其中 2010 年下半年完成 土地购买、启动厂房建设等前期准备阶段,2011 年全年完成从厂房建设、设备 采购、人员培训到投产并产生效益的建设实施阶段。
预计 2011 年下半年,项目一期投产并实现销售。2015 年完成整个项目的达 产,实现年销售收入 30,000 万元,净利润 2,860 万元,投资回收期为 4.4 年。
2010 年 7 月 28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超募资 金使用计划,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本次部分超募资金使用计划通过后,超募资金剩余 48,366.8233 万元人民币, 其中暂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 8,000 万元将于 2010 年 9 月 25 日之前陆续全部归还, 剩余 40,366.8233 万元将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公司将结合发展规 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投资于主营业务,妥善安排剩余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提 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
二、保荐机构关于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对超募资金实行专户 管理,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与 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基于以上意见,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实施上述部分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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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王学军、王茂华 2010 年 07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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