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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NY ELEVATOR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2

Apr 21,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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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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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康力电梯 证券代码:002367 公告编号:202230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2 年4 月21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鉴于公司董事张利春先生因到法定退休年龄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详情见2021 年11 月3 日在《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退休离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51)。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拟补选三 名非独立董事,经公司控股股东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 提名朱琳昊先生、强永昌先生、吴贤女士三人为本次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补选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4 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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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简 历

朱琳昊先生,199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 科双学士学位,工程师,公司党委委员。2015 年至今服务于公司,曾于车间、 工地现场、财务中心、技术中心轮岗锻炼,历任苏州新达电扶梯部件有限公司电 梯事业部总经理、扶梯事业部总经理、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代理总裁。现任 公司总裁。中共苏州市吴江区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苏州市吴江区十七届人大代表、 共青团苏州市吴江区委副书记(兼),获苏州市“三新四创”好青年等荣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琳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友林先 生与朱琳昊先生为父子关系;朱琳懿女士、朱琳昊先生为姐弟关系;朱琳昊先生、 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朱琳昊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 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强永昌先生: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博 士学历,曾挂职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政府财政局副局长、曾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院 长助理、副院长、学位委员会委员等职;现为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 师,复旦大学国际贸易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世界经济学会理事、中国美国经济学 会理事、上海世界经济学会常务理事、Journal of Chinese Economics and Foreign Trade Studies 编委会委员,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 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强永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强永昌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 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2

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吴贤女士: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 银行部事业五部副总经理、东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 年至今服务 于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分管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战略 投资部),苏州君卓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江苏天一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陕西建工康力电梯有限公司监事,江苏省上市公司协会董秘专业委员会 委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贤女士持有公司股票410,000 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吴贤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 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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