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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max Technologies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Mar 17,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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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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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超净 公告编号:2022-049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7 日召 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 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的议案》。

3、2020 年 11 月 17 日至 2020 年 11 月 26 日,公司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 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 年 11 月 27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 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 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0 年 12 月 2 日,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 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

5、2020 年 12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20 年 12 月 2 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 186 名激励对象 1,166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21 年 2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2021 年 2 月 25 日为预留授予日,授予 16 名激励对象 15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7、2022 年 3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第一 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对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的情况

本次调整前,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为 16.69 元/ 股。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披露了《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向全体 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0 元(含税)、2022 年 3 月 9 日披露了《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5.00 元(含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至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 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

P= -V

其中: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二)调整结果

调整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价格:

P= -V=16.69-0.1-0.5=16.09 元/股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 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 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因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对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 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价格由 原16.69元/股调整为16.09元/股。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因公司实施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 2021 年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价格进 行相应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 2020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监事会同意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价格由原 16.69

元/股调整为 16.09 元/股。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天华超净本 次授予价格调整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授予价格调整符合《管 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 1、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

告;

  • 2、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

告;

  • 3、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4、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5、《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及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