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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max Technologies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9
Apr 22,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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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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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就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 《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有 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 司的2018年度审计机构,在进行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 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相应的责任、义务,与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沟通及 时有效,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报告内容客观、公正,体现了较强 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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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全体独立董事:
沈同仙 李丹云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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