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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max Technologies Co., Ltd. Transaction in Own Shares 2023

Nov 10,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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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action in Own Shar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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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新能 公告编号:2023-072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下午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 监事会主席陈雪荣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人,实际 表决监事 3 人。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1 月 4 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发出,会议的 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过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并结合公司经营 情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公司拟以自有资 金回购公司股份,以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充分 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提升企业凝聚力和核心竞争力, 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 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将已回购股份转让完毕的,尚未转让的已 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 实行。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 回购股份》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 1、回购股份的方式:本次回购股份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9.5元/股,该回购价 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的150%。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 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公司回购股份的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具体回购价格将视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和公司财务状况确

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资金总额、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 1、本次回购股份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 2、本次股份回购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

  • 工持股计划,具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实施方式;

    • 3、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数量及占当前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15,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39.5 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3,797,469 股至 6,329,113 股,占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总股本比例为 0.45%至 0.76%。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 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的数量。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

数量和占公司届时总股本的比例为准。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

  • 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总额达到最高限额(差额金额不足以回购1

  • 手公司股份),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 (2)如公司董事会依法作出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
  • 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

  • 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 3、公司不得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 (1)开盘集合竞价;

  • (2)收盘前半小时内;

  •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

  • 4、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

  • 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

最长期限,公司将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

  •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1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