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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NY ELEVATOR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8
Nov 16,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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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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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67 证券简称:康力电梯 公告编号:201886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 于2018 年11 月1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8 年11 月16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会期半天。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 名,实际参会 董事7 名。本次董事会为临时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友林先生主持,监事、部分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经过全体董事审议,投票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的议案》;
独立董事、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的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16 年 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的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终止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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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会议以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 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及时从银行获得短期融资以保证公司的经营的需要,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向中国工商银行吴江支行、中国农业银行吴江支行、中国建设银行吴江支行、 中信银行吴江支行,招商银行吴江支行分别申请总额不超过47,000 万元人民币、 50,000 万元人民币、50,000 万元人民币、20,000 万元人民币、20,000 万元人民 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 汇票、保函等信用品种,授信期为三年。
4、会议以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盘活部 分不动产的议案》,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关于拟出售盘活部分不动产的公告》详见《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会议以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 程>的议案》,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修正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会议以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的预案》,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回购股份的方式和用途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股份将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 股计划及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用途,或上述多种用途的组合。具体由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办理。
(2)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拟确定公司本次回购价格为每股不超过人民币6.5元(含),并授权董事会、 董事长在回购实施期间根据上述要求确定择机回购公司股份的时间、价格、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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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董事会决议日至回购完成前,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 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3)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6,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使用的资金总额为 准。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4)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在回购资金 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2 亿元(含)、回购股份价 格不超过6.5 元/股的条件下,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 份数量为准。公司最终实施回购的股份将不超过总股本的10%。
根据最低回购规模、最高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9,230, 769 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1.16%;根据最高回购规模、最高回购价 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8,461,538 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 的2.31%。
董事会决议日至回购完成前,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 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5)回购股份的期限
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原则上不超过6 个月。如果在回 购期限内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人民币1.2 亿元,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 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独立董事、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的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详见《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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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会议以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18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 理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为顺利实施本次股份回购,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的相关 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下事宜:
① 确定回购股份的具体处置方案,包括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 或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② 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 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③ 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相关事项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 等事宜。
(2)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董事长在回购实施期间根据股东大会 通过的方案要求确定择机回购公司股份的时间、价格、数量等,该授权有助于准 确把握时机,确保公司股份回购及相关事项的顺利实施。
(3)上述授权自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 毕之日止。
8、会议以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通知、内容详见公司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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