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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max Technologies Co., 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2

Apr 28,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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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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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和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 对象共计 202 人,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225,120 股。上述股票已于 2022 年 3 月 2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完成后,公司 总股本由 582,880,538 股变更为 588,105,658 股,公司的注册资本由 582,880,538 元变更为 588,105,658 元。

为及时反映公司的股本及注册资本的变化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相 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序号 原章程条款 修订后章程条款
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8,288.0538 万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8,810.5658 万元。
2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总
经理即指公司总裁。
3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582,880,538
股,均为普通股。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588,105,658
股,均为普通股。
4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
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有
价证券;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
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有
价证券;
(四)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应由公司法
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六)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
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
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
(七)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可以授权董事长在闭会期间行使
本章程第一百零七条第(一)、(二)、(八)、(十
一)、(十三)、(十五)项所规定的职权。
上述授权应遵循公开、适当、具体的原
则,以董事会决议的形式做出。
(四)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
(五)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
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
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可以授权董事长在闭会期间行使
本章程第一百零七条第(一)、(二)、(八)、(十
一)、(十三)、(十五)项所规定的职权。
上述授权应遵循公开、适当、具体的原
则,以董事会决议的形式做出。
5 第一百二十八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
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
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
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
裁、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
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一百二十八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
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
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
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
裁、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
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总裁列席董事会会议。 (九)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裁列席董事会会议。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最终 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