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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max Technologies Co., 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24
Jun 6,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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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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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新能 公告编号:2024-042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拟办理归属的为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 期和预留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对应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本次符合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首次授予归属办理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计 178 人,符合预留授予归属办理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5 人。
3、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归属 440.973 万股, 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53%;预留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归属 58.110 万股,占目前公 司总股本的 0.07%;合计归属 499.083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60%。
4、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授予价格为 9.85 元/ 股。
5、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 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成就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
(一)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
1、激励计划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 1,316 万
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55,127.60 万股的 2.39%。其中,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166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55,127.60 万股的 2.12%,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88.60%;预留 150 万股, 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55,127.60 万股的 0.27%,预留部分占本 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11.40%。
3、授予价格(调整后):9.85 元/股,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 对象可以每股 9.85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共计 186 人,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 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预留授予共计 16 人,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5、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 所示:
| 归属安排 | 归属时间 | 归属比例 |
|---|---|---|
| 第一个归属期 |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12个月 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 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40% |
| 第二个归属期 |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 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 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30% |
| 第三个归属期 |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36个月 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 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30% |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1)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
限。
(2)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 归属期 | 业绩考核目标 |
|---|---|
| 第一个归属期 | 2021年营业收入值不低于12亿元; |
| 第二个归属期 | 2021-2022年两年的累计营业收入值不低于26亿元; |
| 第三个归属期 | 2021-2023年三年的累计营业收入值不低于43亿元。 |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3)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股权激励个人绩效考核 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 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B、C、D 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 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 考核结果 | A/优秀 | B/良好 | C/合格 | D/不合格 |
|---|---|---|---|---|
|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 100% | 80% | 60% | 0% |
(二)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 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0 年 11 月 17 日至 2020 年 11 月 26 日,公司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 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 年 11 月 27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
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 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0 年 12 月 2 日,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 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
5、2020 年 12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20 年 12 月 2 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 186 名激励对象 1,166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21 年 2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2021 年 2 月 25 日为预留授予日,授予 16 名激励对象 15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7、2022 年 3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第一 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3 年 5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价格 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4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 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及《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归 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三)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
1、鉴于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披露了《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0 元(含税);于 2022 年 3 月 9 日披露 了《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5.00 元(含税)。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对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由 16.69 元/股 调整为 16.09 元/股。
2、由于部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和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因其个人绩效考核原因不能完全归属,2022 年 3 月 1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 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作废其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3.8880 万股。
3、鉴于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披露了《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 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股份。根据《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 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对限制性股 票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数量及价格进行相应调整,首次授予的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由 699.60 万股调整为 909.48 万股,预留授予的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由 90.00 万股调整为 117.00 万股,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价格由 16.09 元/股调 整为 10.84 元/股。
4、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 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的 2 名激励对象离职,且部分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其个人绩效考核原因不能完全归
属,前述人员已获授尚未归属的全部或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13.65 万股不 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5、鉴于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披露了《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以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837,537,178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 购股份 6,200,020 股后的股本 831,337,15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 现金股利 1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管理 办法》、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6 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价格进行 相应调整,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价格由 10.84 元/股调整为 9.85 元/股。
6、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由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的 6 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部 分的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且部分激励对象当 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其个人绩效考核原因不能完全归属,前述人员已获授 尚未归属的全部或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12.402 万股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 废。
二、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 件成就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 留授予的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 178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第三个归属期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40.973 万 股,15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在第三个归属期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8.110 万股,共计 499.083 万股。
关联董事裴振华先生、王珩女士、费赟超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第三个归属期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首次 授予日为 2020 年 12 月 2 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于 2023 年 12 月 4 日进入 第三个归属期。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规定,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预留 授予日为 2021 年 2 月 25 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进入 第三个归属期。
(三)满足归属条件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公司《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第三 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 归属条件 | 达成情况 |
|---|---|
|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 归属条件。 |
|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③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 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 符合归属条件。 |
1、首次授予部分 除 6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 离职外,剩余 178 名激励对 象在办理归属时符合归属任 3、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 职期限要求。 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2、预留授予部分 除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 离职外,剩余 15 名激励对象 在办理归属时符合归属任职 期限要求。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 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 4、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容诚审字 [2022]230Z0266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号):2021 年度公司实现营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业收入 3,397,557,862.27 元,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2022 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 第一个归属期 2021 年营业收入值不低于 12 亿元; 报 告 ( 容 诚 审 字 2021-2022 年两年的累计营业收入值不低 [2023]230Z0132 号):2022 第二个归属期 于 26 亿元;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021-2023 年三年的累计营业收入值不低 17,030,454,825.98 元, 2023 第三个归属期 于 43 亿元。 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容诚审字 [2024]230Z0507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 号):2023 年度公司实现营 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 业收入 10,467,716,682.13 元。 失效。 公司 2021-2023 年三年的累 计 营 业 收 入 值 为 30,895,729,370.38 元,满足归 属的业绩条件。 5、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1、首次授予部分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股权 178 名激励对象中:限制性股 激励个人绩效考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 票的 159 名激励对象个人考 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 核系结果为 A 档,个人层面 分为 A、B、C、D 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 归属比例为 100%;18 名激励 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对象个人考核系结果为 B 档, 考核结果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不合格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80%;1 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系结果 个人层面 100% 80% 60% 0% 为 C 档,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归属比例 为 6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 2、预留授予部分 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 15 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系结 例。 果为 A 档,个人层面归属比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 例为 100%。 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第三个归 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归属相关事 宜。
(四)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详见公司同日在 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41)。
三、关于本次归属与已披露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1、授予价格调整
(1)鉴于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披露了《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0 元(含税)、2022 年 3 月 9 日披露了《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5.00 元(含税)。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对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价格 进行相应调整,由 16.69 元/股调整为 16.09 元/股。
(2)鉴于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披露了《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 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股份。根据《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 等相关规定,对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由 16.09 元/股调整为 10.84 元/股。
(3)鉴于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披露了《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以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837,537,178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 购股份 6,200,020 股后的股本 831,337,15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 现金股利 1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管理 办法》、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对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 整,由 10.84 元/股调整为 9.85 元/股。
2、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调整
(1)由于部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和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因其个人绩效考核原因不能完全归属,2022 年 3 月 17 日,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作废其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3.8880 万股。
(2)鉴于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披露了《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 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股份。根据《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 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对限制性股 票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数进行相应调整,首次授予部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由 699.60 万股调整为 909.48 万股,预留授予部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由 90.00 万股调整为 117.00 万股。
(3)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由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的 2 名激励对象离职,且部分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其个人绩效考核原因不能完全 归属,前述人员已获授尚未归属的全部或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13.65 万股 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因上述事项,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由 186 人 调整为 184 人,首次授予部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909.48 万股调整为 905.97 万股。
(4)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由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的 6 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部 分的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且部分激励对象当 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其个人绩效考核原因不能完全归属,前述人员已获授 尚未归属的全部或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12.402 万股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 废。
因上述事项,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由 184 人 调整为 178 人,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由 16 人调整为 15 人。
除以上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无差异。
四、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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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次授予部分授予日:2020 年 1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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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首次授予部分归属数量:440.973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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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首次授予部分归属人数:178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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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授予价格(调整后):9.85 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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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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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归属情况(调整后):
| 获授的限制 | 本次可归属股票数 | ||||
|---|---|---|---|---|---|
| 第三期可归属数 | |||||
| 姓名 | 职务 | 国籍 | 性股票数量 | 量占已获授限制性 | |
| 量(万股) | |||||
| (万股) | 股票总量的比例 | ||||
| 费赟超 | 董事 | 中国 | 6.50 | 1.95 | 30% |
| 王珣 | 董事会秘书 | 中国 | 6.50 | 1.95 | 30% |
| TAY CHIN SIANG |
中层管理人员 | 马来西亚 | 13.00 | 3.90 | 30% |
| 其他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 干(175人) |
1,459.90 | 433.173 | 29.67% | ||
| 合计 | 1,485.90 | 440.973 | 29.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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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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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本的1.00%。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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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五、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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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预留授予部分授予日:2021 年 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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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预留授予部分归属数量:58.110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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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预留授予部分归属人数:15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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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授予价格(调整后):9.85 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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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
6、激励对象名单及预留授予归属情况(调整后):
| 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万股) |
本次可归属股 | ||||
|---|---|---|---|---|---|
| 第三期可归属数 | 票数量占已获 | ||||
| 姓名 | 职务 | 国籍 | |||
量(万股) |
授限制性股票 | ||||
| 总量的比例 | |||||
| 徐志云 | 副总裁 | 中国 | 26.00 | 7.80 | 30% |
| 原超 | 财务总监 | 中国 | 26.00 | 7.80 | 30% |
|---|---|---|---|---|---|
|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13人) |
141.70 | 42.51 | 30% | ||
| 合计 | 193.70 | 58.11 | 30%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 1.00%。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 及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178 名首次授予和 15 名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在第三个归属期办理归属事宜。
七、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本次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归属的 178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和 15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 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中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全体监事一致同意 2020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名单。
八、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 以上股东的,本次董事会决 议日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 6 个月内 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激励对象不包括持股 5%以上股东。
九、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满足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归属条件 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司将在授予 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 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 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 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 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4,990,830 股,总股本将由 837,537,178 股增加至 842,528,008 股,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 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 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 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十、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公司本次归属的相关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均已进入第三个归属期,第三个归属期的归 属条件均已成就。
十一、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结论性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认为, 截至报告出具日,天华新能及本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 所必须满足的条件,且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以及《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尚需按照《管理办 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办
理相应后续手续。
十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及 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4、《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天华新能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第三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