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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max Technologies Co., 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20
Sep 4, 2020
55380_rns_2020-09-04_60339117-9e54-4c55-8fec-afe6d0f0e3b2.PDF
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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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 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 式购买长江晨道(湖北)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交 易对方”)持有的宜宾市天宜锂业科创有限公司 26%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 第十三条规定,交易主体因涉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 者立案侦查的,自立案之日起至责任认定前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 组。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上述主体自中 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作出相关裁判生效之日起至少 36 个 月内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所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上述重组相关主体包括: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机构;交易对 方;交易标的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标的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服务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经办人员,参 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其他主体。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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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相关主 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 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之签章页)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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