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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max Technologies Co., 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18
Jun 22,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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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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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超净 公告编号:2018-053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16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5 年 6 月 3 日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以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实施第一期员工 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18 日、2015 年 6 月 4 日刊登在创业板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 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0 号:员工持股计划》及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现将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前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 5,4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1.57%。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以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获得,限 售锁定期 36 个月,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25 日。
截至本公告日,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均未出现用于抵押、质押、 担保、偿还债务等情形;未出现任一持有人持有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 的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1%的情形;未出现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 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的情形。
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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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将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当时市 场的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如卖出股票,则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卖出,并 由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根据《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统一进行权益分配,兑现持有人因持有计划份额而享有的权益。公司第一期员工持 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不存在卖出时转让给个人的安排。
三、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终止、变更及处置办法
(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和终止
1、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无固定存续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并 且员工持股计划成立之日起算。
2、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在天华 1 号定向计划资产均为货币性资 产时,该定向计划可提前终止,届时受托资产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 办法》的约定进行处理。
(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存续期内,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三)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处置办法
1、在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本计划约定的特殊情况外,持有人所持 有的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得转让(但预留份额除外)、退出、用于抵押或质押、 担保或偿还债务。
2、持有人丧失劳动能力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受影响。持有人达到 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而退休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作变更。持有人死亡 (因违法被判处死刑除外,下同)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作变更,由其 合法继承人继续享有。
3、在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持有人丧失劳动能力、达到国家规定的 退休年龄而退休或死亡外,持有人与公司劳动关系终止时,其所持有的员工持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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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份额必须被强制转让,且转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预留份额,转让款的支付根据《第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约定进行办理。
- 4、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终止后的处置办法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终止后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持有的份额进 行分配。
特此公告。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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