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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NY ELEVATOR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6

Aug 26,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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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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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鉴证报告 天衡专字( 20160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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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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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鉴证报告

天衡专字(2016)01217 号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力电梯”)管理层编制的截 至 2016 年 8 月 16 日止的《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 项说明》(以下简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项说明”)进行了鉴证。 一、管理层的责任

康力电梯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 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要求编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项说 明,并保证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项说明 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 程中,我们结合康力电梯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审慎调查以及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其 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康力电梯管理层编制的截至 2016 年 8 月 16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在 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康力电梯截至 2016 年 8 月 16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际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康力电梯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之目的 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附件: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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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衡专字(2016)01217 号《康力 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鉴证报告》之签署页)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杨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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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8 月 20 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包海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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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康力电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对截止 2016 年 8 月 16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046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 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 59,052,563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5.41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09,999,995.83 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15,70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894,299,995.83 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 日汇入本公司在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汾湖支行 1102022629006130462 账户 254,000,000.00 元、汇入中国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莘塔支行 10543601040010018 账户 400,299,995.83 元、汇入中信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汾湖支行 8112001013700167277 账户 240,000,000.00 元,另扣减承销费、 审计、验资、律师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 15,300,000.00 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878,999,995.83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 并出具天衡验字(2016)00151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披露的非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编号 备案投资额 项目流动 合计
投资额
资金额
1 新建电梯智能制造项目 吴发改汾备发[2015]114号 31,674.40 9,032.96 40,707.36
2 新建基于物联网技术的智能
电梯云服务平台项目
吴发改汾备发[2015]113号 25,266.24 133.76 25,400.00
3 新建电梯试验中心项目 吴发改汾备发[2015]112号 32,100.00 - 32,100.00
合计 89,040.64 9,166.72 98,207.36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先行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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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 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使本公司的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 2016 年 8 月 16 日止,本公司累计已投入资金 12,182.77 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编号 拟用募集资金 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
1 新建电梯智能制造项目 吴发改汾备发[2015]114号 38,500.00 5,689.99
2 新建基于物联网技术的智能
电梯云服务平台项目
吴发改汾备发[2015]113号 25,400.00 1,130.23
3 新建电梯试验中心项目 吴发改汾备发[2015]112号 24,000.00 5,362.55
合计 87,900.00 12,182.77

四、本公司关于募投项目资金置换声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将在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鉴证报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 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实施。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8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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