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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max Technologies Co., Ltd. Notice of Dividend Amount 2023

Apr 24,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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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ice of Dividend Am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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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新能 公告编号:2023-035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情况

1、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640,402,86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 利20.00元(含税),共计派发1,280,805,736.00元,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 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股份,共计转增192,120,86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 增加至832,523,728 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 4、本次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 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40,402,868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 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 每10股派18.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 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 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 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4.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 的,每10股补缴税款2.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640,402,868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832,523,728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5月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5月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2023年5月5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 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 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 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 年5月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654 裴振华
2 00*****610 容建芬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4月19日至登记日:2023年5月4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355 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公积金转增(股)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225,764,701 35.25% 67,729,410 293,494,111 35.25%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14,638,167 64.75% 124,391,450 539,029,617 64.75%
总股本 640,402,868 100.00% 192,120,860 832,523,728 100.00%

八、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按新股本总数832,523,728股计算,公司2022 年度全面摊薄的每股收益为7.91元。

九、咨询机构: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双马街 99 号

咨询联系人:金鑫

咨询电话:0512-62852336 传真电话:0512-62852120

十、备查文件

  • 1、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