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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max Technologies Co., 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15
Feb 8,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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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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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超净 公告编号:2015-005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 年2月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 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 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 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 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 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 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 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的决定》,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 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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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
(三)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自2014年修订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 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 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 — 披露》及《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等具体准则规定的起始日期进行执行,其 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中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 定。
(四)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于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前述除金融工具列报准则以外的7项新颁布 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在编制2014年年度财务报告时开始执行金融工具列报准 则,并根据各准则衔接要求进行了调整,对当期和列报前期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 的影响如下:
| 对2013年12月31日/2013年度相关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金额 | 对2013年12月31日/2013年度相关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金额 | ||
|---|---|---|---|
| 准则名称 |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 ||
| 影响金额(元)增加+/减少- | |||
| 项目名称 | |||
| 《企业会计准则第30 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 | 递延收益 | 900,000.00 | |
|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及应用指南的相关规定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900,000.00 |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上述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末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净资产以及2013年度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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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 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本 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的有关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该事项的 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或新颁布的 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 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 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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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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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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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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