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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max Technologies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5

Apr 24,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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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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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龚菊明作为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2024年度的 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 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维护 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共召开了9次会议,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龚菊明 独立董事 9 9 0 0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龚菊明 独立董事 3 3 0 0

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 情况。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 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 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 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 2024 年度履职概况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4年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了2次会议,本人参加了全部会议。根据《公 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人就公司 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的情况如下:

1、2024年3月1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召开, 本人对《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2、2024年12月1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召开, 本人对《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提 名委员会委员,2024年按照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积极履行委员职责。

1、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计 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相 关事项进行审查,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各项资料及审计 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对会计师事务所续聘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专业委 员会意见,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 工作,对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价格、关于作废部分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成就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3、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提名委 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积极履行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职责。2024年 度,本人对公司提名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方面进行 审查。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通过日常通过电话和当面交流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深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执行

情况、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 况,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行业动态及市场变化,积极对公 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2024年度,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已满足15个工作日。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本人深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公司发展战略和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等,并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和治理情况,获取 做出决策所需的各项资料并与公司就重要决议事项保持沟通,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 事的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 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遵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和公正。

  • 3、通过参加公司业绩说明会、股东大会等方式,与广大投资者、中小股东进行

  • 沟通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章制度。认真学习了独立董事 履职规范、独立董事制度改革及规则修订解读、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规则解读及监 管重点解析等最新的法律法规,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涉及到独立董事制度改革及规 则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行业知识水平和执业胜任能力, 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对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起到应 有的作用。

(六)其他工作情况

  •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 2、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 3、未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 4、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 5、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三、 2024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 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 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 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关联交易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4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认真监督和 核查,就日常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客观性以及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等方面作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我们认为公司的日常关联 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的经营业务往来,交易参照市场定价协商制定,定价公允、合理, 交易审议程序合法、规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实行专款专用, 不存在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的情形。

(三)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的情况

公司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未向任何单位或个 人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资金 往来均为正常生产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

2025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严格按照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为公司未 来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进一步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 加大对公司经营状况的监督力度,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起到独立董事应起的作 用,履行应尽的职责。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之 签署页)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______

龚菊明

2025年 4月 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