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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max Technologies Co., Ltd. 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2022

Mar 17,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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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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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超净 公告编号:2022-051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1、本次拟办理归属的为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

  • 期和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2、本次符合首次授予归属办理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86 人,预留授予归属

  • 办理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6 人。

  • 3、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463.1200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79%;

  • 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59.3920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10%;合计归 属 522.5120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90%。

  • 4、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授予价格为 16.09 元/股。

  • 5、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

  • 通股股票。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7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成就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 (一)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 1、激励计划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 1,316 万

  • 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55,127.60 万股的 2.39%。其中,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166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55,127.60

万股的 2.12%,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88.60%;预留 150 万股, 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55,127.60 万股的 0.27%,预留部分占本 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11.40%。

3、授予价格(调整后):16.09 元/股,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 对象可以每股 16.09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共计 186 人,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 务)骨干;预留授予共计 16 人,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 术(业务)骨干。

5、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 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12个月
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
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40%
第二个归属期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
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
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30%
第三个归属期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36个月
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
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30%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1)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

限。

(2)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 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 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2021年营业收入值不低于12亿元;
第二个归属期 2021-2022年两年的累计营业收入值不低于26亿元;
第三个归属期 2021-2023年三年的累计营业收入值不低于43亿元。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3)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股权激励个人绩效考核 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 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B、C、D 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 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结果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不合格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80% 60% 0%

(二)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的议 案》。

3、2020 年 11 月 17 日至 2020 年 11 月 26 日,公司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 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 年 11 月 27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 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

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0 年 12 月 2 日,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 查报告》。

5、2020 年 12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20 年 12 月 2 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 186 名激励对象 1,166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21 年 2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2021 年 2 月 25 日为预留授予日,授予 16 名激励对象 15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7、2022 年 3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

鉴于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披露了《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向 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0 元(含税);于 2022 年 3 月 9 日披露了《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5.00 元(含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和预留授 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由 16.69 元/股调整为 16.09 元/股。

二、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 件成就的说明

(一)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首次 授予日为 2020 年 12 月 2 日,本次激励计划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进入第一个归属 期。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规定,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预留 授予日为 2021 年 2 月 25 日,本次激励计划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进入第一个归属 期。

(二)满足归属条件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公司《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第一 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
归属条件。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
③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
符合归属条件。

1、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186 名 激励对象符合归属任职期限 3、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要求。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2、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 16 名激 励对象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 求。

4、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第一个归属期 2021 年营业收入值不低于 12 亿元; 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 2021-2022 年两年的累计营业收入值不 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 第二个归属期 低于 26 亿元; (容诚审字 [2022]230Z0266 2021-2023 年三年的累计营业收入值不 号):2021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 第三个归属期 低于 43 亿元。 收入 3,397,557,862.27 元,满 “ ” 注:上述 营业收入 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足归属的业绩条件。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 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 作废失效。

5、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5、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1、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股 173 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系 权激励个人绩效考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 结果为 A 档,个人层面归属 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 比例为 100%;13 名激励对象 结果划分为 A、B、C、D 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 个人考核系结果为 B 档,个 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 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80%;无 股份数量: C\D 档激励对象。 D/ 不合 2、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12 考核结果 A/ 优秀 B/ 良好 C/ 合格 格 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系结果 个人层面 为 A 档,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80% 60% 0% 归属比例 为 100%;3 名激励对象个人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 考核系结果为 B 档,个人层 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 面归属比例为 80%;1 名激励 属比例。 对象个人考核系结果为 C 档,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60%;无 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D 档激励对象。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第一个归 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归属相关事 宜。

三、关于本次归属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公司向 186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1,166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 予价格为 16.69 元/股。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 励对象授予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向 16 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 15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6.69 元/股。

鉴于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披露了《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向 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0 元(含税)、2022 年 3 月 9 日披露了《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5.00 元(含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对首次授 予和预留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由 16.69 元/股调整为 16.09 元/股。

由于部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和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因其个人绩效考核原因不能完全归属,2022 年 3 月 1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 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作废其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3.8880 万 股。

因上述事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价格由 16.69 元/股调整为 16.09 元/股;第一个归属期合计作废其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3.8880 万股。

除以上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无差异。

四、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安排

  • 1、首次授予部分授予日:2020 年 12 月 2 日

  • 2、首次授予部分归属数量:463.1200 万股

  • 3、首次授予部分归属人数:186 人

  • 4、授予价格(调整后):16.09 元/股

  •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 6、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归属情况:

本次可归属股
获授的限制性股 第一期可归属数 票数量占已获
姓名 职务 国籍
票数量(万股) 量(万股) 授限制性股票
总量的比例
TAY CHIN
SIANG
中层管理人员 马来西亚 10.00 4.00 40%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185人)
1,156.00 459.1200 39.72%
合计 1,166.00 463.1200 39.72%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 1.00%。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

  •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五、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安排

  • 1、预留授予部分授予日:2021 年 2 月 25 日

  • 2、预留授予部分归属数量:59.3920 万股

  • 3、预留授予部分归属人数:16 人

  • 4、授予价格(调整后):16.09 元/股

  •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名单及预留授予归属情况:

本次可归属股
获授的限制性股 第一期可归属数 票数量占已获
姓名 职务 国籍
票数量(万股) 量(万股) 授限制性股票
总量的比例
徐志云 副总裁 中国 20 8.00 40%
原超 财务总监 中国 20 8.00 40%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14人)
110 43.3920 39.45%
合计 150 59.3920 39.59%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 1.00%。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

  •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公司《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0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 预留授予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对 186 名首次授予和 16 名预 留授予的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第一个归属期办理归属事宜。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满足条件的186名首次授予和16名预留授予的激 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第一个归属期届满后按规定归属。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 划》、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 及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对 186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和 16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在第一个归属期办理归属事宜。

八、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本次拟归属的 186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和 16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全体 监事一致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

九、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 以上股东的,本次董事会决 议日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 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激励对象不包括董事、持股 5%以上股东。

十、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满足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归属条件 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 规定。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司将在授予 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 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 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 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 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

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共计 522.5120 万股,总股本将由 58,288.0538 万股增加 至 58,810.5658 万股,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 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十一、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天华超净本 次归属的相关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均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均 已成就。

十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结论性意见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认为,截至报告出 具日,天华超净及本期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所必 须满足的条件,且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的归属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十三、备查文件

1、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

告;

2、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

告;

3、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及第 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 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